新污染物治理部际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在京召开
新污染物治理部际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在京召开【讯】11月4日,协调小组组长、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出席会议并讲话。黄润秋强调,开展新污染物治理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关系人
【讯】11月4日,协调小组组长、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出席会议并讲话。
黄润秋强调,开展新污染物治理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关系美丽中国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新污染物治理作出重要指示,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开展新污染物治理”的重要任务。我们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污染物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心怀“国之大者”,以全力推进《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落实、扎实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的实效践行“两个维护”。
黄润秋指出,近年来,生态环境部和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化学品环境管理,建立健全法规制度标准体系,持续加强源头准入管理,持续推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控,积极参与全球化学品履约行动,为有力推进“十四五”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积累了宝贵经验。开展新污染物治理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放在首位,树牢底线思维,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必须坚持系统观念,遵循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管理理念,形成贯穿全过程、涵盖各类别、采取多举措的治理体系。必须坚持联防联控,发挥好跨部门协调机制作用,统筹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必须坚持改革创新,在新污染物治理的立法实践、管理制度和体制机制建设,人才和资金保障,治理和替代技术研发示范等领域大胆探索、大胆实践。
黄润秋指出,今年是《行动方案》启动实施之年,工作重点是全面推动治理行动开好局,起好步。要加强宣传培训,让从事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的人员准确把握《行动方案》的核心要义和工作要求。要强化资源配置,加强新污染物治理法规制度体系和管理机制建设,加强基础能力和人才队伍建设,拓宽资金投入渠道。要加强监督管理,围绕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狠抓《行动方案》部署的各项措施落实,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要加强科技支撑,着力攻关新污染物治理的重点难点技术,有效支撑新污染物危害识别、环境健康风险评估、治理处置和淘汰替代等任务落实。
会议审议通过了《新污染物治理部际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及《〈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重点任务部门分工方案及双年滚动工作计划(2022-2023年)》。
会议由生态环境部核安全总工程师、办公厅主任田为勇主持。工业和信息化部总经济师许科敏,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蔡自力,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总工程师韩毅,国家疾控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卢江,国家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景和,以及部际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银保监会等部门代表参加会议并发言。
生态环境部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新污染物治理部际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在京召开
-
2022年新污染物防治政策汇总:一起看新污染物是啥?怎么防治?2022-11-07
-
将《意见》贯彻实施纳入督察,推动职能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2022-11-07
-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加强建设项目环评和排污许可监管工作推进部署视频培训会2022-11-07
-
多位院士为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把脉问诊”2022-11-04
-
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集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库专家的通知2022-11-04
-
省生态环境厅来宿督导检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2022-11-04
-
优秀!黑龙江这个典型经验被生态环境部转发2022-11-04
-
生态环境部公示,山东这些地方入选2022-11-04
-
苏州:努力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协同共进2022-11-04
-
五部门联合发文 构建生态环境科技创新体系2022-11-04
-
贵安生态环境局——持续推进环境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2022-11-04
-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当好企业“服务员”助力经济发展2022-11-04
-
安徽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应用场景需求和解决方案汇总表2022-11-04
-
《吉林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印发2022-11-04
-
就《2021、2022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答记者问2022-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