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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免罚清单 完成升级扩容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2-11-03 10: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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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免罚清单 完成升级扩容【讯】近日获悉,自2022年11月1日起,浙江省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印发的《嘉兴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清单2.0版

近日获悉,自2022年11月1日起,浙江省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印发的《嘉兴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清单2.0版)正式施行。

据介绍,清单2.0版涉及建设项目、水、气、固废、工业噪声、应急预案、在线监控、排污许可和其他等9个类别共计24项。与清单1.0版相比,升级扩容后的2.0版本,新增了6项免罚行为,删除1.0版本中的4项,沿用10项,修改8项。

“正面清单”在使用中依照“首次发现”原则,比如对一般工业固废不规范贮存、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危险废物、未按照国家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或者申报危险废物有关资料的违法情形,原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将对当事人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现在,若是首次被发现,在责令改正限期内完成整改且无污染后果的,本次违法行为将免予行政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清单2.0版新增了企业签署《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改正承诺书》环节,要求企业承诺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或者在责令改正期限内改正,整改后整改情况说明等材料上报。这意味着,“免予行政处罚”并不是放松对企业的监管,而是通过“柔性执法”,鼓励和引导企业能自觉提升守法意识,主动向县级以上生态环境部门申报,及时补办手续,改正轻微违法行为。

据介绍,2.0版本清单是1.0版本的延续,两者并非割裂的,“首次发现”原则仅适用首次,与清单版本无关。这表明了嘉兴生态环境执法的力度依然不减,是审慎的“包容”。推行免罚清单并非放弃严格执法。相反的是,嘉兴正通过实施轻微违法行为免罚,重点领域严查严打,逐步找到分类管理和优化营商环境之间的平衡点。

“免罚清单”不是“免责清单”,免的仅仅是行政处罚,而违法主体仍应履行改正违法行为等责任。

“例如企业签署了《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改正承诺书》,就要完成承诺,去积极改正。”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法宣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若在后面检查过程中,生态环境部门发现当事人拒不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改正后仍不符合法律要求的,将依法重新启动行政处罚程序。”

出台免罚清单并不改变打造执法最严市的主基调。2022年,嘉兴市持续保持高压执法,持续开展“净水”“蓝天”专项执法行动、危险废物及自动监控领域等专项行动,为环境安全提供坚强的执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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