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即将提请审议的黄河保护法草案、畜牧法修订草案做了哪些修改?
干货!即将提请审议的黄河保护法草案、畜牧法修订草案做了哪些修改?【讯】10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发言人臧铁伟介绍立法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这场记者
【讯】10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发言人臧铁伟介绍立法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这场记者会有何看点?都有哪些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需要关注呢?一起来看看。
图片来源:中国人大网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即将举行
发布会上,臧铁伟表示,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百二十六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10月26日至30日在北京举行。
委员长会议建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的议程是: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继续审议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黄河保护法草案、畜牧法修订草案;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立法法修正草案的议案;审议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的议案;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行政复议法修订草案的议案;审议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预备役人员法草案的议案。
近年来,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生态环保领域立法,基本形成了“1+N+4”的生态环保领域法律体系。
何为“1+N+4”的生态环保法律体系?
臧铁伟介绍,“1”是发挥基础性、综合性作用的环境保护法。“N”是环境保护领域专门法律,包括针对传统环境领域大气、水、固体废物、土壤、噪声等方面的污染防治法律,针对生态环境领域海洋、湿地、草原、森林、沙漠等方面的保护治理法律等。在这方面,本届制定了土壤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湿地保护法、核安全法,修改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4”是针对特殊地理、特定区域或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进行的立法,这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的一项带有创新性的工作,包括已经出台的长江保护法和黑土地保护法,已经提请审议的黄河保护法草案、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草案。
黄河保护法草案(三次审议稿):有六项修改完善事项
2021年12月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2022年6月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对黄河保护法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
臧铁伟表示,关于黄河保护法草案(三次审议稿),根据各方面意见,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草案三次审议稿拟作如下主要修改:一是进一步完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原则和要求。二是强化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包括明确黄河流域水资源利用应当坚持精打细算,黄河流域水资源调度根据水情变化进行动态调整,健全取水许可制度,加强农业节水设施建设,增加公众节水内容等。三是加强防洪体系建设,促进防汛抗旱协同联动,推进泥沙综合利用。四是明确水土流失防治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科学采取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完善生态流量、生态水位管控制度。五是加强黄河流域环境污染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强化新污染物管控。六是明确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
有记者问道黄河保护法草案在完善节水制度、加强节水设施建设方面有哪些规定?
臧铁伟表示,黄河保护法草案三次审议稿强化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增加规定:一是鼓励、推广使用先进节水技术,加快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有效实现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二是黄河流域水资源利用应当坚持精打细算。三是黄河流域水资源调度根据水情变化进行动态调整。四是加强农业节水设施建设。五是黄河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节水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提高公众节水意识,营造良好节水氛围。
畜牧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提出加强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畜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确保粮食生产安全的“米袋子”,也要保障肉蛋奶等“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
2021年10月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畜牧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
臧铁伟表示,关于畜牧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意见,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草案二次审议稿拟作如下主要修改:一是加强畜牧业生产能力建设,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加强畜禽疫病监测,防范公共卫生风险。三是增加宣传畜牧业相关法律法规和表彰奖励的规定。四是完善畜禽遗传资源和种畜禽管理相关规定,增加有关审批信息公开的内容。五是加强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促进绿色发展。六是明确草畜平衡具体措施,促进草原畜牧业可持续发展。七是完善有关扶持政策的规定,保障畜禽产品有效供给。
谈到如何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臧铁伟表示,畜牧法修订草案主要作了以下修改:一是将畜牧业发展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鼓励和支持发展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畜牧业。二是建立健全现代畜禽养殖体系,鼓励和扶持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和智能化养殖,统筹畜禽养殖用地保障工作,促进种养结合和农牧循环、绿色发展。加强对畜禽养殖户的指导帮扶,鼓励涉农企业带动畜禽养殖户融入现代畜牧业产业链。三是增加“草原畜牧业”一章,协调推进草原保护与草原畜牧业发展,建设牛羊等重要畜产品生产基地,支持牧区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畜群结构,促进草原畜牧业节本、提质、增效。四是要求省级人民政府负责保障本行政区域畜禽产品供给,建立稳产保供的政策保障和责任考核体系。完善扶持政策,做好畜禽产品保供稳价工作,建立统一的畜禽生产和畜禽产品市场监测预警制度,逐步完善有关畜禽产品储备调节机制。同时,强化畜禽疫病防控,完善畜禽屠宰管理制度,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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