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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公开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2-09-01 15: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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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公开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  2021年5月12日至6月1日,山东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济南市开展了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7月2

  2021年5月12日至6月1日,山东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济南市开展了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7月25日反馈了督察意见。济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检验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高标准严要求落实督察整改意见。截至2022年7月底,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36项问题中,26项已完成整改,10项达到序时进度,正在按要求积极推进;交办的3278件信访件,3231件已完成整改,47件正在推进;对111名责任人员、9个责任单位进行问责。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整改落实政治责任

  (一)坚持高位推动。成立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的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同志任副组长,涉及整改任务的相关部门、区县(功能区)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各项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协调督办,就生态环境保护作出安排部署、就整改落实工作作出具体要求。实行包办工作机制,市级领导亲自带队,先后深入一线调研检查59次,推动突出问题整改到位。

  (二)全面压实责任。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原则,把整改任务逐一分解到40余个部门单位,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各区县(功能区)、市有关部门相应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或专班,制定各自整改方案,逐条逐项列出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措施,将整改任务细化落实到位。全面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纵向机制和左右协调、部门联动的横向机制,形成各负其责、紧密配合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切实推动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到位。

  (三)严格督查考核。建立清单化调度机制,定期研判问效,牢牢把握整改工作进度。通过现场督导抽查、委托第三方等方式开展核查评估,切实巩固整改成效。将整改工作纳入全市环境管理考核体系,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办法,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调查核实省督察组移交生态环境责任追究问题线索,依法依规依纪追究责任,对移交的5个问题共问责34人,责成4家单位作出书面检查,并对3家单位通报批评。

  二、突出问题导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强化工业污染深度治理和移动源污染防治,积极开展车用成品油监管,深化挥发性有机物精细化管控,实施扬尘污染精细化管控,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督促企业落实应急减排措施。2021年,济南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70,同比改善11.5%,成功退出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后二十”位。

  (二)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突出流域水污染防治,持续提高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能力,积极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巩固提升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成果。2021年,国省市控断面水质达标率、优良水体比例、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实现100%,首次实现“三个消除”目标。2022年1-7月,济南市10个国控断面100%达标,国控断面水质指数位居全省第一,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达标。

  (三)扎实打好净土保卫战。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预防,加强土壤污染重点单位监管,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防控。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组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评审。加强农用地土壤风险管控,对6508亩安全利用类耕地采取深翻耕等措施实现安全利用,全市土壤环境质量保持安全稳定。

  (四)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深入开展“绿盾2021”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完成《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线上参展,新增1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1个国家级、2个省级“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全市1134个畜禽规模养殖场全部配建粪污处理设施。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实现100%无害化处理。推进农业固体废物回收,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8.24%,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约600吨。

  三、聚焦关键环节,坚决走绿色低碳发展之路

  (一)调整产业结构。全面开展“两高”项目梳理排查,严把“两高”项目准入关口,2021年以来未新上或审批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编制战略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专项发展规划,开展各类创新平台推荐申报、认定,出台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意见和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推动增加新的增长动能。

  (二)调整能源结构。编制“十四五”能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专项规划,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2022年上半年,全市规上工业企业煤耗(扣除省统调电厂发电煤耗)较2020年同期压减94万吨,粗钢压减181万吨;关停拆除10台(套)工业淘汰类限制类工艺设备和4台落后煤电机组;累计完成87家东部老工业区企业搬迁改造;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能力达电力总装机能力的25.2%;全省首个政府储气项目南曹范LNG调峰储备站一期项目成功运行,液态天然气储备能力达3万立方米。

  (三)调整运输结构。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积极推进郭大、水发铁路专用线建设,推进宝鼎铁路专用线前期工作。超额完成2020-2021年淘汰8437辆柴油营运货车和1700辆新能源出租车的更新任务。截至2022年7月,累计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9734辆、新能源出租车2513辆。中心城区新增及更新的公交车辆全部使用新能源及双源无轨电车车型。

  (四)调整农业投入结构。持续推进化肥减量增效与耕地质量提升,完成水肥一体化推广任务,实现节水节肥,2021年全市水肥一体化新增面积13.1万亩。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和化肥减量增效项目,莱芜区完成化肥减量增效示范点2万亩任务,章丘区初步建立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2万亩。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项目试点,完成商品有机肥推广2962吨,堆沤肥还田面积10.3万亩。

  (五)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积极开展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进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在全省率先完成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碳排放配额足额清缴,在全国率先开展城市大气温室气体监测评估工作,成功入选全国首批、全省唯一碳监测评估试点,碳排放强度累计下降率位居全省前列。积极开展能耗双控,2022年上半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能耗总量同比降低4.43%,先进制造业占制造业比重达到60%,数字经济占GDP比重达到45%,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6%,稳居全省首位。

  (六)严格保护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将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域优先划入生态保护红线,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做好充分衔接,确保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与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不交叉、不重叠。规范湿地公园保护和管理,落实《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济南市河道管理保护条例》等法规,严厉打击涉水违法行为。实施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共完成矿山生态修复面积2488.93公顷,土地整治面积1373.72公顷,新增耕地477.43公顷,完成地质灾害防治工程38个。

  下一步,济南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统筹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全力守护好济南的蓝天白云、绿水青山,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济南日报 记者:冯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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