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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计划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30万立方米/日,新建污水管网5000公里以上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2-07-21 08: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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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计划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30万立方米/日,新建污水管网5000公里以上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299号提案答复——关于加强污水收集处理、积极补齐环境基础

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299号提案答复——关于加强污水收集处理、积极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持续大力推进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加快补齐设施短板。
  一是高位联动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工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活污水治理,将其作为《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我省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基础上,开展以“三消除、三整治、三提升”为主要内容的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333”行动,将实施范围从地级以上城市拓展到县级城市,将实施时限从2021年接续推进至2025年。省级强化部门联动,专门成立了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专班,构建了多部门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与省生态环境厅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合力解决城镇污水处理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省生态环境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联合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检查;省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和商务等部门联合开展省级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强化工业企业排水整治。
  二是全面提升城市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大力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333”行动,以“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为抓手,选择试点片区先行先试、探索经验,然后逐步推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出台《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工作指引》《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评估验收办法》《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系列工作指南(试行)》等指导文件,指导各地按片区摸清现状,形成本底清单、问题清单和项目清单,有序推进建设,消除污水管网空白区、污水直排口;指导设市城市针对进水浓度低的污水处理厂,编制“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推进实施服务片区管网建设和雨污水管网错混接排查整治等工作;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城市市政管线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督促指导各地强化排水管网工程质量控制。强化监督考核,制定《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333”行动年度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联合省有关部门开展工作考核评价,印发情况通报。针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等问题,组织开展督查督办,印发督办函;对于工作滞后的,约谈城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经推进,截至2021年底,全省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217座,处理能力1689万立方米/日,建成污水管网5.7万公里;建成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951个,面积约2398平方公里,占全省城市建成区总面积40%以上。
  三是着力加强乡镇污水治理工作。我省在实现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的基础上,针对苏中苏北地区设施建设标准低、管网建设不配套、技术力量薄弱的实际情况,重点推进苏中苏北地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运行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的指导意见》,积极引导地方以县(市、区)为单元,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营、统一管理”的思路模式和“城旁接管、就近联建、独建补全”的技术路线,编制全运行实施方案,统筹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各地对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进行评估,对低标准设施进行提档改造;开展乡镇污水管网普查,绘制管网分布图和排水户纳管情况表,制定计划,推进污水管网建设。2021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大排查,摸清本底,梳理问题,形成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加快推进问题整改落实。
  四是狠抓环境监管和指导。创新开展全省城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全面摸清生活污水有效收集处理情况,指导各地分类实施差别化治理措施,精准补齐短板弱项。聚焦不稳定达标断面,组织各驻市监测中心开展溯源监测,指出存在问题,分析问题成因,为地方精准治污提供参考。部署500吨/日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进、出水口安装水量水质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省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联网,掌握运行负荷和进水水质,加强预警提醒,推进系统整治。组织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每季度对完成治理的城市黑臭水体开展水质监督监测,发现问题及时交办整改。按照“查、测、溯、治”要求,组织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进一步减少污染入河。开展打击废水偷排直排、监测数据造假等专项执法行动,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联合执法,有力震摄了违法排污行为。
  五是加强政策保障。省生态环境厅正在研究制定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江苏地方新标准,推动新一轮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减少污染物排放。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列入省政府督查激励项目清单,推进各地加大工作力度。省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于2021年11月印发《江苏省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方案》,推进建立健全基于补偿成本、合理盈利、激励提升供水质量、促进节约用水的供水价格形成和动态调整机制,提高公共供水基本水价;完善差别化水价制度,提高高耗水行业用水价格,进一步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省水利厅通过价格杠杆、建设非常规水源利用项目等措施,切实将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大力推进雨水、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的开发利用。省自然资源厅出台《江苏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等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和技术文件,加强污水处理厂、提升泵站、主干管网等环境基础设施的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
  经统筹推进,我省城镇污水治理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诚如您提案所述,因历史欠账较多等原因,还存在收集设施不完善、处理效能不高等方面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建议,加大力度推进我省水污染治理工作,推动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系统强化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督促指导各地将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作为一项任务高度重视,进一步完善专项规划,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科学制定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年度建设计划。“十四五”期间,全省计划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30万立方米/日,新建污水管网5000公里以上。督促指导各地排水行业主管部门加强与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及时将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纳入相关规划和国家102项重大工程项目库,合理保障建设用地等要素配置,有效推进项目落实。建立项目储备机制,及时将符合要求的项目纳入项目储备库,动态掌握项目前期工作进展,积极做好土地要素保障,为项目建设提供有力支撑。省级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能力建设纳入各设区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目标任务,加强督查督办,推动项目落地见效。
  二是加快提升污水收集效能。持续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333”行动,以“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为抓手,按照“做一片成一片”的思路,全面推进达标区建设,到2025年底,苏南地区城市建成区80%面积建成达标区,苏中、苏北地区城市建成区60%面积建成达标区。指导各地加大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力度,加强城郊结合部、城中村等薄弱区域污水收集设施建设。督促各地按照“一厂一策”方案,针对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低的问题,加大污水处理厂服务片区内排水管网排查检测和修复改造,全面提升管网收集效率。继续实施第三方对口指导,指导各地按照《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工作指引》《“小散乱”排水整治工作指南(试行)》等要求,加强农贸市场、小餐饮等“小散乱”排水户排水整治,有力推进源头排水达标。督促指导各地按照《关于切实加强城市市政管线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强化新建管网工程质量管控和已建管网日常养护,逐步建立5-10年为一个管网排查周期的长效机制,规范开展管网建设、运行、养护的全过程监管。
  三是强化乡镇设施建设运行。指导各地建立落实“四统一”工作机制,按照“十必接”要求,加快完善乡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逐步改造生态处理和简易式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推进乡镇污水全收集、处理设施全运行工作。督促指导各地根据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大排查形成的问题清单,强化问题整改落实;加强污水管网排查和修复改造,提高污水收集率和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推进城乡一体化专业养护管理,提升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水平。
  四是进一步加大政策保障力度。以推动污水全收集、全处理为目标,持续开展城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加强成果运用,督促各地深入排查“缺口”根源,制定完善差别化补短板工作方案,不断提升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能力。将重点城市的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列入省政府挂牌督办重点生态环境项目,用好省政府督查激励项目举措,推进各地加大工作力度。加快修改完善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尽快出台,推进各地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量。积极推进污水处理费标准适时调整,进一步推动运用价格杠杆促进水资源循环利用,研究推动污水处理“优水优价”,促进减少污染物排放。
  原标题: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299号提案答复——关于加强污水收集处理、积极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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