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通报2022年上半年全省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监督检查情况!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2-07-13 10: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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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通报2022年上半年全省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监督检查情况!关于2022年上半年全省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
关于2022年上半年全省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为加强全省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厅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污染防治监督检查的通知》(冀建质安函﹝2022﹞202号)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全省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厅组成4个检查组,自5月23日起,对11个设区市和定州、辛集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共抽查在建项目66个,对9个项目下发了行政执法建议书(下发行政执法建议书项目名单及存在问题见附件)。
总体来看,各地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主管部门能够按照工作部署,认真落实《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有关规定,通过开展扬尘污染防治集中整治活动,施工现场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升。各地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积极探索,充分发挥视频监管平台优势,落实远程巡查制度,根据工地PM10空气在线监测数据有重点地开展远程巡查检查,精准、实时管控,努力遏制工地监测数据超标现象。从检查情况看,全省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整体水平进一步提升,检查中未发现施工现场PM10空气在线监测数据超标现象。
二、存在问题
(一)扬尘污染防治主管部门
1.远程监控技术运用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部分市未能及时获得PM10空气在线监测数据,不能利用视频监控和监测数据对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精细化管理,“两个全覆盖”措施效能发挥还不够,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进行监管的相关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个别市未能采取有针对性手段有效解决施工现场PM10监测数值屡次超标问题,致使个别工地出现连续多天扬尘超标。
2.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监管力度不够。在日常监管中,部分市对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责任主体处理不到位,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个别县(市、区)和建筑施工现场PM10监测数值超标情况反复出现、重复发生。
3.个别地方未落实视频监控安装联网全覆盖要求。如张家口市崇礼区长期有部分施工现场未安装视频监控设备或未与主管部门联网,联网率较低。
(二)施工现场
个别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如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保定市“深保家园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四标段”项目,存在道路未硬化积土较厚、落地灰未及时清理材料堆放混乱、砂浆罐防护棚无防护门等问题;张家口市鑫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张家口市“蔚县凤凰城(二期)”项目,存在施工现场及楼内多处垃圾未清理、裸土未覆盖、场地硬化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共有9个项目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被下发行政执法建议书,请当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照《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充分利用施工现场视频监控和PM10在线监测数据实施精准管控,落实“六个百分之百”“两个全覆盖”措施,实现达标排放。各地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督促施工企业严格落实垃圾及时清理运输、密闭或遮盖堆存以及裸土覆盖、喷雾洒水降尘等扬尘防治措施,施工现场要视频监控设备安装联网全覆盖。充分利用现场视频监控和PM10在线监测平台,实现远程巡查、监控,精准有效解决工地PM10监测数值超标预警问题,遏制施工现场扬尘超标现象。对超标排放工地,实施差别化管理,进行重点监管。对于多次出现超标预警、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建筑工地,责令整改,并依据《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依法处罚。对反复发生扬尘污染问题、多日连续超标、现场扬尘污染问题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建筑工地列入重点监管名单,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巡查频次,按日连续处罚、约谈企业领导,彻底整治,确保实现达标排放。
(二)坚持问题导向,彻底整改施工扬尘问题。对本次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要逐一督促整改、复查核实,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对下发行政执法建议书的工程项目,要依法进行处罚,整改复查和处罚情况于7月20日前报送我厅。
(三)加强标准化建设和学习交流。各地要督促引导企业积极落实《河北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指导图册》内容。督促现场各方责任方体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线上观看“云观摩”项目,进行观摩、学习和交流借鉴。在做好疫情防控情况下,适时召开现场观摩会,促进本辖区内建筑施工管理水平提升。
(四)重点地区要加强督导检查工作。“退后十”城市(唐山、石家庄、保定、邢台、邯郸市)、雄安新区、京津冀支撑区城市(张家口、承德)等重点区域要督促各施工项目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两个全覆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并增加检查频次,加大执法力度,发现各类建筑施工扬尘问题,要督促完善措施及时整改,依法严肃处理,确保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落地见效。石家庄、衡水2市日常出现PM10监测数值超标预警项目较多,要充分利用信息化监管平台,加强线上巡查,创新监管方式科学防控、精准监管,有重点的对超标预警多发项目加大检查指导力度,努力消除峰值,确保达标排放。
(五)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情况监管。各地要督促施工企业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管理,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入施工现场前应当查看环保登记号码标识和信息采集卡,填写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出现场登记表,准确记录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出施工现场的相关情况,并做好留存。没有信息编码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7月8日
为加强全省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厅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污染防治监督检查的通知》(冀建质安函﹝2022﹞202号)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全省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厅组成4个检查组,自5月23日起,对11个设区市和定州、辛集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共抽查在建项目66个,对9个项目下发了行政执法建议书(下发行政执法建议书项目名单及存在问题见附件)。
总体来看,各地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主管部门能够按照工作部署,认真落实《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有关规定,通过开展扬尘污染防治集中整治活动,施工现场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升。各地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积极探索,充分发挥视频监管平台优势,落实远程巡查制度,根据工地PM10空气在线监测数据有重点地开展远程巡查检查,精准、实时管控,努力遏制工地监测数据超标现象。从检查情况看,全省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整体水平进一步提升,检查中未发现施工现场PM10空气在线监测数据超标现象。
二、存在问题
(一)扬尘污染防治主管部门
1.远程监控技术运用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部分市未能及时获得PM10空气在线监测数据,不能利用视频监控和监测数据对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精细化管理,“两个全覆盖”措施效能发挥还不够,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进行监管的相关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个别市未能采取有针对性手段有效解决施工现场PM10监测数值屡次超标问题,致使个别工地出现连续多天扬尘超标。
2.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监管力度不够。在日常监管中,部分市对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责任主体处理不到位,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个别县(市、区)和建筑施工现场PM10监测数值超标情况反复出现、重复发生。
3.个别地方未落实视频监控安装联网全覆盖要求。如张家口市崇礼区长期有部分施工现场未安装视频监控设备或未与主管部门联网,联网率较低。
(二)施工现场
个别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如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保定市“深保家园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四标段”项目,存在道路未硬化积土较厚、落地灰未及时清理材料堆放混乱、砂浆罐防护棚无防护门等问题;张家口市鑫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张家口市“蔚县凤凰城(二期)”项目,存在施工现场及楼内多处垃圾未清理、裸土未覆盖、场地硬化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共有9个项目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被下发行政执法建议书,请当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照《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充分利用施工现场视频监控和PM10在线监测数据实施精准管控,落实“六个百分之百”“两个全覆盖”措施,实现达标排放。各地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督促施工企业严格落实垃圾及时清理运输、密闭或遮盖堆存以及裸土覆盖、喷雾洒水降尘等扬尘防治措施,施工现场要视频监控设备安装联网全覆盖。充分利用现场视频监控和PM10在线监测平台,实现远程巡查、监控,精准有效解决工地PM10监测数值超标预警问题,遏制施工现场扬尘超标现象。对超标排放工地,实施差别化管理,进行重点监管。对于多次出现超标预警、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建筑工地,责令整改,并依据《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依法处罚。对反复发生扬尘污染问题、多日连续超标、现场扬尘污染问题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建筑工地列入重点监管名单,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巡查频次,按日连续处罚、约谈企业领导,彻底整治,确保实现达标排放。
(二)坚持问题导向,彻底整改施工扬尘问题。对本次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要逐一督促整改、复查核实,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对下发行政执法建议书的工程项目,要依法进行处罚,整改复查和处罚情况于7月20日前报送我厅。
(三)加强标准化建设和学习交流。各地要督促引导企业积极落实《河北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指导图册》内容。督促现场各方责任方体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线上观看“云观摩”项目,进行观摩、学习和交流借鉴。在做好疫情防控情况下,适时召开现场观摩会,促进本辖区内建筑施工管理水平提升。
(四)重点地区要加强督导检查工作。“退后十”城市(唐山、石家庄、保定、邢台、邯郸市)、雄安新区、京津冀支撑区城市(张家口、承德)等重点区域要督促各施工项目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两个全覆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并增加检查频次,加大执法力度,发现各类建筑施工扬尘问题,要督促完善措施及时整改,依法严肃处理,确保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落地见效。石家庄、衡水2市日常出现PM10监测数值超标预警项目较多,要充分利用信息化监管平台,加强线上巡查,创新监管方式科学防控、精准监管,有重点的对超标预警多发项目加大检查指导力度,努力消除峰值,确保达标排放。
(五)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情况监管。各地要督促施工企业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管理,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入施工现场前应当查看环保登记号码标识和信息采集卡,填写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出现场登记表,准确记录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出施工现场的相关情况,并做好留存。没有信息编码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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