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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省份公布2022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安排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2-06-30 09:0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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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省份公布2022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安排【讯】中央2022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3月1日在北京召开,研究部署2022年重点工作。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

【讯】中央

2022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3月1日在北京召开,研究部署2022年重点工作。会议指出:

要充分认识“双碳”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保持战略定力不动摇,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扎扎实实推进“双碳”工作,走出一条符合国情的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道路。

要抓紧深化“双碳”重大问题研究,形成可操作的政策举措。

要推进煤炭有序替代转型,算清煤炭供需的“大账”,合理规划煤电建设规模和布局,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发挥好煤炭在能源中的基础和兜底保障作用。

要研究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加快规划建设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发展。

要研究构建推动“双碳”的市场化机制,完善电价形成机制,健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要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狠抓绿色低碳技术攻关和推广应用。

北京

6月20日下午,北京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体会议,研究部署重点工作任务。会议指出:

要全面落实碳达峰实施方案各项任务,锚定目标、统筹远近,科学有序推进减碳工作,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确保每年有新进步、每年有新成果,积小胜为大胜,推动“十四五”时期“双碳”工作迈上新台阶。

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和政策体系,持续推进工业绿色低碳转型,推动建筑领域绿色低碳智能发展,结合交通综合治理大力发展绿色智慧交通,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坚持节约优先,深入开展节能宣传,党政机关要发挥示范作用,积极发动群众参与,推动全社会形成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的良好氛围。

要充分发挥北京科技创新优势,推出更多科技创新成果,为国家实现“双碳”目标提供科技支撑、作出北京贡献。

上海

6月15日,《上海市2022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印发,共涉及5方面100项工作,包括出台《上海市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上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科学制定各区碳达峰实施方案,推广氢燃料汽车745辆(含氢燃料公交车10辆),加快推进吴淞、吴泾、高桥等重点区域整体转型升级等。

河北

3月18日上午,河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东峰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总结2021年全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研究部署2022年重点任务。会议提出八点要求:

一要坚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提升节能减排水平。巩固去产能成果,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发展,加快传统产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改造,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

二要加大减煤降碳力度,切实强化能耗控制。严格落实能耗“双控”制度,完善在线监测系统,推动工业、建筑、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节能减排,逐步减少煤炭消费总量,提高煤炭清洁利用效率。

三要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加大新能源基地建设力度。积极发展清洁能源,大力实施风能、光伏、氢能等项目,全面加快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和承德大型风光电基地等新型能源基地建设步伐。

四要加大“公转铁”力度,大力发展无水港区。持续用力调整优化交通运输结构,统筹推进“公转铁”和海铁联运、绿色货运。加快港口转型升级,大力发展面向华北、西北、东北地区的无水港区。

五要坚持依法铁腕治污,持续治理大气污染。优化企业布局,推进企业进入园区集群集约发展,建立健全一体化污染防治设施,提升企业超净排放水平,坚决清理取缔“散乱污”企业。广泛推广绿色低碳交通工具,加快实现重型柴油货车尾气排放治理全覆盖。

六要深入推进矿山综合治理,大力推广硐采。按照谁受益、谁修复原则,全面推进矿山综合治理,积极科学推广矿山硐采方式,最大限度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加快尾矿库和采煤沉陷区综合整治进程,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七要积极推进国土绿化行动,种树增绿美化环境。大力弘扬塞罕坝精神,充分利用春季有利时机,大规模开展植树造林,精心挑选树种,坚持市场化运作,扎实推进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太行山燕山绿化等重点工程,筑牢京津生态安全屏障。

八要积极推广绿色建筑,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加快发展绿色建筑,提升建筑节能、降耗、保温、环保、抗震水平,推动城乡建设低碳发展。加快提升全社会节能意识,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社区创建,在全社会营造节约资源能源、绿色健康生活的浓厚氛围。

辽宁

6月22日,辽宁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议指出:

要笃定高质量发展不动摇,科学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

要调整能源结构,加快重点行业、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着力降低单位能耗,全面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规划建设新能源基地,增加新能源消纳能力,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推进煤炭有序替代转型,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要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坚持项目化推进,扎实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加快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进一步谋划建设高质量项目,培育壮大绿色产业;严把新上项目的碳排放关,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支持引导石化企业由“燃料型”向“化工型”转变,尽快改变“炼”有余而“化”不足、“粗化工”有余而“精细化工”不足、原材料有余而增值链不足的状况;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新兴技术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提高绿色低碳产业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要充分挖掘潜力,大力发展海铁联运,不断优化运输结构。

要落实全面节约战略,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生态环保意识。

要加强党对“双碳”工作的领导,坚持党政同责,压实各方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要深化改革创新,加强碳排放统计监测,提高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强化动态评估,严格监督考核,倒逼“双碳”责任和任务落实。

黑龙江

6月6日,黑龙江省2022年全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开,研究部署2022年重点工作。会议强调:

要聚焦重点领域,坚定实施好2022年重点领域十大行动,并将其纳入“四个体系”专人专责强力推进,形成一批节能降碳、绿色低碳的典型企业、典型项目和可检视成果。

要加快探索“兴安岭生态银行”运行模式,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要加强“两高”项目的指导和管理,有力有序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

要加强煤电绿色转型、可再生能源消纳、绿色低碳技术攻关、生态产品总值核算、生态系统碳汇等重大问题研究,不断完善绿色低碳政策体系。

内蒙古

6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召开自治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研究“双碳”政策,听取有关部门工作汇报。会议指出:

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结合内蒙古实际,坚定不移、科学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既不能搞“碳冲锋”,也不能搞运动式“降碳”。

要大力节约能源资源,多在存量挖潜上下功夫,点点滴滴都不能浪费。

要转变新能源开发方式,优化合作模式,“快马加鞭”推进新能源项目建设。

要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快推进煤电“三改联动”,推进煤化工产业绿色低碳转型。

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要抓好“双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和宣传解读,把想法变成做法,变成实实在在的成果。

要搞好工作统筹,形成整体合力。

河南

6月2日,河南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二次会议,研究部署下步重点工作。就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会议提出6点要求:

一要坚定“双碳”目标。充分认识实现“双碳”的深刻内涵、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双碳”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扎扎实实推进“双碳”工作,做好顶层设计,强化系统观念,科学把握节奏,切实把节能降碳、绿色发展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河南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要坚持先立后破。以“立”为根本为前提,大力发展新能源、清洁能源,加快推动新能源产业化发展、规模化应用,不断提高能源供给的稳定性、安全性、可靠性。统筹好供给侧需求侧,稳步推进新旧能源有序替代,逐步减少传统能源,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提升煤炭清洁利用水平,推进煤炭消费转型升级。

三要节能降碳增效。用足用好国家政策,抢抓政策窗口期,坚决降低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推动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推广节能低碳工艺、技术、装备,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提高准入标准,优化用能结构,为培育壮大新兴产业、谋篇布局未来产业留足发展空间、提供能源支撑。

四要强化创新驱动。推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重点骨干企业协同联动,聚焦化石能源绿色智能开发和清洁低碳利用、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利用、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低碳零碳负碳新材料新装备等重点领域,加大关键技术攻关力度,推动“双碳”过程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的过程,成为提高核心竞争力、带动产业发展的过程。

五要全面绿色转型。聚焦新型显示和智能终端、生物医药、新型材料等新兴产业链,强化建链引链育链,培育壮大一批千亿级产业集群;加快布局未来产业,努力在储能、氢能利用、碳捕集封存利用等前沿领域实现突破。开展低碳型社会创建,鼓励绿色出行,引导绿色消费,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持续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增强自然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六要强力组织实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发挥作用,及时研究重大问题、谋划重大改革、制定重大举措、组织重大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强化统筹、加强协调,各成员单位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各级党委和政府坚持党政同责,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主体,加大协调争取,加快项目前期,推动各项措施早落地快见效。

江苏

3月18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关于印发《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计划》的通知。按照计划:

2022年江苏省将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土壤污染治理、固体废物处置与减碳协同!鼓励自建污水处理厂太阳能发电设施。

加强甲烷排放管控。在省内部分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和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环评中开展碳评试点!

开展重点排放单位碳核查。组织开展全省500余家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电力、航空等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021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加强数据审核,保证数据质量,为参加国家碳市场第二个履约周期交易提供基础数据。

研究推进自愿碳减排体系建设。规范碳资产质押管理。开展重点行业碳排放试点监测,组织在全省火电、钢铁等8个行业选取15个重点企业开展碳排放监测,逐步构建重点行业碳排放监测技术体系。

开展海洋及森林、农田生态系统碳汇试点监测,选取海岸带生态系统(南通市)和森林(吴中区)、农田生态系统(泰兴市)以及高邮、宝应、兴化开展碳汇监测,探索开展典型区域碳汇量核算。

选取南京市、徐州市、苏州市作为试点,利用卫星遥感开展全省CO2/CH4遥感柱浓度监测,获取典型城市与区域碳高精度温室气体浓度,积累相关基础数据。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督察体系。

浙江

6月9日上午,浙江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浙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再细化再推进。下一步,浙江将:从持续优化能源结构、深入调整产业结构、推动重点领域绿色变革、加快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扩大“双碳”领域有效投资、深化“双碳”数智平台建设、强化政策制度保障、加强绿色低碳示范引领、开展重大问题前瞻性研究、坚决打击碳数据造假行为等十个方面进行重点攻坚,不断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走细走深走实。

江西

3月29日,江西省科技厅召开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次会议,总结通报2021年我省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的工作情况,研究2022年我省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各小组成员要深刻认识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以“作示范、勇争先”的担当和作为,提高站位、担当作为,切实提高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始终以“在线”的状态和“奔跑”的姿态,认真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

二是要积极推进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工作部署。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编制起草单位要吃透小组成员提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尽快拿出第二稿征求意见稿,尽早对外发布实施。各小组成员要抓好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的谋划准备和启动实施工作,切实提高工作质量。

三是要加强统筹协调,凝聚工作合力。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加强与科技部和省双碳领导办公室的汇报衔接和支持,及时跟进,加强分工协作,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完成好省“双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的工作任务,切实履行科技支撑引领我省碳达峰碳中和的职责使命。

陕西

6月27日,陕西省印发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工作思路的通知。

一、强化统筹部署。按照“1+N”政策体系建设,统筹做好我省2030年前降碳减污总体设计及“十四五”降碳减污具体措施。牵头制定我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和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印发我省“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分解“十四五”碳强度下降任务。减污降碳协同是新阶段深层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抓手,要站在构建高质量发展新格局的高度来整体谋划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协同减排,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严格源头管控。强化“三线一单”与碳达峰行动方案等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要求相统筹,增强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对能源和产业布局的引导约束作用,研究建立以区域环境质量改善和碳达峰目标为导向的产业准入及退出清单制度。严把“两高”项目环评准入关,认真落实“两高”项目污染物排总量管理制度,严格“两高”项目排污许可证审核发放,提高其执行情况的执法力度。

三、夯实两项基础。按照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规则,按年度编制我省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动态掌握全省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摸清全省万吨标煤以下企业碳排放情况。按照企业报送、第三方集中核查、技术单位复核的原则,扎实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数据核查,制定我省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实施细则,确保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和严肃性。

四、优化环境治理。加强碳排放管控与污染防治协同增效,注重政策衔接,一体推进。大气方面,大力推动煤电“三改联动”及推动钢铁等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加大降碳减污力度,实现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和温室气体减排协同增效。水环境方面,加强再生水利用,优化污水处理设施能耗和碳排放管理等一系列协同举措。土壤方面,鼓励绿色低碳修复,优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技术路线,注重节能降耗等土壤管控措施协同。固体废物方面,以提升综合利用率为主要目标,加大资源化利用力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减少能源资源浪费。生态方面,要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巩固和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五、积极推进融合。在科技、标准、监测、执法、核与辐射等方面推进与温室气体管控的融合,在二氧化碳监测试点基础上探索开展温室气体排放监测,建立固定源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同步监督执法制度,实行一体化监管执法等内容。要狠抓绿色低碳技术攻关,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探索我省生态环境相关法规标准修订,推动制定符合我省实际和特色的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立健全我省碳排放法规制度体系。

六、加大技术研究。将应对气候变化作为生态环境科技发展重点领域,开展烟气超低排放与碳减排协同技术创新。在碳排放与大气污染排放清单编制技术和典型城市碳排放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与颗粒物、氮氧化物等大气污染物协同减排关键技术等方面开展研究。鼓励开展我省典型城市碳达峰与空气质量达标协同路径与对策研究等。

七、做好履约工作。全国碳市场以火电行业为基础将开展多行业交易及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交易,起草印发陕西省碳排放权管理实施细则,规范审核流程,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好企业交易的服务工作和履约的准备工作,并加大对履约企业监督,确保履约顺利。

八、创新金融支持。积极推动碳金融创新试点,推动排污权、碳排放权、林业碳汇等抵押融资,推动西咸新区气候投融资国家试点,用好碳减排货币政策工具,采用低息贷款、贴息和绿色担保奖补等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加大对减污降碳的支持力度。探索排污权交易与碳交易政策融合机制,建立排污与排碳成本比价关系,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成本内部化。积极推动碳普惠平台建设。

九、突出示范先行。不断深化推进“七个”国家试点(国家低碳试点省、延安安康国家低碳试点市、商洛西咸国家气候适应性、碳评价及碳监测试点)示范。指导推进全省重大碳减排示范工程,发挥我省CCUS技术优势和示范成效,指导推动一批二氧化碳捕集与封存利用项目建成投运。制定我省碳达峰碳中和示范企业、示范园区等创建标准,组织开展多领域省级低(零)碳试点示范创建工作,推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低碳发展。

十、加强甲烷管控。结合我省产业结构特点,探索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控制研究,指导延长石油、中石油长庆油田伴生气综合利用,加大我省甲烷排放管控,组织制定我省《控制甲烷排放实施方案》推进我省非二氧化碳的温室气体排放管控。

十一、倡导低碳理念。采用不同形式开展绿色低碳知识宣传,利用碳中和西安国际论坛、世界环境日和全国低碳日进行深入宣传,制定我省大型活动碳中和行动长效机制。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绿色低碳消费,鼓励绿色出行、绿色办公,开展绿色低碳社会示范创建,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生态环保意识,在全社会营造绿色低碳浓厚氛围。

十二、注重能力提升。加强碳达峰碳中和政策知识培训教育,做好碳排放专业人才培训和管理,重点加强基层生态环境部门能力建设和思想认识。加强与兄弟省市及各类科研院所、各类机构的交流合作,培训考察,拓展思路,提升本领。

十三、加强监督考核。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相关工作任务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纳入全省生态环境目标责任考核,有关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围。各市(区)生态环境局落实情况每年底向省厅报工作总结。

新疆

6月13日上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召开碳达峰碳中和重点工作推进视频会暨节能宣传周启动会议,部署推进自治区碳达峰碳中和2022年重点工作。会议强调:

要立足新疆实际,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要坚持系统谋划,稳妥有序降碳,大力发展新能源,提高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推进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要坚持问题导向,科学精准减污,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精准管理,把能耗强度降低作为高质量发展用能的“命脉”。

要坚持生态优先,因地制宜扩绿,巩固和提升生态碳汇能力,开展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要坚持多措并举,助力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推动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推行碳捕集科技及关键技术应用,防范化解各类风险。要强化组织保障,进一步完善双碳“1+N”政策体系,压实各方责任,加强政策支持。

重庆

3月29日,重庆市印发生态环境系统2022年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要点,重点工作

(一)开展碳达峰行动。

1.推动制定碳达峰、碳中和“1+2+6+N”政策体系。

2.做好应对气候变化与高质量发展和碳达峰、碳中和的衔接,加强统筹,强化支撑,系统推进碳达峰行动。

(二)落实“十四五”专项规划。

3.印发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专项规划并推动落实,抓好过程跟踪、评价和调度。

4.以“十四五”专项规划为统领,常态化谋划并组织推动节能、降碳、近零碳及气候适宜类工程项目,支撑规划落地。

(三)抓好碳排放考核。

5.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好碳排放强度考核相关工作。

6.积极对接生态环境部,跟进国家向我市下达“十四五”碳排放强度控制目标任务有关事宜。

7.在区县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目标任务中纳入“碳减排”内容,细分考核任务,明确考核项目。

8.探索开展全市碳排放总量控制管理及考核政策研究,探索推动“双碳”目标和能耗“双控”目标协同。

9.指导区县开展碳排放强度核算,制定规则,摸清基数。

(四)推动碳市场发展。

10.常态化做好我市参与全国碳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量核查、复核、报告,配额分配、清缴等工作,注重政策解读,强化技术指导,助力企业发展。

11.按照国家安排,组织纳入全国碳市场的行业扩容。

12.深度参与全国碳市场联建联维。

13.做好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项目储备,指导重庆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做好CCER交易。

14.培育优化重庆碳市场,完成《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及配套制度修订,优化调整纳入交易主体范围、配额分配方法。

15.制定优化培育碳市场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

16.抓好重庆碳市场2021年度控排企业核查、报告、履约等工作。

17.健全重庆核证自愿减排量(CQCER)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项目备案、分类管理及交易规则。

18.推动围绕碳排放权为核心的环境权益交易改革,探索建立区域性环境权益交易市场。

(五)发展气候投融资。

19.推动两江新区气候投融资国家试点。

20.支持重庆市西部气候投融资产业促进中心做大做强,有效发挥资金和项目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快形成规模效应、品牌效应。

21.比照国家试点政策,遴选3个区县开展气候投融资市级试点,复制推广经验。

22.抓好气候投融资项目策划、储备,组织银企对接,策划实施高端论坛、会展。

23.建设气候投融资项目库,建立“碳账户”。

24.健全气候投融资评价标准、项目目录、统计体系,统一气候投融资与绿色金融项目认定口径。

25.探索制定气候投融资金融机构风险分担、风险缓释和政策激励措施。

26.协同推动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创建,发挥“长江绿融通”系统平台作用,组织好绿色企业、绿色项目征集,制定碳排放权质押贷款管理指引。强化配合支撑,调动金融机构积极性,抓好碳减排支持工具落地。

(六)加强减污降碳协同。

27.制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

28.深化环评与碳评管理统筹融合,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29.制定钢铁、火电、化工、水泥等重点行业减污降碳工程(技术)指南,形成目录,指导区县储备、实施减污降碳项目。

30.深化排污与排碳融合,将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及履约情况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

31.有序推动碳监测评估试点,探索开展温室气体监测试点。

32.在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生态等环境要素管理,生态环境监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生态环境执法,环境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等工作中融入碳排放管理,规范运行,形成制度。

33.开展碳排放普查试点,强化与污染源普查、环境统计的协同联动。

34.强化减污降碳科研项目支撑,支持重点行业减污降碳协同控制技术与装备研究,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七)巩固“碳惠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35.巩固“碳惠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健全配套政策,拓宽实现路径。

36.加大生态产品开发和供给力度,打通多元供给路径。结合碳履约、碳中和、碳普惠需求,拓展碳汇类生态产品消纳渠道。

37.做大做强“碳惠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平台,拓展低碳应用场景,扩大用户注册量,提高活跃度,提升体验感。

(八)推进近零碳系列试点。

38.系统推动近零碳、低碳系列试点创建,出台建设指南和技术规范。

39.推动广阳湾智创生态城打造近零碳示范区。

40.支持零碳、低碳产业和技术发展。推广氢能、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等清洁能源和储能、节能技术示范。

(九)增强气候适应能力。

41.强化适应气候变化工作统筹,协同实施适应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政策措施。

42.开展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评估,总结推广试点经验。

43.综合运用NBS(基于自然解决方案)、EOD(生态环境导向开发)等模式手段,推进海绵城市等系列适应型项目、工程实施,增强城市气候韧性。

44.提高气候适应型能力,探索建立气候影响、风险及脆弱性评估工作机制,识别关键敏感、脆弱领域并开展气候风险评估。

(十)强化基础数据支撑。

45.组织编制全市2021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

46.指导区县编制辖区2021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

47.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相关课题研究,夯实业务理论基础,做好项目管理,提高资金绩效。

(十一)加强能力建设。

48.开展碳边境调节税应对措施研究,启动部分行业全生命周期碳排放(碳足迹)核算,服务出口外贸产业发展。

49.开展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研究,储备一批工业氧化亚氮和农业甲烷减排项目。

50.推动高校和科研院所建设国际低碳学院,培养高端人才。支持高校应对气候变化及碳减排相关专业学科建设。

51.打造碳汇产学研基地,发展先进碳汇技术。

52.推动碳排放管理大数据平台建设。

53.发布应对气候变化白皮书,编印应对气候变化参阅材料。

54.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应对气候变化“进党校”等系列专题活动,将应对气候变化教育纳入党政干部培训内容。指导全国碳市场能力建设(重庆)中心开展培训业务。

55.建立应对气候变化专家库。支持在渝专业咨询机构发展壮大,引进优秀外阜机构来渝从业。

56.开展“全国低碳日”“六五环境日”“节能宣传周”系列宣传,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宣传教育,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新时尚。

57.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二)抓好组织协调。

58.做好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充实人员配备,强化工作调度,抓好工作落实。

59.围绕碳达峰、碳市场、气候投融资等重点工作,做好向市委、市政府和生态环境部有关专题汇报。

60.深化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应对气候变化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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