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1年中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发布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2-05-26 14: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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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1年中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发布2022年5月26日,生态环境部召开5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宣传教育司司长刘友宾主持,
2022年5月26日,生态环境部召开5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宣传教育司司长刘友宾主持,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副司长蒋火华、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主任王菊英,向大家介绍2021年我国生态环境状况和海洋生态环境状况,以及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情况,并共同回答记者提问。
蒋火华: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上午好!在六五环境日即将到来之际,非常高兴与大家在线上见面。首先,我谨代表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对大家长期以来对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借此机会,我就2021年全国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进展情况作简要介绍。
一、全国生态环境状况
按照环境保护法和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了《2021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和《2021年中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今天正式发布。公报显示:2021年全国生态环境质量主要指标顺利完成,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主要体现在“四个更加”:
一是空气更加清新。空气质量达标城市数量、优良天数比例持续上升,主要污染物浓度全面下降。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218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占64.3%,同比上升3.5个百分点;优良天数比例为87.5%,同比上升0.5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臭氧(O3)、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和一氧化碳(CO)六项指标年均浓度同比首次全部下降,其中,PM2.5为3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1%,“十三五”以来,已实现“六连降”;O3为13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0.7%,PM2.5和O3浓度连续两年双下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明显。
二是水体更加清澈。全国地表水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4.9%,同比上升1.5个百分点,“十三五”以来,实现“六连升”。重点流域水质持续改善,长江、珠江流域等水质持续为优,黄河流域水质明显改善,淮河、辽河流域水质由轻度污染改善为良好。全国地下水Ⅰ—Ⅳ类水质点位比例为 79.4%。地级及以上城市监测的876个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94.2%,总体保持稳定。
管辖海域海水水质整体持续向好,水质优良海域面积比例持续提升、劣四类海域面积持续下降。符合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占97.7%,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劣四类海域面积同比减少8720平方千米。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为81.3%,同比上升3.9个百分点。
三是土壤等更加安全。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全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农用地土壤环境状况总体稳定。全国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向好,324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各类功能区昼间达标率为95.4%,同比上升0.8个百分点;夜间为82.9%,同比上升2.8个百分点。辐射环境质量和重点设施周围辐射环境水平总体良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达到“十四五”序时进度。
四是生态更加优美。全国生态质量指数(EQI)值为 59.77,生态质量综合评价为“二类”,表明我国生物多样性较丰富、自然生态系统覆盖比例较高、生态结构较完整、功能较完善。其中,生态质量为一类的县域面积占国土面积的27.7%,主要分布在东北大小兴安岭和长白山、青藏高原东南部等地区;二类的县域面积占32.1%,主要分布在三江平原、内蒙古高原、黄土高原、昆仑山、四川盆地、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中下游平原。一类、二类合计60%左右。
二、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进展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为实现“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良好开局,2021年,生态环境监测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生态环境部党组决策部署,全力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统筹谋划,印发实施《“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和年度生态环境监测方案,推动任务落实,各项重点工作稳中有进。主要有三个特点。
一是优化。优化监测网络和运行方式。主要从五个方面优化。优化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补充调整环境空气、地表水、海洋、地下水、土壤等监测点位(断面),并按优化完善后的监测网络开展监测、评价,实现“十三五”向“十四五”的平稳过渡。推进地方环境空气、地表水自动监测站点数据与国家联网共享。优化地表水“9+X”监测模式,实现9项基本指标实时自动监测和“X”项特征指标精准监测。优化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排名。优化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优化监测质量监督检查方式,严守监测数据质量生命线。
二是深化。拓展监测工作深度和广度。主要从七个方面深化。加强PM2.5与O3协同控制监测,分类开展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PM2.5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组分监测。首次构建并试行生态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加快补齐生态质量监测短板。在重点流域和湖库开展水生态试点调查监测。聚焦区域、城市和重点行业试点开展碳监测评估。探索新污染物监测。发射高光谱观测卫星和大气环境监测卫星,提升卫星遥感监测能力。开展生态环境智慧监测试点,深化监测大数据技术应用。
三是强化。强化监测支撑和服务。服务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和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为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提供科学支撑。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活动,加强长江和黄河流域监测预警能力,圆满完成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环境质量监测预报保障任务,空气质量监测预报准确率和精细化水平显著提高。努力满足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通过生态环境部政府网站、微信微博公众号等及时动态公开空气、地表水等环境质量信息,信息发布的全面性、时效性进一步增强,首次上线海水水质监测信息公开系统并按季度发布国控海洋监测水质信息;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百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向公众常态化开放。
2022年,我们将努力克服疫情影响,按照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推进各项监测工作。稳,就是全力稳住国家生态环境监测网正常运行,确保核心任务不减、工作力度不减、监测质量不降。进,就是开拓进取,在监测评价考核、PM2.5和O3协同监测、碳监测、新污染物监测、生态质量监测、水生态监测等方面多向发力,积极推进监测体系和监测能力现代化,以监测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作出新的贡献。美丽中国哪里美,监测数据告诉您。
先简要介绍这些。下面,我愿意回答记者朋友的提问。
刘友宾:下面,请大家提问。
原标题:2021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1年中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发布
蒋火华: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上午好!在六五环境日即将到来之际,非常高兴与大家在线上见面。首先,我谨代表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对大家长期以来对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借此机会,我就2021年全国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进展情况作简要介绍。
一、全国生态环境状况
按照环境保护法和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了《2021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和《2021年中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今天正式发布。公报显示:2021年全国生态环境质量主要指标顺利完成,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主要体现在“四个更加”:
一是空气更加清新。空气质量达标城市数量、优良天数比例持续上升,主要污染物浓度全面下降。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218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占64.3%,同比上升3.5个百分点;优良天数比例为87.5%,同比上升0.5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臭氧(O3)、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和一氧化碳(CO)六项指标年均浓度同比首次全部下降,其中,PM2.5为3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1%,“十三五”以来,已实现“六连降”;O3为13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0.7%,PM2.5和O3浓度连续两年双下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明显。
二是水体更加清澈。全国地表水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4.9%,同比上升1.5个百分点,“十三五”以来,实现“六连升”。重点流域水质持续改善,长江、珠江流域等水质持续为优,黄河流域水质明显改善,淮河、辽河流域水质由轻度污染改善为良好。全国地下水Ⅰ—Ⅳ类水质点位比例为 79.4%。地级及以上城市监测的876个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94.2%,总体保持稳定。
管辖海域海水水质整体持续向好,水质优良海域面积比例持续提升、劣四类海域面积持续下降。符合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占97.7%,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劣四类海域面积同比减少8720平方千米。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为81.3%,同比上升3.9个百分点。
三是土壤等更加安全。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全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农用地土壤环境状况总体稳定。全国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向好,324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各类功能区昼间达标率为95.4%,同比上升0.8个百分点;夜间为82.9%,同比上升2.8个百分点。辐射环境质量和重点设施周围辐射环境水平总体良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达到“十四五”序时进度。
四是生态更加优美。全国生态质量指数(EQI)值为 59.77,生态质量综合评价为“二类”,表明我国生物多样性较丰富、自然生态系统覆盖比例较高、生态结构较完整、功能较完善。其中,生态质量为一类的县域面积占国土面积的27.7%,主要分布在东北大小兴安岭和长白山、青藏高原东南部等地区;二类的县域面积占32.1%,主要分布在三江平原、内蒙古高原、黄土高原、昆仑山、四川盆地、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中下游平原。一类、二类合计60%左右。
二、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进展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为实现“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良好开局,2021年,生态环境监测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生态环境部党组决策部署,全力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统筹谋划,印发实施《“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和年度生态环境监测方案,推动任务落实,各项重点工作稳中有进。主要有三个特点。
一是优化。优化监测网络和运行方式。主要从五个方面优化。优化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补充调整环境空气、地表水、海洋、地下水、土壤等监测点位(断面),并按优化完善后的监测网络开展监测、评价,实现“十三五”向“十四五”的平稳过渡。推进地方环境空气、地表水自动监测站点数据与国家联网共享。优化地表水“9+X”监测模式,实现9项基本指标实时自动监测和“X”项特征指标精准监测。优化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排名。优化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优化监测质量监督检查方式,严守监测数据质量生命线。
二是深化。拓展监测工作深度和广度。主要从七个方面深化。加强PM2.5与O3协同控制监测,分类开展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PM2.5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组分监测。首次构建并试行生态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加快补齐生态质量监测短板。在重点流域和湖库开展水生态试点调查监测。聚焦区域、城市和重点行业试点开展碳监测评估。探索新污染物监测。发射高光谱观测卫星和大气环境监测卫星,提升卫星遥感监测能力。开展生态环境智慧监测试点,深化监测大数据技术应用。
三是强化。强化监测支撑和服务。服务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和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为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提供科学支撑。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活动,加强长江和黄河流域监测预警能力,圆满完成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环境质量监测预报保障任务,空气质量监测预报准确率和精细化水平显著提高。努力满足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通过生态环境部政府网站、微信微博公众号等及时动态公开空气、地表水等环境质量信息,信息发布的全面性、时效性进一步增强,首次上线海水水质监测信息公开系统并按季度发布国控海洋监测水质信息;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百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向公众常态化开放。
2022年,我们将努力克服疫情影响,按照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推进各项监测工作。稳,就是全力稳住国家生态环境监测网正常运行,确保核心任务不减、工作力度不减、监测质量不降。进,就是开拓进取,在监测评价考核、PM2.5和O3协同监测、碳监测、新污染物监测、生态质量监测、水生态监测等方面多向发力,积极推进监测体系和监测能力现代化,以监测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作出新的贡献。美丽中国哪里美,监测数据告诉您。
先简要介绍这些。下面,我愿意回答记者朋友的提问。
刘友宾:下面,请大家提问。
原标题:2021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1年中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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