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会让环评失信计分?
哪些行为会让环评失信计分?【讯】最近在环评圈,山东秦皇岛集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皇岛集汇)“名声大振”。这家看似普普通通的地方环境公司,能够引起业内
【讯】最近在环评圈,山东秦皇岛集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皇岛集汇)“名声大振”。这家看似普普通通的地方环境公司,能够引起业内的广泛关注,直接原因便是日前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一则通报。
通报指出,秦皇岛集汇因未及时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以下简称信用平台)上更新住所信息,导致实际办公地址与信用平台住址不符,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其失信计分2分。
“2分”到底多不多?
5月11日,记者登录信用平台,搜索秦皇岛集汇的相关内容时发现,目前平台上已经对秦皇岛集汇失信计分2分。2分,看似一星半点,实则影响不小。
2019年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环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以下简称为信用管理对象)实施失信行为记分制度。
按照规定,信用管理对象在时长一年的记分周期中,若累计失信记分达10分,会在后续两个记分周期内进入平台重点监督检查名单,若达20分则进入平台限期整改名单。
在这样的背景下,环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的每一次失信计分,都意味着离接受信用惩戒更近一步。那么,问题来了,像住所信息更新不及时这样的错误,其失信计分计作2分,这样的分值确定合适吗?
平台信息准确作为建立诚信档案的基础,也是环评文件编制过程中体现相关人员诚信意识的前端环节。记者查阅《监督管理办法》发现,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信用平台变更。
而从分值的角度来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中,对各种失信行为的扣分标准有着明确规定。
相较于失信计分动辄20分、10分、5分、4分、3分的各档,住所信息更新不及时的失信计分2分是计分中最少一档,而这正是与其造成的危害程度较小密切相关。
手机号不对也可能失信
事实上,最近几个月,全国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对信用平台上诚信档案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企业进行了密集性处罚。
记者在信用平台上,对归类为“未按照《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开管理规定》在信用平台及时变更本单位相关情况信息,或者提交的本单位及其编制人员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的失信行为进行检索发现,2月以来全国相关问题失信计分决定书已经有40多份。
出现这一情况的原因,是去年11月生态环境部启动的环评单位和环评工程师诚信档案专项整治工作。整治工作的通知中明确,对信用平台建立诚信档案的环评单位和环评工程师进行排查,严厉查处诚信档案造假和环评工程师“挂靠”等违规行为。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中明确了一系列整治重点。与住所更新不及时类似,这些失信行为看似微不足道,但同样也会导致单位失信计分:
环评单位在信用平台提交的单位组织形式、出资人和举办单位、设立材料、住所等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环评单位在信用平台提交的本单位联系方式不真实的;环评工程师在信用平台提交的本人联系方式不真实的。
举办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真实,这些要求本不算难。但从实际执法结果来看,包括秦皇岛集汇在内的一些环评单位、环评工程师却因此“摔跤”,被失信计分,影响单位或个人的环境信用水平,实属“因小失大”。
日渐扎紧的环境信用篱笆
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指出,要完善生态环保信用制度,全面实施环保、水土保持等领域信用评价,并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共享运用。
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是供需有效衔接的重要保障,是资源优化配置的坚实基础。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整治行动通过解决诚信档案中存在的信息不真实等突出问题,完善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推动行业健康发展,有力确保了环评制度公信力。
近年来,对环评单位和环评人员的信用监管已然空前加强。去年12月生态环境部例行新闻发布会透露,已有213家单位和207人列入环评失信“黑名单”或限期整改名单。而在“十四五”期间,信用体系建设仍然是环评工作的重点。
《“十四五”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指出,要加强环评单位和环评工程师等从业人员动态监管,对违法违规环评单位和人员开展清理整顿,强化典型案例曝光和正面宣传引导,鼓励加强行业自律和能力建设。
同时,全面实施“一处失信、全国受限”的跨地区环评失信联动监管机制,将环评与排污许可违法等信息纳入国家有关信用信息系统,并及时依法公开。
两个月前,生态环境部通报了2021年下半年环评信用管理情况。半年间,全国共有7734家单位和49926人纳入环评信用管理,其中800家单位和901人因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过程中发生失信行为,被生态环境部门予以失信记分。
在信用体系的篱笆日渐扎紧的当下,如何悉心呵护自己的信用,环评单位和环评工程师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
中国这十年单位GDP碳排放下降约34%2022-05-13
-
广东:关于做好2022年重点单位自动监控安装联网相关工作的通知2022-05-13
-
环评、调试、验收、许可证、应急预案,有先后顺序吗?都应在项目什么阶段开展?2022-05-11
-
170家!太原2022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2022-05-09
-
359家!2022年海南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发布2022-05-06
-
合肥市生态环境局扎实开展核技术利用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整改工作2022-05-06
-
上海:关于疫情期间优化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2022-05-06
-
三部门:联合开展深入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2022-05-05
-
江西省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配额清缴完成和处理情况2022-05-05
-
关于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的违法行为,你都清楚吗?2022-05-02
-
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动2022-04-30
-
大连按下环评审批“快进键”2022-04-29
-
山东16市实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全覆盖2022-04-28
-
216家!江苏省2021年度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单2022-04-28
-
宁波首例环评“多评合一”项目获批2022-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