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21年生态环境状况新闻发布会召开,2021年江苏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发布!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2-04-29 10: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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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1年生态环境状况新闻发布会召开,2021年江苏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发布!2022年4月28日,江苏省召开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状况新闻发布会。会上相关负责人介绍了2021
2022年4月28日,江苏省召开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状况新闻发布会。会上相关负责人介绍了2021年度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感兴趣的问题。本篇主要聚焦江苏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发布情况。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表示,2021年江苏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实现“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良好开局。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情况下,全省PM2.5年均浓度实现2013年以来“八连降”,首次降至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限值以下;地表水达到或好于III类比例持续提升,升幅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近岸海域优良海水面积比例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太湖总磷、总氮浓度分别下降22.7%和13.4%,达到近十年来最好水平,太湖治理连续14年实现“两个确保”。全省生态环境状况为“良”。长江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由“中等”水平提升至“良好”水平。
一、环境空气质量。全省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率为82.4%,同比上升1.8个百分点;环境空气PM2.5年均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2%;优良天数比率和PM2.5浓度均达到国家年度考核目标要求,O3、PM10、SO2、CO等主要污染物浓度同比均有不同程度下降,NO2浓度同比持平。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的210个断面中,水质达到或好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的断面比例为87.1%,无劣Ⅴ类断面。省“十四五”水环境质量目标考核的655个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的比例为92.7%,达到2021年省级考核目标要求。
长江干流江苏段水质总体为Ⅱ类,稳定达到优级水平;长江主要支流水质总体为优,年均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断面占98.3%,无劣Ⅴ类断面。淮河干流年均水质为Ⅲ类。太湖湖体总体水质为Ⅳ类,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为Ⅱ类和Ⅰ类,总磷和总氮平均浓度均为Ⅳ类,处于轻度富营养状态。京杭大运河江苏段总体水质为优,沿线37个断面水质均达到或好于Ⅲ类。全省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达到或好于Ⅲ类标准)水量为71.77亿吨,占取水总量的99.7%。
近岸海域95个国控水质监测点位中,达到或好于《海水水质标准》二类标准的面积比例为87.4%,三类为8.1%,四类为2.8%,劣四类为1.7%。32个入海河流国考断面,年均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为87.5%,同比提高15.6个百分点,无Ⅴ类及劣Ⅴ类断面。
三、土壤环境质量。165个国家网太湖流域基础监测点中,157个监测点位污染物含量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风险筛选值;8个点位超过风险筛选值,但未超过风险管制值。
四、声环境质量。全省设区市昼间区域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5.2分贝,同比上升0.5分贝。13个设区市中7个市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为二级,属于较好水平,其余6市为一般水平。全省设区市功能区声环境昼间、夜间平均达标率分别为96.9%和85.4%,同比分别下降0.6个百分点、上升3.1个百分点。
五、自然生态。全省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66.6,生态环境状况等级为“良”。13个设区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分布范围在61.4-70.7之间,生态环境状况等级为“良”。根据全省县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记录到物种数6046种,其中动物界3390种,植物界2656种。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珍稀濒危物种89种。
我省境内长江、太湖和淮河三大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分别处于“良好”“中等”“中等”水平,共监测到淡水水生生物939种,其中着生藻类多样性级别为“丰富”,底栖动物和浮游动物为“较丰富”,浮游植物为“一般”。长江干流江苏段鱼类多样性呈逐步恢复的良好态势。
六、农村环境状况。全省开展空气质量监测的136个村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85.3%。开展监测的18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或好于Ⅲ类标准。
七、辐射环境状况。2021年全省辐射环境66个国控点和223个省控点监测结果表明:空气吸收剂量率、大气和土壤中放射性核素浓度处于本底水平;长江、太湖、淮河等重点流域及近岸海域海水、海洋生物中放射性核素浓度处于本底水平;重点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水中放射性指标低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限值;电磁环境监测点监测结果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在全省疫情防控工作中,我们坚决落实医疗废物、污水收运处置全过程监管,全面筑牢疫情防控环境安全底线。全省60家定点收治医院、29家医疗废物处置单位、315家处理涉疫污水处理厂全部纳入监管,做到医疗废物、医疗污水收运处置“两个100%”。
负责人表示,以上为《2021年江苏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的部分内容,详细内容参阅《公报》全文。
原标题: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状况新闻发布会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表示,2021年江苏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实现“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良好开局。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情况下,全省PM2.5年均浓度实现2013年以来“八连降”,首次降至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限值以下;地表水达到或好于III类比例持续提升,升幅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近岸海域优良海水面积比例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太湖总磷、总氮浓度分别下降22.7%和13.4%,达到近十年来最好水平,太湖治理连续14年实现“两个确保”。全省生态环境状况为“良”。长江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由“中等”水平提升至“良好”水平。
一、环境空气质量。全省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率为82.4%,同比上升1.8个百分点;环境空气PM2.5年均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2%;优良天数比率和PM2.5浓度均达到国家年度考核目标要求,O3、PM10、SO2、CO等主要污染物浓度同比均有不同程度下降,NO2浓度同比持平。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的210个断面中,水质达到或好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的断面比例为87.1%,无劣Ⅴ类断面。省“十四五”水环境质量目标考核的655个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的比例为92.7%,达到2021年省级考核目标要求。
长江干流江苏段水质总体为Ⅱ类,稳定达到优级水平;长江主要支流水质总体为优,年均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断面占98.3%,无劣Ⅴ类断面。淮河干流年均水质为Ⅲ类。太湖湖体总体水质为Ⅳ类,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为Ⅱ类和Ⅰ类,总磷和总氮平均浓度均为Ⅳ类,处于轻度富营养状态。京杭大运河江苏段总体水质为优,沿线37个断面水质均达到或好于Ⅲ类。全省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达到或好于Ⅲ类标准)水量为71.77亿吨,占取水总量的99.7%。
近岸海域95个国控水质监测点位中,达到或好于《海水水质标准》二类标准的面积比例为87.4%,三类为8.1%,四类为2.8%,劣四类为1.7%。32个入海河流国考断面,年均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为87.5%,同比提高15.6个百分点,无Ⅴ类及劣Ⅴ类断面。
三、土壤环境质量。165个国家网太湖流域基础监测点中,157个监测点位污染物含量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风险筛选值;8个点位超过风险筛选值,但未超过风险管制值。
四、声环境质量。全省设区市昼间区域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5.2分贝,同比上升0.5分贝。13个设区市中7个市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为二级,属于较好水平,其余6市为一般水平。全省设区市功能区声环境昼间、夜间平均达标率分别为96.9%和85.4%,同比分别下降0.6个百分点、上升3.1个百分点。
五、自然生态。全省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66.6,生态环境状况等级为“良”。13个设区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分布范围在61.4-70.7之间,生态环境状况等级为“良”。根据全省县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记录到物种数6046种,其中动物界3390种,植物界2656种。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珍稀濒危物种89种。
我省境内长江、太湖和淮河三大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分别处于“良好”“中等”“中等”水平,共监测到淡水水生生物939种,其中着生藻类多样性级别为“丰富”,底栖动物和浮游动物为“较丰富”,浮游植物为“一般”。长江干流江苏段鱼类多样性呈逐步恢复的良好态势。
六、农村环境状况。全省开展空气质量监测的136个村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85.3%。开展监测的18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或好于Ⅲ类标准。
七、辐射环境状况。2021年全省辐射环境66个国控点和223个省控点监测结果表明:空气吸收剂量率、大气和土壤中放射性核素浓度处于本底水平;长江、太湖、淮河等重点流域及近岸海域海水、海洋生物中放射性核素浓度处于本底水平;重点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水中放射性指标低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限值;电磁环境监测点监测结果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在全省疫情防控工作中,我们坚决落实医疗废物、污水收运处置全过程监管,全面筑牢疫情防控环境安全底线。全省60家定点收治医院、29家医疗废物处置单位、315家处理涉疫污水处理厂全部纳入监管,做到医疗废物、医疗污水收运处置“两个100%”。
负责人表示,以上为《2021年江苏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的部分内容,详细内容参阅《公报》全文。
原标题: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状况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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