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发布全国首个省级生态环境领域基础设施专项规划
江苏发布全国首个省级生态环境领域基础设施专项规划4月19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相关情况。《规划》是全国首
4月19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相关情况。《规划》是全国首个省级生态环境领域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也是省委、省政府首次把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工作列入省级专项规划,将为我省今后一段时期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指导和依据。
加快补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短板
省生态环境厅一级巡视员陈志鹏介绍,《规划》的出台,对于我省加快补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促进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有利于“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的顺利实现。在全省层面对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行系统谋划部署,实现规划统领、力量统筹、任务统分、标准统一,将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治本攻坚,提升区域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现“3060”双碳目标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空气质量“30”和水环境质量“90”目标提供强有力支撑。
有利于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规划》的实施将加快补齐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短板弱项,优化空间布局,保障生态环境领域基础设施的有效供给,全面提升污染治理能力,增强生态环境监管效能,为全面提升我省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夯实物质保障和硬件基础。
有利于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既是供给端,又是需求端;既服务重大项目,本身也是重大项目;既能保GDP,又能增GDP。加快推进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不仅能够有效提升环境扩容能力,盘活存量环境资源,为经济发展释放更多环境容量,还将有力拉动投资、扩大需求、促进经济增长。
有利于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污水、垃圾、危废、雾霾等人民群众高度关注,蓝天、碧水、青山、净土人民群众时刻期盼,《规划》着眼抓源头、打基础、管长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生态环境问题,力争让人民群众更多感受到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成效,切实增强优美生态环境获得感。
明确4方面10大项工作任务
《规划》总结概括了“十三五”时期我省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不足,研究分析了“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提出了4个方面10大项工作任务,其中“补短板”任务3项,主要包括城镇污水收集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工业废水集中处理;“促提升”任务3项,主要包括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危险废物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以及清洁能源供应;“强支撑”任务3项,主要包括自然生态保护、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处置和生态环境监测监控;“提水平”任务1项,即管理能力现代化。
对应主要任务,《规划》提出了“十四五”时期需要重点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业园区废水处理设施建设等9类重点工程,以专栏形式进行了明确,支撑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地落实。
此外,为强化项目支撑,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省生态环境厅同步向省有关部门和各地广泛征集了工程项目,建立了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基础设施重点工程项目库,以此推动《规划》落实。
更加突出四方面特点
《规划》更加突出系统性、导向性、统筹性、工程性四个方面特点。
更加突出系统性。《规划》涵盖城乡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生活垃圾、危废和一般工业固废、清洁能源、自然生态保护、生态环境监管等多个领域,涉及生态环境、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水利等近20个部门,将各部门各领域与生态环境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任务进行整合,形成了完整体系和全省统一的抓手。
更加突出导向性。《规划》聚焦我省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如污染治理能力仍存在短板,部分设施运行维护水平有待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还不够高,管理体制机制有待完善等问题,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为做好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指明了努力方向和实现路径。
更加突出统筹性。着力做到上下贯通和左右衔接。《规划》既严格落实上位政策,也充分考虑各地实际,又主动衔接省级其他规划,同时,还提出依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体系,建立协同推进机制,统筹协调多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提升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更加突出工程性。《规划》注重工程设施建设,在任务部分对各类设施建设能力规模都提出具体要求,并设立相应的重点工程专栏,对重点任务进行逐项分解,明确到各设区市,分解成工程量和各地建设任务。提出构建全省生态环境基础设施重点工程项目库,确保《规划》可量化、可考核,推动真正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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