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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GF观点|碳中和的差异化影响及垄断问题挑战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2-03-30 09: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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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GF观点|碳中和的差异化影响及垄断问题挑战“系列观点之一”中提到,碳中和相关资金投入不达预期的核心矛盾之一在于需求端的使用价值与生产端的价值存在不匹配,

“系列观点之一”中提到,碳中和相关资金投入不达预期的核心矛盾之一在于需求端的使用价值与生产端的价值存在不匹配,难以通过额外的“低碳溢价”实现整体收益;“系列观点之二”中提到,碳中和产业链发展所面临的核心矛盾之二在于其所面临的时间与空间维度上成本与收益的不对称——气候相关价值一方面在时间维度上被以化石燃料为基础的经济体系提前占有,另一方面在空间维度上构成了发达国家用以固化全球产业格局的壁垒,促进欧美发达国家在金融行业、高端制造业等价值链高端部分获得大量额外收益,并凭借在这一高碳发展模式下所获得的先发优势与资本积累蚕食新兴的碳中和产业链份额。
  上述两个矛盾导致碳中和发展路径在总体上呈现“存量竞争”的特点,即收益主要来自对现有价值的争夺,而非自身创造的额外新增价值。在实现碳中和目标的未来三十多年中,这一特点将可能加剧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之间的竞争,使部分行业获得与其自身能力无关的额外竞争优势,进一步放大当前已有的行业之间、企业之间的盈利能力差距。
  本文主要在延续前两篇对碳中和需求侧改革与价值分配的论述基础上,阐释实现碳中和目标过程中所面临的行业与企业层面的不平等问题,并对未来如何在低碳转型过程中促进经济健康平稳运行进行展望。
  一 、低碳转型中垄断问题可能加剧
  经济发展过程中,企业兼并现象是宏观资源配置效率提高带来的必然结果,可推动实现技术、管理、人才、资金和市场等方面的协同效应,增强企业实力与竞争力,提高经济整体运作效率并促进生产力发展。但在监管不充分的情况下,企业兼并也可能因稀缺资源高度集中于少数主体而形成垄断,从而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并导致损害消费者利益与社会公正。垄断问题是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永恒难题,碳中和目标实现过程也将同样面临垄断问题挑战。
  (一)碳成本导致行业之间成本效益差异增加
  总体而言,不同行业之间规模与成本效益、获利能力差异显著,而低碳转型所需投入的新增成本对各行业的影响并不相同,将有可能扩大行业之间的成本效益差异,造成部分行业的利润空间受到进一步挤压,而部分行业则利润空间扩大,从而客观上改变原有市场平衡及竞争格局,对企业、劳动者都产生潜在的不利影响。
  广义上的碳成本具有多种影响形式。不管是直观的碳市场、碳税等碳定价机制所形成的明确价格信号,还是强制控排减排、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目标等行政命令硬性管控措施,抑或用能权交易、新能源补贴及能源消费总量预期性目标等间接、软性措施,客观上都形成了一定碳成本,并对经济运行的方方面面产生影响。不同形式背后,各类碳成本所造成的影响本质是类似的,即提高化石能源整体成本,因此碳成本将直接作用于化石能源利用相关的行业,而其上下游企业将受间接影响,碳强度越高的行业将受到越大、越直接的影响(注:碳强度指单位产出的碳排放量)。
  如下图所示,不同行业的碳强度差异巨大。供电供热等公用事业行业相关企业市值仅占约3%,但是其碳排放占比高达60%,在所有行业中碳强度最高;相对地,信息科技与金融企业市值分别约为公用事业的8倍、4倍,但其碳排放占比均仅占约1%,碳强度极低。
    图 1 各行业碳排放占比(左)与市值占比(右)
  数据来源:Fidelity, 2022  这将可能导致两方面的矛盾:
  一方面,由于低碳转型过程中受碳成本影响最大的主要是公用事业等碳强度最高的行业,而这些行业的企业市值仅占极小一部分,即在不考虑通过调整电热供应价格转嫁成本的情况下,极小部分的资金承担了过半的碳成本,这将极大压缩公用事业行业的利润空间,动摇经济稳定运行的基础。同时,其成本转嫁直接影响的是钢铁等大量用电、用热的生产制造行业,金融与信息科技等行业虽然占用了大量资金,但现有机制不足以令其承担与之资金与利润规模相匹配的碳成本。这一不平等现象不利于碳中和目标导向下经济稳定可持续运行。
  另一方面,当前“气候友好型投资者”及社会各界对金融行业气候行动的要求仍主要局限于减少其“投资组合碳足迹”(Portfolio Carbon Footprint, PCF),即其投资的企业与资金规模所对应的碳排放量,不仅用于横向对比,认为PCF更低的金融机构具有更好的气候表现;也用于纵向对比,要求同一机构的历次碳排放信息披露中体现其PCF不断降低。事实上,这一诉求表面上合理,但实则非常片面。由于公用事业行业的市值占比极小,金融机构在投资时只需改变极小部分资金用途,将原本用于公用事业投资的资金撤出、转移,就可以在对其绩效表现不产生显著影响的情况下大幅改善其PCF表现,而如此将更加导致占绝大多数碳排放、亟需资金以促进减排科技研发、项目建设的公用事业行业难以落实减排措施,且可能加速相关人才流失。
  (二)碳成本导致同一行业内企业利润空间差异增加
  同一行业内,不同企业对碳成本的承受能力也存在巨大差异,通常而言,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与大企业相比处于弱势地位,其议价能力更低、利润空间更小、应对市场环境改变的资金与人才等各类资源储备更少。因此,在碳中和目标导向的转型过程中碳成本不断增加,这一差异将进一步凸显。
  以手机行业为例,当前仅苹果公司提出了最明确、最激进的2030年前实现供应链碳中和的目标,三星等其余手机行业巨头仅表示将“减少供应链排放带来的影响”。苹果这一激进目标的支撑是苹果作为最成功的科技巨头之一极高的盈利能力。
  手机业务是苹果公司最为重要的业务之一,其收入占比长期稳定在苹果公司的40%以上。从历年数据来看,苹果手机出货量虽然仅占全部手机行业的约15%,远小于安卓,但却占据了整个手机行业约70%的利润,超过所有安卓手机厂商利润规模之和的二倍。由于每一部智能手机的零部件构成及生产组装过程类似,产生的碳排放量也类似,假设所有手机企业在低碳转型情境下都面临同样的单位额外碳成本,即市场规模相同的两家手机企业需要付出的额外碳成本相同,那么相对而言,从成本增加比例的角度出发,苹果公司所面临的利润空间减少压力将显著小于任何一家安卓厂商,从而导致苹果本就占绝对主导地位的利润空间进一步增加,与其余手机厂商的盈利能力差距进一步增加,其余手机厂商将面临更多困境,对苹果形成的竞争压力也将随之下降,不利于手机行业持续创新。
  
  图 2 手机行业市场占有率(左)与利润分配(右)
  数据来源:Statista, 2022  同时,苹果公司自身产生的碳排放极少。从全生命周期排放角度而言,其直接排放仅占总排放量的1%,同时由于苹果已实现所有电力供应均来自可再生能源,其电力间接排放为零。苹果的碳排放几乎全部来自范围三中供应链在零部件制造、运输、手机组装等过程中产生的排放,以及手机使用过程中耗能所对应的排放。因此,苹果的碳中和战略对其自身盈利能力并不产生直接的影响,可凭借其对供应商和消费者的极高议价能力,将其面临的间接碳成本压力分散于供应商和消费者,将碳成本对自身的影响压到最低。
  即使考虑在碳成本完全影响苹果自身盈利能力的极端情况,由于手机行业内所有厂商均面临类似的困境,苹果在掌握了几乎最高的溢价能力的情况下都无法通过提价与变相提价转移碳成本,则其它手机厂商成功转移碳成本的可能性更低,因此可以预测在这一情境下所有手机厂商将遇到类似困境,而苹果将对这一极端情况具有最强的抵抗能力,客观上也将促使其在手机行业获得额外的竞争优势,更倾向于进一步固化前文所述的垄断局面。
  
  图 3 苹果公司各环节碳排放(包含范围一、二、三)
  数据来源:Statista, 2021  二、低碳转型过程中推动收益合理分配的展望
  上述行业与企业两个层面的碳成本增加过程中,在缺乏充分监管的情况下,任由市场自由竞争,则行业之间、企业之间的不平等程度都将倾向于进一步扩大。
  行业层面,受碳成本影响更大的公用事业等行业将丧失更多议价权,而利润空间倾向于进一步被金融与信息科技等行业占有,传统生产制造行业企业进一步沦为金融资本的附庸;企业层面,中小企业对成本收益规模与结构变化的耐受能力远弱于大型企业,同时中小企业能够调动用于科技研发投入的劳动、资本与土地等各类生产要素也相对缺乏,在行业内部碳成本普遍增加的情况下,处在竞争关系中的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相比,其弱势地位倾向于进一步固化,从而加剧企业过度兼并现象,增加垄断风险。
  对这些问题的解决,不仅应通过拓宽常规反垄断措施应用场景至碳中和领域,并持续提高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以做好常态化应对机制建设,也应从对碳中和路径中垄断问题可能的特殊表现形式进行前瞻性研究入手,为做出更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做好准备。
  (一)将反垄断措施应用于碳中和领域
  一方面,部分反垄断措施是硬性规定,用于划定红线、确立最低保障标准。目前,我国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体系对反垄断工作提供充分的法律保障,并成立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等机构对不断涌现的新问题进行持续监管,有力保障了我国的经济活力,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未来,应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通过完善反垄断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对碳中和有关问题的覆盖,并推进《应对气候变化法》等碳中和相关法律研究与立法进程,对碳中和过程中面临的争议问题提供法律层面的清晰界定,促进建设常态化的反垄断机制,对低碳转型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常规问题都做好基本应对。
  另一方面,部分反垄断措施是软性的,并非用于规定不可逾越的底线,而是通过经济领域的相关措施提高垄断的实现难度,从而促进资源合理配置、保障经济运行效率。其中,提高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可以有效促进市场竞争,减少垄断形成的可能与影响。当前,由于价值实现渠道不够通畅,各地中小企业对碳中和相关贷款需求不足,在此基础上,人民银行推出的碳减排支持工具对中小企业参与双碳目标建设起到了良好支持作用。2021年12月,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司长孙国峰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和绿色金融”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第一批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金融机构已发放符合要求的碳减排贷款1425亿元,共2817家企业,带动减少排碳约2876万吨。未来,应在此经验基础上提高金融、财政、产业等各方面的政策引导力度,推动社会资金更多向中小企业流动,提高中小企业竞争力,保持市场与经济活力。
  (二)探究碳中和影响的特殊表现形式
  碳中和实现过程中,碳成本对不同行业造成的影响是系统性、内化且高度隐含的,同时具有结构差异,这些特性表明碳中和这一全人类共同应对气候变化问题所采取的集体行动所代表的“系统性变革”将会逐步造成许多前所未见的问题,也需要全新的应对思路与应对手段。
  碳成本对不同行业造成的影响难以通过常规的测算方式进行精确量化,也难以事先给定一个“应然”判定标准以提供明确的目标指引。例如,在面对公用事业行业以极小部分资金规模直接承担大多数碳成本这一问题时,难以通过推导、建模、量化等方式对公用事业行业目前事实上承担了多少比例的碳成本、理应承担多少比例的碳成本等一系列问题给出明确的、各方信服的论断,而主要取决于市场各方力量的博弈。在市场博弈的过程中,如何通过有效引导避免市场失灵,提高经济运行的可持续性、如何在正确看待这一问题的基础上提出相应解决方案需要更为深入、更为具体的研究。
  在面对同一行业内不同企业在碳成本提高的情境下竞争能力进一步分化的问题时,各企业并未改变原有的经营模式,但碳成本将在客观上对不同企业施加不同程度的影响,从而由于这一与行业内部运行逻辑关系不明显的“外部因素”的出现打破原有的市场平衡与竞争格局。这些问题都导致了部分此前未出现、社会各界对其认知不足、也没有相应成熟应对办法的问题,需要监管、企业、消费者等不同的市场参与主体结合自身面临的实际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研究,共同探讨解决方案。
  (三)探索在行业企业间合理分配成本收益的政策引导
  科学、科技的进步目前正步入瓶颈期,新的增长点尚不明确,碳中和相关产业是否可以起到“产业升级”而非“产业置换”的效果也有待观察。客观上,全球正逐步滑入“存量竞争”的阶段,全球碳中和发展实际上也是“存量竞争”中的重要一环。
  在难以做出足够增量的情况下,帕累托改进便难以为继,意味着任何一方的利益增加都伴随着其它某些参与方的利益减少,新的利益群体瓜分的是旧的利益群体已占有的收益,部分行业企业的利益增加伴随的是其余行业企业的利益损失,因此各行业、各企业对存量利益的争夺将变得尤为激烈。
  进一步提高成本收益分配的合理性以保障经济稳定健康运行也将成为未来工作内容中的重中之重。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资本提出了“红绿灯”要求,旨在加强监管。过去依靠“商业模式创新”,通过技术手段将公共利益私人化、资本化的扩张模式已不可持续,今后的发展模式应以科技创新及应用为根本。未来,在碳中和目标实现过程中,应基于对相关低碳科技创新能够产生的价值更为科学全面的评估,探索出台相关政策,在不同行业及同一行业不同企业间更合理地分配成本与收益,引导建立面向未来的更为健康的经济发展模式
  原标题:IIGF观点 | 碳中和的差异化影响及垄断问题挑战(“碳中和系列观点文章”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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