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管网、污泥问题被代表重点关注,建议有哪些?今后怎么做?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2-03-16 08: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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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管网、污泥问题被代表重点关注,建议有哪些?今后怎么做?污水管网、污泥问题被两会及环保督察频频“点名” 污水管网、污泥的处理处置等问题一直以来是行业内的
污水管网、污泥问题被两会及环保督察频频“点名” 污水管网、污泥的处理处置等问题一直以来是行业内的令人头痛的问题,不止两会,在2019年-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也都是各督察组关注的重点,多地曾因污水管网问题、违规处置生活污泥等问题屡禁不止,被督察组通报。
仅以去年为例:
污水管网方面,例如2021年8月,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督察发现,有地区水污染治理工作推进不力,污水管网建设滞后,治污设施管理不善,污水直排问题突出,水环境质量下降。
污泥处理处置方面,如2021年8月,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发现,有地区监管严重缺失,有关企业长期以“土壤改良”之名非法处置污泥,严重污染周边环境。
再如2021年4月,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辽宁省朝阳市开展现场督察发现,有地区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置工作推进缓慢,集中处置设施建设滞后;大量污泥不合规临时堆存,环境风险隐患突出。
污水管网、污泥处理处置等问题多年来一直是行业内的“心病”。
行业内常说的一句话是“黑臭在水里,根源在岸上,关键是排口,核心是管网。”近年来,我国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已经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十三五”期间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率已达到95%以上,但管网一直是我国污水处理中的短板,管网覆盖不足、漏损、客水挤占管网、错接混接、溢流等问题普遍存在,这也正是我国污水处理率高但污水收集处理率仍比较低,黑臭水体频发的主要原因。虽然制定了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但管网问题并非短时间能解决,需要地方政府足够的重视,加强管网建设和维护方面的投入,久久为功,探索适合本地的管网解决之策。
污泥作为污水处理的副产物,一直被轻视,“重水轻泥”的现象普遍存在。污泥处置是城市污水处理的“最后一公里”,如处理处置不当,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二次污染。而且,在目前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协议下,污泥处置的责任主体界定不清,这滋生了种种社会矛盾纠纷,成为当下社会的一大顽疾。至2020年7月,《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明确将污泥无害化和资源化作为“补短板强弱项”的重点难点,对于处理处置方式也做出了方向引导。
然而在政策的关注以及市场的火热下,污泥的处境始终尴尬。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环境学院副院长、低碳水环境技术研究中心主任王洪臣曾在E20环境平台主办的上海水业战略论坛上指出,他近年来考察了许多污水处理厂,可以明显感觉到,威胁污水厂稳定运营的第一大因素就是污泥没有出路。
今年两会,代表们都提了哪些相关建议? 关于污水管网与污泥问题,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政协副主席、民建湖南省委会主委赖明勇和全国人大代表、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生态环境研究所常务副所长刘锐以及全国人大代表、中冶生态环保集团总工程师程寒飞在全国两会上提交了自己的建议。
赖明勇:建议加快城市排水管网建设改造及修复力度
如何避免“城市看海”,防治水体“返黑返臭”,因不科学规划导致排水管道频繁“开膛破肚”?赖明勇建议,尽快提高排水管网改造修复力度,加大对中西部地区投入力度,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以加大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改造和修复力度为抓手,加快补齐设施短板,提升城市污水收集能力,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
全面开展排水管网病害检测,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推进管网建设、雨污分流改造和病害修复。大力推广低碳环保的排水管网非开挖修复技术,降低对环境及交通的影响,有效解决城市道路“开膛破肚”问题,减少施工对城市居民正常生活的干扰,减轻对城市交通的影响,降低对城市环境的破坏和污染。
探索“建管一体”的排水管网治理模式,提升管理效率,进一步理顺机制、明确职责,建立权责一体、规建管养一体的管理模式。积极引入民营资本,提高排水系统建设、治理及运维能力。积极整合民营企业的技术、体制等优势和国有企业的资金、资源等优势,推动排水领域国资民企的合作共赢。
刘锐:建议修订《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刘锐建议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进行修改,并提出了具体的修改建议细节。
为强化对污水管网的规划与维修养护要求,刘锐建议,《条例》第二章“规划与建设”原文第七条第二段,增加对污水管网建设与维护维修的要求,改为“城镇排水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地理、气候特征,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明确排水与污水处理目标与标准,排水量与排水模式,污水管网建设与维修养护、污水处理与再生利用、污泥处理处置要求,排涝措施,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规模、布局、建设时序和建设用地以及保障措施等;工业占比大、管网老旧的地区,应编制污水管网建设与维修养护专项规划,易发生内涝的城市、镇,还应当编制城镇内涝防治专项规划,并纳入本行政区域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
同时,为促使地方政府将污水管网的巡查、养护、维修列入法定工作内容并提供资金保障。刘锐建议第二章“规划与建设”原文第十三条之后增加第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污水管网、泵站等设施的建设、改造与巡查、养护、维修,形成定期排查、定期养护、及时维修的周期性管网维护管理机制,并提供长效资金保障。”
同时,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原文第十五条增加污水管网竣工图备案要求,改为“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并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报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备案。备案的管网竣工图应准确完整,且格式上满足政府信息化管理要求。”
第三章“排水”原文第二十二条之后增加第二十三条,对污水管网信息化管理予以规定。增加内容为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污水管网设施地理信息系统、及时更新信息,并将信息共享给相关管理部门和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加强对污水管网和排水户的管理,提高管网问题识别能力和水质水量调控能力”。
刘锐指出,原文第十七条虽然提到了“建立排水设施地理信息系统”,但主要是针对雨水管道,为“加强雨水排放管理,提高城镇内涝防治水平”所用。污水管网和排水户的信息化建设要求与雨水管网有所不同,另外服务用户涉及到住建、环保、园区、镇街道、运营单位等多方面,信息共享更有利于污水管网的统筹管理,所以建议单独增加一条。
“排水主管部门对管网的监督检查应该定期化,发现问题时应及时要求整改。”刘锐指出,“设施维护与保护”原文第四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保护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结果向社会公开”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保护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结果向社会公开,发现问题时要推动限期整改”。
程寒飞:建议对污泥处置实际效果及风险全面评估
进水水质和污泥处理处置是影响我国城镇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的重要因素,但长期以来,一直存在重水轻泥问题。
程寒飞提出三点建议:建议开展污泥处理处置效果评估。国家层面组织力量对污泥处理处置工作进行专项调研,对污泥处理处置实际效果、存在和潜在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完善污泥处理处置标准,优选适合我国国情的技术路线,制定负面清单,防止污泥协同处理处置过程中污染物在气相、固相(渣)之间的转移。合理研究污泥资源化的有效去向,打破行业壁垒,制定污泥资源化利用国家标准,以标准倒逼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有碍污泥资源化的相关工业废水不得进入),同时也借机以污泥中特征因子开展污染源溯源工作,有效促进我国城镇污水处理厂高质量运行。各级环保督察和检查,明确污泥处理处置督察和检查的具体内容、标准,作为必查和重点事项。
建议制定污泥处理处置专项规划和行动计划。各地政府应制定污泥处理处置专项规划,详细调查污泥存量,准确预测污泥增量,对其管辖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污泥进行系统布局,合理规划位置、规模,明确污泥最终去向,污泥处理处置具体要求等。实现中长期规划与近期风险化解相衔接,开展污泥专项行动,有效处置存量污泥,减小环境污染风险。
建议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污泥资源化利用工作。基于环境风险化解、能源与资源利用、碳减排贡献等污泥处理处置项目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投资和运行费用,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对于其生态价值进行相应补贴和有关产业进行税收优惠,将污泥合理处理处置工作纳入生态城市、资源综合利用城市评选的内容。各地政府将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理处置费纳入年度预算,进行及时足额支付相关主体。
面对污水管网与污泥问题, 各省市“十四五”规划布局更具体 “十四五”时期,污水管网与污泥问题也得到各省市重视,陆续出台相关政策。例如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云南省和安徽省等,都出台了较为详细的地下管网建设以及污泥处理处置的发展规划。
广西:将投入359亿元建设城市市政地下管网
广西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广西城市市政地下管网建设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十四五”时期,广西将管网建设从三个方面布局:
污水管网建设方面,到“十四五”期末,设市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全区设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65%以上。
雨水管网建设方面,到“十四五”期末,基本消除全区各设市城市历年来严重影响生产生活秩序的易涝积水点,有效应对城市内涝防治标准内的降雨,实现老城区雨水管网排水通畅,低洼地区防洪排涝能力大幅提升。
管网信息化建设方面,到“十四五”期末,全面完成全区设市城市市政地下管线普查,初步建立城市市政地下管网大数据库,大数据库更新速度与城市管网建设匹配,实现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信息交换、共建共享,提高城市市政地下管网的应急处置能力。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新建及改造污水管网工程,计划投资210亿,新建及改造污水管网5000公里以上,完善城市污水管道系统,改造老旧污水管网附属设施,加强清污分离,提升城镇污水收集效能。
新建及改造雨水管网工程,计划投资136亿,新建及改造雨水管网2200公里以上(含合流管网改造),改造老旧雨水、合流管网附属设施,提升城市抗风险水平,加强城市内涝防治,基本消除城区内涝积水点,实现无内涝城市建设目标。
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工程,计划投资13亿,管网普查、管网运行状态检测及评估工程、城市市政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工程。
贵州:到2025年建设改造地下管网达到9000公里
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城镇地下管网建设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中提到,关于污水管网问题,贵州省将从以下五个方向具体开展工作:
(一)加快地下管线普查,全面排查各种管道“病害”。各地要统筹组织开展城市(县城)地下管网等设施普查,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相关单位(企业)按照设施权属及运行维护职责分工,全面普查燃气、供水、生活污水、雨水管网,摸清管网布局现状和功能属性,运用探测、管道视频检测(CCTV)、管道潜望镜检测(QV)等方式,找准管网结构性、功能性“病害”,建立“病害”问题台账,系统推进问题整治。重点排查整治雨污管道错接混接,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包封、穿越密闭空间,管道超设计年限使用等问题。力争2022年底,设市城市基本完成管网普查工作;2023年底,县城基本完成管网普查工作。同步推进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以“一张图”形式呈现。建立健全地下管网周期性普查、信息更新和费用保障机制,运用好地下管网普查成果,提高城市地下管网建设管理水平。
(二)统筹推进棚户区、老旧小区、背街小巷改造和地下管网改造工作。将地下管网改造纳入棚户区、老旧小区、背街小巷改造内容,因地制宜、按需改造、同步实施。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地下管网和地上建筑的建设改造,进一步增强所涉区域的供水、排水能力,消除燃气管道安全隐患。
(三)加快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改造。全面排查整治生活污水直排溢流问题,通过优化、细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实现厂网能力协调配套。加快末端收集支管的建设改造、老旧破损管道的更新改造、雨污合流管道的分流改造、雨污管网错接混接的整治改造,多管齐下实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消除污水直排口和管网空白区,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效率。城镇新区生活污水管网规划建设与城镇开发同步推进,新建管网实行雨污分流。污水管优先采用球墨铸铁管、承插橡胶圈接口钢筋混凝土管等管材。2022年至2025年,建设改造城镇污水管网3500公里。
(四)加快雨水管网建设改造。按照城镇排涝标准,推进城镇雨水管网建设改造,优先对城镇易涝点的雨水口和排水管渠进行改造;优化完善雨水收集排放系统,建设雨水滞渗、收集利用等削峰调蓄设施,实现源头减排。新改扩建城市道路同步完善雨水管网建设,2022年至2025年,建设改造城镇雨水管网1500公里。
(五)加强地下管网质量监管。加强各类管道管材生产、销售市场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假冒伪劣管道管材的违法行为。加强新建、改建地下管网建设工程质量管控,严厉查处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工程质量监督和压力管道检验检测机构要加强对地下管网工程的监督,全面压实勘察、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工程质量安全责任,落实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将地下管网建设质量作为五方责任主体企业诚信信息管理的内容,对管网建设质量问题多发、频发的企业,纳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依法依规采取行政约束和惩戒措施。禁止使用淘汰产品和施工工艺,推行混凝土现浇或成品检查井。
云南:新增及改造污水收集管网投资145亿元,新增污泥(以含水80%湿泥计)无害化处置规模2100吨/日
“十四五”期间,云南省城市规划新建及改造污水管网1.52万公里,其中新建6897.2公里,雨污分流改造2146.3公里,劣质管网改造6199公里。全省计划新增99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214万吨/日。还将对现有的171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提质达标。
“十四五”期间,新增污泥(以含水80%湿泥计)无害化处置规模2100吨/日,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初步形成安全、系统、高效的城镇污水处理收集体系。
安徽:“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划投资约230亿元
在安徽省发布的《“十四五”安徽省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中提出,“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划投资约230亿元。其中:污水管网新建与改造投资80亿元,污水处理厂新建与改扩建投资100亿元,污水再生利用设施投资35亿元,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投资15亿元。
到2025年底,全省新建污水配套管网2500公里,改造老旧管网1148公里,改造合流制管网552公里;新建、改扩建污水处理设施能力242万立方米/日;全省新增污泥(含水率80%的湿污泥)减量化处理规模不少于1610吨/日;新、扩建再生水利用设施规模79万立方米/日。
具体工程如下:
管网建设专项行动:城镇新区建设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同步配套建设污水管网,同时逐步消除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污水管网的空白。全省规划新建污水管网2500公里,其中:城市1500公里,县城1000公里。
全面完成市政排水管网排查与检测工作,对老旧管网、合流制管网进行改造,对雨污混错接现象进行整改,努力提高污水收集效率。全省改造老旧管网1148公里,合流制管网552公里。按照“十个必接”原则,推进建制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
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专项行动:污泥干化处理。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采用高干脱水等形式进行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对现有污泥处理不达标的污水处理厂进行改造,增加污泥减量化设施。
污泥协同焚烧处置。充分利用当地或附近的垃圾焚烧厂、燃煤电厂、水泥厂、砖厂的生产能力,协同处置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实现污泥无害化处置目标。
苏州:管网、污泥等领域三年预计投超133亿
《苏州市污水治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提出,2021年到2023年,苏州将对管网、污泥等领域开展以下工作:
提升污水处理综合能力:新改扩建污水处理厂13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4万吨/天。
提出提升污水管网覆盖水平:进一步优化城镇建成区污水管网布局,扩大覆盖范围,织密收集管网,建设主管网394公里,基本消除管网空白区,增强污水收集输送能力。
增强污水系统应急处置能力:积极推进污水收集片区间厂厂间及跨区域互联互通管道建设,打破行政壁垒,加强互联互通管道系统的市域统筹,积极探索区域协同,建设污水互联互通管网82.3公里。
加强污泥规范化处理处置:统筹污水处理厂污泥和城市废弃物综合利用或永久性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和建设管网清疏污泥处置设施,新建改造设施7座,新增处理处置能力320吨/天,逐步完善污泥处理处置市域互为保障体系。
整治阳台和单位内部排水。
规范工业企业排水:加快推进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质处理,工业园区逐步配套建设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对废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的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评估,经评估认定不能接入污水处理厂的、按规定自行处理直接排放的废水和尾水不得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已经接入的限期退出;允许接入的,经预处理达标后接入。
污水管网及污泥处理处置问题,是行业普遍关注的重点领域,也是“十四五”时期环境治理的重点投入领域,要真正解决问题,还有漫长的路要走,需要行业积极践行,让更多更好的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原标题:污水管网、污泥问题被代表重点关注,建议有哪些?今后怎么做?
仅以去年为例:
污水管网方面,例如2021年8月,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督察发现,有地区水污染治理工作推进不力,污水管网建设滞后,治污设施管理不善,污水直排问题突出,水环境质量下降。
污泥处理处置方面,如2021年8月,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发现,有地区监管严重缺失,有关企业长期以“土壤改良”之名非法处置污泥,严重污染周边环境。
再如2021年4月,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辽宁省朝阳市开展现场督察发现,有地区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置工作推进缓慢,集中处置设施建设滞后;大量污泥不合规临时堆存,环境风险隐患突出。
污水管网、污泥处理处置等问题多年来一直是行业内的“心病”。
行业内常说的一句话是“黑臭在水里,根源在岸上,关键是排口,核心是管网。”近年来,我国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已经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十三五”期间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率已达到95%以上,但管网一直是我国污水处理中的短板,管网覆盖不足、漏损、客水挤占管网、错接混接、溢流等问题普遍存在,这也正是我国污水处理率高但污水收集处理率仍比较低,黑臭水体频发的主要原因。虽然制定了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但管网问题并非短时间能解决,需要地方政府足够的重视,加强管网建设和维护方面的投入,久久为功,探索适合本地的管网解决之策。
污泥作为污水处理的副产物,一直被轻视,“重水轻泥”的现象普遍存在。污泥处置是城市污水处理的“最后一公里”,如处理处置不当,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二次污染。而且,在目前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协议下,污泥处置的责任主体界定不清,这滋生了种种社会矛盾纠纷,成为当下社会的一大顽疾。至2020年7月,《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明确将污泥无害化和资源化作为“补短板强弱项”的重点难点,对于处理处置方式也做出了方向引导。
然而在政策的关注以及市场的火热下,污泥的处境始终尴尬。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环境学院副院长、低碳水环境技术研究中心主任王洪臣曾在E20环境平台主办的上海水业战略论坛上指出,他近年来考察了许多污水处理厂,可以明显感觉到,威胁污水厂稳定运营的第一大因素就是污泥没有出路。
今年两会,代表们都提了哪些相关建议? 关于污水管网与污泥问题,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政协副主席、民建湖南省委会主委赖明勇和全国人大代表、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生态环境研究所常务副所长刘锐以及全国人大代表、中冶生态环保集团总工程师程寒飞在全国两会上提交了自己的建议。
赖明勇:建议加快城市排水管网建设改造及修复力度
如何避免“城市看海”,防治水体“返黑返臭”,因不科学规划导致排水管道频繁“开膛破肚”?赖明勇建议,尽快提高排水管网改造修复力度,加大对中西部地区投入力度,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以加大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改造和修复力度为抓手,加快补齐设施短板,提升城市污水收集能力,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
全面开展排水管网病害检测,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推进管网建设、雨污分流改造和病害修复。大力推广低碳环保的排水管网非开挖修复技术,降低对环境及交通的影响,有效解决城市道路“开膛破肚”问题,减少施工对城市居民正常生活的干扰,减轻对城市交通的影响,降低对城市环境的破坏和污染。
探索“建管一体”的排水管网治理模式,提升管理效率,进一步理顺机制、明确职责,建立权责一体、规建管养一体的管理模式。积极引入民营资本,提高排水系统建设、治理及运维能力。积极整合民营企业的技术、体制等优势和国有企业的资金、资源等优势,推动排水领域国资民企的合作共赢。
刘锐:建议修订《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刘锐建议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进行修改,并提出了具体的修改建议细节。
为强化对污水管网的规划与维修养护要求,刘锐建议,《条例》第二章“规划与建设”原文第七条第二段,增加对污水管网建设与维护维修的要求,改为“城镇排水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地理、气候特征,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明确排水与污水处理目标与标准,排水量与排水模式,污水管网建设与维修养护、污水处理与再生利用、污泥处理处置要求,排涝措施,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规模、布局、建设时序和建设用地以及保障措施等;工业占比大、管网老旧的地区,应编制污水管网建设与维修养护专项规划,易发生内涝的城市、镇,还应当编制城镇内涝防治专项规划,并纳入本行政区域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
同时,为促使地方政府将污水管网的巡查、养护、维修列入法定工作内容并提供资金保障。刘锐建议第二章“规划与建设”原文第十三条之后增加第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污水管网、泵站等设施的建设、改造与巡查、养护、维修,形成定期排查、定期养护、及时维修的周期性管网维护管理机制,并提供长效资金保障。”
同时,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原文第十五条增加污水管网竣工图备案要求,改为“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并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报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备案。备案的管网竣工图应准确完整,且格式上满足政府信息化管理要求。”
第三章“排水”原文第二十二条之后增加第二十三条,对污水管网信息化管理予以规定。增加内容为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污水管网设施地理信息系统、及时更新信息,并将信息共享给相关管理部门和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加强对污水管网和排水户的管理,提高管网问题识别能力和水质水量调控能力”。
刘锐指出,原文第十七条虽然提到了“建立排水设施地理信息系统”,但主要是针对雨水管道,为“加强雨水排放管理,提高城镇内涝防治水平”所用。污水管网和排水户的信息化建设要求与雨水管网有所不同,另外服务用户涉及到住建、环保、园区、镇街道、运营单位等多方面,信息共享更有利于污水管网的统筹管理,所以建议单独增加一条。
“排水主管部门对管网的监督检查应该定期化,发现问题时应及时要求整改。”刘锐指出,“设施维护与保护”原文第四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保护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结果向社会公开”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保护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结果向社会公开,发现问题时要推动限期整改”。
程寒飞:建议对污泥处置实际效果及风险全面评估
进水水质和污泥处理处置是影响我国城镇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的重要因素,但长期以来,一直存在重水轻泥问题。
程寒飞提出三点建议:建议开展污泥处理处置效果评估。国家层面组织力量对污泥处理处置工作进行专项调研,对污泥处理处置实际效果、存在和潜在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完善污泥处理处置标准,优选适合我国国情的技术路线,制定负面清单,防止污泥协同处理处置过程中污染物在气相、固相(渣)之间的转移。合理研究污泥资源化的有效去向,打破行业壁垒,制定污泥资源化利用国家标准,以标准倒逼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有碍污泥资源化的相关工业废水不得进入),同时也借机以污泥中特征因子开展污染源溯源工作,有效促进我国城镇污水处理厂高质量运行。各级环保督察和检查,明确污泥处理处置督察和检查的具体内容、标准,作为必查和重点事项。
建议制定污泥处理处置专项规划和行动计划。各地政府应制定污泥处理处置专项规划,详细调查污泥存量,准确预测污泥增量,对其管辖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污泥进行系统布局,合理规划位置、规模,明确污泥最终去向,污泥处理处置具体要求等。实现中长期规划与近期风险化解相衔接,开展污泥专项行动,有效处置存量污泥,减小环境污染风险。
建议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污泥资源化利用工作。基于环境风险化解、能源与资源利用、碳减排贡献等污泥处理处置项目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投资和运行费用,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对于其生态价值进行相应补贴和有关产业进行税收优惠,将污泥合理处理处置工作纳入生态城市、资源综合利用城市评选的内容。各地政府将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理处置费纳入年度预算,进行及时足额支付相关主体。
面对污水管网与污泥问题, 各省市“十四五”规划布局更具体 “十四五”时期,污水管网与污泥问题也得到各省市重视,陆续出台相关政策。例如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云南省和安徽省等,都出台了较为详细的地下管网建设以及污泥处理处置的发展规划。
广西:将投入359亿元建设城市市政地下管网
广西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广西城市市政地下管网建设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十四五”时期,广西将管网建设从三个方面布局:
污水管网建设方面,到“十四五”期末,设市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全区设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65%以上。
雨水管网建设方面,到“十四五”期末,基本消除全区各设市城市历年来严重影响生产生活秩序的易涝积水点,有效应对城市内涝防治标准内的降雨,实现老城区雨水管网排水通畅,低洼地区防洪排涝能力大幅提升。
管网信息化建设方面,到“十四五”期末,全面完成全区设市城市市政地下管线普查,初步建立城市市政地下管网大数据库,大数据库更新速度与城市管网建设匹配,实现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信息交换、共建共享,提高城市市政地下管网的应急处置能力。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新建及改造污水管网工程,计划投资210亿,新建及改造污水管网5000公里以上,完善城市污水管道系统,改造老旧污水管网附属设施,加强清污分离,提升城镇污水收集效能。
新建及改造雨水管网工程,计划投资136亿,新建及改造雨水管网2200公里以上(含合流管网改造),改造老旧雨水、合流管网附属设施,提升城市抗风险水平,加强城市内涝防治,基本消除城区内涝积水点,实现无内涝城市建设目标。
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工程,计划投资13亿,管网普查、管网运行状态检测及评估工程、城市市政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工程。
贵州:到2025年建设改造地下管网达到9000公里
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城镇地下管网建设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中提到,关于污水管网问题,贵州省将从以下五个方向具体开展工作:
(一)加快地下管线普查,全面排查各种管道“病害”。各地要统筹组织开展城市(县城)地下管网等设施普查,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相关单位(企业)按照设施权属及运行维护职责分工,全面普查燃气、供水、生活污水、雨水管网,摸清管网布局现状和功能属性,运用探测、管道视频检测(CCTV)、管道潜望镜检测(QV)等方式,找准管网结构性、功能性“病害”,建立“病害”问题台账,系统推进问题整治。重点排查整治雨污管道错接混接,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包封、穿越密闭空间,管道超设计年限使用等问题。力争2022年底,设市城市基本完成管网普查工作;2023年底,县城基本完成管网普查工作。同步推进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以“一张图”形式呈现。建立健全地下管网周期性普查、信息更新和费用保障机制,运用好地下管网普查成果,提高城市地下管网建设管理水平。
(二)统筹推进棚户区、老旧小区、背街小巷改造和地下管网改造工作。将地下管网改造纳入棚户区、老旧小区、背街小巷改造内容,因地制宜、按需改造、同步实施。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地下管网和地上建筑的建设改造,进一步增强所涉区域的供水、排水能力,消除燃气管道安全隐患。
(三)加快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改造。全面排查整治生活污水直排溢流问题,通过优化、细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实现厂网能力协调配套。加快末端收集支管的建设改造、老旧破损管道的更新改造、雨污合流管道的分流改造、雨污管网错接混接的整治改造,多管齐下实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消除污水直排口和管网空白区,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效率。城镇新区生活污水管网规划建设与城镇开发同步推进,新建管网实行雨污分流。污水管优先采用球墨铸铁管、承插橡胶圈接口钢筋混凝土管等管材。2022年至2025年,建设改造城镇污水管网3500公里。
(四)加快雨水管网建设改造。按照城镇排涝标准,推进城镇雨水管网建设改造,优先对城镇易涝点的雨水口和排水管渠进行改造;优化完善雨水收集排放系统,建设雨水滞渗、收集利用等削峰调蓄设施,实现源头减排。新改扩建城市道路同步完善雨水管网建设,2022年至2025年,建设改造城镇雨水管网1500公里。
(五)加强地下管网质量监管。加强各类管道管材生产、销售市场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假冒伪劣管道管材的违法行为。加强新建、改建地下管网建设工程质量管控,严厉查处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工程质量监督和压力管道检验检测机构要加强对地下管网工程的监督,全面压实勘察、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工程质量安全责任,落实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将地下管网建设质量作为五方责任主体企业诚信信息管理的内容,对管网建设质量问题多发、频发的企业,纳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依法依规采取行政约束和惩戒措施。禁止使用淘汰产品和施工工艺,推行混凝土现浇或成品检查井。
云南:新增及改造污水收集管网投资145亿元,新增污泥(以含水80%湿泥计)无害化处置规模2100吨/日
“十四五”期间,云南省城市规划新建及改造污水管网1.52万公里,其中新建6897.2公里,雨污分流改造2146.3公里,劣质管网改造6199公里。全省计划新增99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214万吨/日。还将对现有的171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提质达标。
“十四五”期间,新增污泥(以含水80%湿泥计)无害化处置规模2100吨/日,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初步形成安全、系统、高效的城镇污水处理收集体系。
安徽:“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划投资约230亿元
在安徽省发布的《“十四五”安徽省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中提出,“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划投资约230亿元。其中:污水管网新建与改造投资80亿元,污水处理厂新建与改扩建投资100亿元,污水再生利用设施投资35亿元,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投资15亿元。
到2025年底,全省新建污水配套管网2500公里,改造老旧管网1148公里,改造合流制管网552公里;新建、改扩建污水处理设施能力242万立方米/日;全省新增污泥(含水率80%的湿污泥)减量化处理规模不少于1610吨/日;新、扩建再生水利用设施规模79万立方米/日。
具体工程如下:
管网建设专项行动:城镇新区建设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同步配套建设污水管网,同时逐步消除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污水管网的空白。全省规划新建污水管网2500公里,其中:城市1500公里,县城1000公里。
全面完成市政排水管网排查与检测工作,对老旧管网、合流制管网进行改造,对雨污混错接现象进行整改,努力提高污水收集效率。全省改造老旧管网1148公里,合流制管网552公里。按照“十个必接”原则,推进建制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
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专项行动:污泥干化处理。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采用高干脱水等形式进行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对现有污泥处理不达标的污水处理厂进行改造,增加污泥减量化设施。
污泥协同焚烧处置。充分利用当地或附近的垃圾焚烧厂、燃煤电厂、水泥厂、砖厂的生产能力,协同处置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实现污泥无害化处置目标。
苏州:管网、污泥等领域三年预计投超133亿
《苏州市污水治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提出,2021年到2023年,苏州将对管网、污泥等领域开展以下工作:
提升污水处理综合能力:新改扩建污水处理厂13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4万吨/天。
提出提升污水管网覆盖水平:进一步优化城镇建成区污水管网布局,扩大覆盖范围,织密收集管网,建设主管网394公里,基本消除管网空白区,增强污水收集输送能力。
增强污水系统应急处置能力:积极推进污水收集片区间厂厂间及跨区域互联互通管道建设,打破行政壁垒,加强互联互通管道系统的市域统筹,积极探索区域协同,建设污水互联互通管网82.3公里。
加强污泥规范化处理处置:统筹污水处理厂污泥和城市废弃物综合利用或永久性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和建设管网清疏污泥处置设施,新建改造设施7座,新增处理处置能力320吨/天,逐步完善污泥处理处置市域互为保障体系。
整治阳台和单位内部排水。
规范工业企业排水:加快推进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质处理,工业园区逐步配套建设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对废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的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评估,经评估认定不能接入污水处理厂的、按规定自行处理直接排放的废水和尾水不得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已经接入的限期退出;允许接入的,经预处理达标后接入。
污水管网及污泥处理处置问题,是行业普遍关注的重点领域,也是“十四五”时期环境治理的重点投入领域,要真正解决问题,还有漫长的路要走,需要行业积极践行,让更多更好的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原标题:污水管网、污泥问题被代表重点关注,建议有哪些?今后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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