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六项制度提高环境监管执法效能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2-01-22 14: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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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六项制度提高环境监管执法效能宣城市不断强化执法监管力度,创新执法机制,提升执法效能,以增强执法的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为重点,以全力保障全市区域环境安全为底线,坚持严格执法和
宣城市不断强化执法监管力度,创新执法机制,提升执法效能,以增强执法的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为重点,以全力保障全市区域环境安全为底线,坚持严格执法和精准帮扶相结合,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不断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切实提高全市生态环境执法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确定了11大类13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推进“互联网+监管”模式、逐步深化流程再造改革,助推“放管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查而有序、查而有效。
二是优化执法方式、推动分类管理制度。建立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将146家符合纳入条件的9大类企业纳入宣城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列表,免于现场执法检查,有效提升了执法效能,优化执法方式、推动分类管理新模式。强化在线监控、视频监控、无人机等非现场检查方式的应用。
三是积极探索使用远程系统数据用于执法。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为探索实现生态环境执法非现场监管提供了有力的信息支撑,积极响应省厅提出的建设完善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运维监管”三个全覆盖有关工作,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进行了功能升级,新增建设了污染源视频监控系统,并积极推动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建设园区中控系统,进一步拓宽了非现场执法监管的手段。
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印发了全市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制定全市危险废物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对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和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和全市跨省转移危险废物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对全市危险废物重点产生单位开展抽查,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交办,健全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体系,压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五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和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通过宣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示公开了行政处罚情况以及“双随机 一公开”检查情况,接受群众监督。要求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全程记录;进一步明确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统一执法文书格式和模板,明确了图片视频等证据材料记录入卷的办法和要求。确保件件有记录、有案卷,案卷规范完整。
六是规范使用自由裁量权制度。在实施行政处罚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事实为依据,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决定行政处罚种类及处罚幅度的权限。规范开展环境违法案件处理处罚、案件移交移送等各项执法工作。
原标题:宣城市六项制度提高环境监管执法效能
一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确定了11大类13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推进“互联网+监管”模式、逐步深化流程再造改革,助推“放管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查而有序、查而有效。
二是优化执法方式、推动分类管理制度。建立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将146家符合纳入条件的9大类企业纳入宣城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列表,免于现场执法检查,有效提升了执法效能,优化执法方式、推动分类管理新模式。强化在线监控、视频监控、无人机等非现场检查方式的应用。
三是积极探索使用远程系统数据用于执法。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为探索实现生态环境执法非现场监管提供了有力的信息支撑,积极响应省厅提出的建设完善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运维监管”三个全覆盖有关工作,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进行了功能升级,新增建设了污染源视频监控系统,并积极推动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建设园区中控系统,进一步拓宽了非现场执法监管的手段。
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印发了全市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制定全市危险废物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对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和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和全市跨省转移危险废物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对全市危险废物重点产生单位开展抽查,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交办,健全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体系,压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五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和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通过宣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示公开了行政处罚情况以及“双随机 一公开”检查情况,接受群众监督。要求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全程记录;进一步明确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统一执法文书格式和模板,明确了图片视频等证据材料记录入卷的办法和要求。确保件件有记录、有案卷,案卷规范完整。
六是规范使用自由裁量权制度。在实施行政处罚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事实为依据,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决定行政处罚种类及处罚幅度的权限。规范开展环境违法案件处理处罚、案件移交移送等各项执法工作。
原标题:宣城市六项制度提高环境监管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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