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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GF观点|在基准线法为主的碳配额方法下我国碳市场碳价影响因素的分析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1-11-04 20: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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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GF观点|在基准线法为主的碳配额方法下我国碳市场碳价影响因素的分析2021年10月31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六次缔约方大会(COP26)在英国格拉斯哥召开,这是《

2021年10月31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六次缔约方大会(COP26)在英国格拉斯哥召开,这是《巴黎协定》进入实施阶段以来的首次气候大会,对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意义重大。11月1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六次缔约方大会世界领导人峰会发表书面致辞,指出“当前气候变化不利影响日益显现,全球行动紧迫性持续上升。如何应对气候变化、推动世界经济复苏,是我们面临的时代课题。”可见,气候变化带来的挑战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焦点,在此背景下,全国统一碳市场的建设将作为应对气候变化的最新行动进一步展现中国在气候问题上的决定,彰显推进全球气候治理的中国担当,本文将从碳价影响因素出发,探索不同碳配额方法下碳价影响因素,尝试提供相关参考。
  碳定价是促进低碳能源行业发展和扭转碳排放趋势的理想激励措施。作为碳市场的主要交易标的——碳价,时常能呈现非平稳、高频率等看似不规律的变化特征。为探究影响碳价的主要因素,本文综合了往年文献,归纳出部分可能对碳价产生影响的因素,通过OLS回归得出较有影响力的几个因子,同时结合回归数据所在市场的不同政策,判断各类自变量产生影响程度不同的原因。本文研究发现,以“基准线法”为主分配碳排放的市场将比以“历史强度法”(“祖父法”)为主的市场中的标的更加市场化。因此,为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刺激交易市场的活力,且使碳价成为碳金融创新的基础,需要从政府、交易所和企业等多个角度出发,积极推动参与主体采取措施,促进全国统一碳市场健康蓬勃发展。
  一、研究背景
  (一)中国碳市场与碳价
  我国从开始探索建立国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到经过多年在部分地区的试点与建设,目前已形成初具规模的全国统一碳交易市场。2011年10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下发《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批准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和深圳等7个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2013年起,7个地方试点碳市场陆续开始上线交易。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6月,试点省市碳市场覆盖了电力、钢铁、水泥等20多个行业近3000家重点排放单位,累计配额成交量4.8亿吨二氧化碳当量,成交额约114亿元,基本形成了要素完善、特点突出、初具规模的地方碳市场。在碳交易试点的基础上,我国启动了全国碳市场建设,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市场正式开市,10月23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启动上线交易满一百天。
  二氧化碳排放权是碳市场的主要交易标的,常被称为碳配额。碳配额的价格会受多种因素的影响,相对应的碳配额的价格又称为“碳价”,这一价格会反作用于企业,增加企业的运行成本。因此,当政府引导企业进入碳市场时,需要小心碳市场短时间的过度扩张会使本国的经济蒙受损失并给企业带来严重的负担。从经济理论出发,碳配额的价格应等于减排的边际成本,但由于行业的差异、计算的复杂性,实际上碳排放的边际减排成本是很难准确计算的。现阶段,碳配额的价格主要是由受减排控制目标影响的配额分配额度、配额分配方式,以及市场需求等因素所决定,一级市场上的配额供给情况与供给方式(例如,政府当期发放的配额总量、当期核证减排量的供给、政府配额存储池中的数量、配额的分配方式等),将对二级市场上的交易价格高低与波动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因此,在研究交易市场的价格机制时,必须首先研究碳交易的一级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其中最重要的是碳配额的分配机制。我国初始的分配方法可大致分为无偿分配与有偿分配两种,无偿分配主要是有基准线法与祖父法(历史强度法),而有偿分配主要是有政府统一定价与拍卖两种。目前,除全国统一碳市场试运行的基准线法外,其他试点碳市场对初始碳配额的分配方法如下:


  从碳定价的角度来说,碳的分配额度与分配方式是政府从供给侧影响了碳价。当政府通过配额分配机制在一级市场形成碳配额的初始价格后,在二级市场上,经济系统的供给和需求、市场突发事件等因素将共同影响碳配额交易价格,因素的变动引导市场价格由一个瞬时均衡向另一个瞬时均衡转变。同时需要注意的是,随着碳市场不断发展,其金融属性逐渐凸显,受到投资者和监管者的广泛关注,碳排放权作为一种新兴的大宗商品,不仅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也具有一般的商品属性。因此,碳价走势也受到宏观经济基本面的决定性影响,与能源价格和金融资产价格等存在错综复杂的关系,并对企业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碳价的影响因素
  截至2021年10月22日,全国碳市场共运行64个交易日,碳排放配额(CEA)累计成交量1911.06万吨,累计成交金额8.63亿元。挂牌协议交易最高成交价61.07元/吨、最低成交价41.00元/吨。总体来看,全国碳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交易价格呈现一定波动,重点排放单位碳交易意识不断提高,碳市场价格发现功能稳步显现。在此背景下,研究碳价的影响因素不仅会给全国碳市场的稳定运行提供参考,同时也能为企业加入碳市场时如何维持运行情况的稳定提供有效建议,进而在促进全国统一碳市场健康发展的同时帮助企业实现低碳转型。更重要的是,碳配额作为一种基础流动商品,也必将为未来碳金融乃至绿色金融的创新打下基础,维持稳定的碳价也将为中国稳定的碳金融市场打好稳定的根基。
  目前我国各个碳试点市场均处于正常运行中,在不同的碳试点市场中,受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区域产业结构、政策支持等方面的不同,各试点市场碳价影响因素也各不相同。因此,本文对碳价影响因素的研究先基于碳试点市场,同时针对不同的碳试点市场进行差异化分析,找出市场间碳价影响因素的差异与相同之处。基于对第一批成立的7个碳试点市场进行交易成交数据完整性的分析,本文选取深圳、上海、北京、广东、以及湖北碳试点市场为研究对象,从国内外传统能源价格、新能源、行业指数、自然环境以及宏观市场环境出发,对五个碳试点市场碳价的影响因素进行简单综合分析,探究每个因素对碳价的影响程度。
  二、文献综述
  由于受到一系列风险因素包括市场供需关系、气温、配额分配制度、政府公告以及能源和金融风险因子的综合影响,大多数碳市场的碳价呈现出非线性特征,即碳价波动规律表现出显著的复杂性,由此形成了碳市场复杂系统(凤振华,2012)。纵观国内外学者针对碳价驱动因素问题的大量研究,影响碳价的关键因素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类:同类替代品、宏观经济活动、能源与气候变化。
  (一)同类替代品
  同类替代品,例如欧盟排放配额(EUA)与核证减排量(CER),是碳价受国际市场影响的一大因素。虽然目前中国没有完全开放碳交易的国际市场,但是碳价仍可能受到国际形势的影响,国际上同类替代产品的变化很有可能会影响国内碳交易参与者对碳价的判断。高莹和郭鲲(2012)将EUA作为研究对象,使用小波分析算法和VAR模型对市场有效性、价格波动情况进行实证研究,发现欧盟碳交易市场主要受宏观经济环境及市场规则限制的影响。Zhao Xin和Han meng(2018)通过组合MIDAS回归模型预测EUT期货每周碳价,证实了组合MIDAS用于混合频率的复杂数据的预测。
  (二)宏观经济活动
  在绝大部分情况下,股价是未来股利的折现,未来股利又取决于未来的收支情况,这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通常的经济活动,股市经常被称为经济的“晴雨表”。类比而言,随着碳市场不断发展,碳交易也逐渐融入经济活动之中,碳价也成为了反映经济活动的一个新的信号。Alberola et al.(2008,2009)首次针对生产和经济环境条件可能对碳价产生的潜在影响进行计量经济学建模,发现在第一阶段中欧盟成员国在工业生产中的碳排放量增加显著导致了碳价上涨,因为工业生产活动频繁会排放更多的二氧化碳,从而促进碳价上涨;同时研究结果表明宏观经济波动对四个国家的炼钢、造纸和燃烧行业的碳排放具有重要影响。Fan J.H和Todorova N(2017)基于套期定价理论研究了北京,广东,湖北,深圳四个试点碳价与宏观风险之间的联系。
  (三)能源与气候变化
  考虑到碳价易受外部影响因素影响,也有很多学者采用回归预测方法进行碳价的预测。Kim HS和 Koo WW(2010)使用自回归分布滞后模型挖掘各影响因素对美国碳价的影响,发现能源价格无论在长期或者短期都对美国碳价都具有相关关系。魏一鸣(2010)发现欧盟碳期货与能源价格在EU ETS第一阶段仅存在微弱的关系,但在第二阶段存在长期均衡关系。Keppler和Mansanet-Bataller (2010)则采用格兰杰因果检验方法对比分析了EU ETS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中能源与碳排放权间的相互作用,最后发现煤炭和天然气是碳价第一阶段的重要影响因素,而碳价则是电力价格的重要驱动因素;但在第二阶段,天然气和电力价格均会对碳价产生显著影响。
  三、实证分析
  (一)数据选取与研究假设
  回顾上述文献可以发现,多数国内外学者的研究证实了同类替代品、宏观经济活动、能源与气候变化会对碳价有较为显著的影响。为了进一步探究这一系列影响因素对碳价的共同影响,并比较其相关性,本文将在这三个层面选取部分代表性指标,并将其联立以分析影响结果。
  对于同类替代产品,本文将选择欧盟排放配额(EUA)作为国内碳现货的同类替代产品。对于宏观经济活动,本文将使用由沪深证券交易所联合发布的沪深300指数,其能够用来反映A股市场整体走势的指数,样本股的行业分布跟市场的行业分布状况较为接近,具有较好的代表性。对于能源与气候变化,本文将使用国内煤炭指数、大庆原油指数、ARA动力煤一年远期价格、中国液化天然气(LNG)万得指数、天然气指数(NYMEX)、以及试点城市所在省每年工业用电的电力平均价格作为电价衡量指标,同时还将使用试点市场所在地的月平均气温作为气候变化方面的指标。最终,本文建立回归模型如下:  其中,各变量指标定义如下表所示:  (二)回归结果与分析
  在筛选掉缺失数据并统一时间与货币单位后,本文最终对深圳、上海、北京、广东、以及湖北在2017年1月至2021年1月这四年间的日度数据进行回归。研究发现,五次回归模型在F检验中的P值均<0.01,可见此模型均在0.01水平上是有效的。其次,深圳、上海、北京、广东、以及湖北在以一系列应变量的回归模型中R方分别为0.5730、0.5871、0.7920、0.6952、0.8243,尽管相对于宏观层面R方的大小并不是很大,但具有一定的解释意义。
  在相关性方面,由下表数据结果可以发现,除国内煤炭指数与天然气指数这两个指标之外,其他的变量均有出现P<0.05的情况出现。这稍与之前文献分析的猜想不符,但绝大部分自变量的影响因素还是较为不错的,因此如若需要进一步优化模型或进一步探讨碳价的影响因素时,可考虑将此两个变量剔除。此外,还可以将国际同类替代品(EUA)、原油价格及碳市场交易所在地的电价等因素纳入讨论范围。
  在横向比较方面,不难发现不同碳交易市场碳价之影响因子的相关系数有显著的不同。如在广州、武汉两地,碳价受宏观形势与国际形势的影响稍大,而深圳、上海及北京,碳价受当地电价与温度的影响远比广州、武汉两地大。在比较不同地区碳市场的分配规则并引入企业种类的差别后,可以发现以“祖父法”为主分配碳配额的碳市场极易受宏观以及同类替代品影响,以“基准线法”或“变通的祖父法”为主分配碳配额的碳市场受宏观以及同类替代品的影响较小,主要的影响因素可能为参与碳市场的企业内部因素(如电力、能源、发电成本等)。由此可见,如需要将中国的碳市场完全独立成为一个标准化、市场化的交易市场,可以考虑参考“基准线法”来分配碳排放额度,从而更好地发挥碳市场的价格发现机制。  四、结论与建议
  (一)研究结论
  通过上述分析,综合现阶段国内外碳市场走势变化,可以发现,碳价容易受到政策事件、国际国内能源价格、全球经济同类替代产品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整体波动较为剧烈,不仅为参与碳市场的投资者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同时也对碳市场能否有效发挥价格发现机制的作用带来了巨大挑战。此外,如若碳价的影响因素多来源于宏观经济活动及国际碳市场的变化,那么整个碳市场还是会受到其他市场的影响,成为一个依附在其他金融交易市场下的“衍生品”。本文研究发现,如若政府积极采用“基准线法”来分配碳配额,则将使得碳价的变动更趋近于市场化,从而为碳市场注入更多的活力,有效发挥其价格发现功能。
  必须承认的是,本文还存在一定的缺陷待优化,比如回归模型的选取、后续回归结果的检验等。第一,因为本文模型中的自变量与应变量之间不一定是存在线性的关系,后续完善可考虑采用其他模型加重对时间序列的考量以及考量自变量自身的函数关系;第二,变量与变量之间的相互影响也需要得到重视,因为现在这一模型的自由度不高,所以无法避免多重共线性;第三,因数据收集的限制,所以暂无法通过足量的数据来足够确认回归模型的准确性。因此,仅以此文希望未来有学者可以使用更专业的模型以及自变量选取方式探讨不同政策下碳价对其选取的自变量的影响。尽管如此,本文仍可借浅薄结论,给予政府、交易所及企业一些建议。
  (二)政策建议
  1.政府层面
  从政府层面来看,中国当前的碳市场仍处于起步阶段,相关部门可积极借鉴他山之石,结合之前碳市场试点所总结的经验,不断完善碳市场的监督管理体制。一方面,中国需尽快出台适用于中国碳市场发展现状的完备政策,同时结合强力的监督管理机制与奖惩制度,对于超额排放的企业收重税,确保碳市场的健康运行。第一,政府需建立健全环境信息强制披露制度,以减少市场信息的不对称使得市场信息更加透明,并通过这一强制手段让企业和个人能够清楚意识到碳排放所造成的社会成本,以此调整生产经营计划,共同维护美好家园。第二,在必要时,政府需要且有义务介入市场,维护碳市场的稳定。欧盟、美国、新西兰碳市场的过往经验无不验证了这一点,在这种情况下稳定且积极发展的中国碳市场将更快地成为稳定的碳金融体系,并将中国碳市场推向国际。第三,中国统一碳市场建设受到了世界各方面的关注,但是市场的建设与发展是需要不断更新迭代的,相关部门需要鼓励企业进行自主创新,设计多样化的碳金融产品,切实发挥碳市场控制碳排放以及引导企业技术革新的作用,制定相关策略保证国内碳市场稳定发展,充分发挥碳市场对中国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作用。
  2. 碳排放交易所层面
  从碳排放交易所的层面来看,作为第三方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碳排放权交易所需要为各个企业间提供规范的、具有信用保证的服务,同时也需要合理经营,保证碳交易市场的活力。第一,碳排放交易所需要准确预估碳排放总量,合理合规分配额度。随着时代的发展,不论何种行业,其对排放权的需求差异很大都需要合理的进行再规划、再分配。因此,碳排放交易所需要基于本国国情,充分探究影响碳配额的相关因素,因地制宜设定有效的分配方法,逐渐往一个成熟的市场方向发展。第二,碳排放交易所可积极向企业宣传绿色环保知识及理念,让企业的碳排放意识得到提高,保证足够的市场活跃度。虽然如今节能减排,绿色转型升级的项目已有不少但大部分企业实际的碳排放意识较为薄弱,对碳交易知识的了解不够深入,从而导致现货交易及其衍生而来的金融产品的价值并没有得到足够的发挥,导致整体市场活跃度不高。
  3.企业层面
  从企业层面来看,企业参与碳市场的目的除符合政府监管要求外,还包括在合理利用交易机制的前提下达到利益最大化。因此在参与碳市场前,企业需要熟悉市场的交易机制、分配原则等规定,同时合理使用自身资源实现低碳转型。全国统一碳市场仍处于初期阶段,政府还需要很长时间将所有企业引入碳市场中,所以大部分企业拥有足够的时间进行转型及布局。第一,企业需从自身出发,尽可能降低企业内部的碳交易成本,如减少层级、简化交易手续等,通过降低交易成本可促使碳排放权充分流通,让碳排放权流向边际减排成本较低的公司,以提高全公司的整体效益。第二,企业需要提高从属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使用各种激励措施鼓励员工学习环境相关政策与法律法规,或可制定节能减排的考核与激励制度,提升内部驱动力。第三,企业还应当主动披露环境信息,为交易市场信息透明化做出支持。
  原标题:IIGF观点 | 在基准线法为主的碳配额方法下我国碳市场碳价影响因素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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