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弄虚作假 评审沦为摆设 山东东昌府区东发制革厂地块环境风险突出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1-09-27 1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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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弄虚作假 评审沦为摆设 山东东昌府区东发制革厂地块环境风险突出 2021年9月,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山东发现,聊城市东昌府区东发制革厂(以下简称
2021年9月,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山东发现,聊城市东昌府区东发制革厂(以下简称东发制革厂)土壤污染调查工作弄虚作假,评审工作流于形式,相关地块环境风险问题突出。 一、基本情况 东发制革厂位于东昌府区张炉集镇,2001年建成投产,用地约108亩,其中建设用地约44亩。2017年3月东发制革厂停产,2019年4月在原厂区筹建公共服务设施,目前已开挖基坑。
图1 2021年4月,东发制革厂卫星影像图(白色框内为建设用地,约44亩) 2020年8月,东昌府区政府批复《聊城市东昌府区张炉集镇花园村村庄规划(2020—2035年)》,将东发制革厂所在地块变更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当月,该地块被当地有关部门纳入疑似污染地块清单,按规定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东发制革厂委托国衡环境监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衡公司)对厂区建设用地部分(以下简称东发制革厂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存在问题 (一)调查报告弄虚作假 2020年8月—2021年4月,国衡公司对东发制革厂地块进行三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次调查,土壤样品六价铬最高浓度为2.79毫克/千克,接近3.0毫克/千克的筛选值(不超过筛选值的地块,认为风险可接受;超过筛选值的,则可能存在风险,需要进一步调查和风险评估)。专家认为监测布点数量较少,结论存在不确定性,没有建议移出疑似污染地块清单。第二次调查布点加密至9个,但总铬和六价铬浓度仍较高,30个土壤样品中,有4个六价铬最高浓度达到3.0毫克/千克的筛选值,仍需作为疑似污染地块管理。第三次调查主要针对第二次调查布点的总铬和六价铬进行复测,复测结果六价铬最高浓度大幅下降为1.3毫克/千克,通过了专家评审。据此,东发制革厂地块不再按照污染地块相关要求管理。 国衡公司以“分析仪器中的铬灯长时间使用未及时更换会导致数据有偏差”等为由,对前两次调查结果不予采用,以第三次调查补充监测数据作为最终评价数据。但督察发现,前两次实验室监测质控措施均符合规范要求,且铬灯更换后仪器的精密度、准确度和灵敏度未发现显著变化,不采用前两次调查监测数据的依据不充分,属于不合理取舍数据。同时督察还发现,国衡公司分析总铬和六价铬的仪器为同一台,第三次调查监测六价铬的分析时间为2021年3月30日17:21—18:11,总铬的分析时间为同日17:37—17:56,存在明显重合;而同一台仪器无法在同一时间对不同监测因子进行分析测试,明显属于伪造测试数据。 通过造假手段,第三次调查报告中东发制革厂地块土壤中六价铬浓度由第一、二次调查监测的0.9至3.0毫克/千克,降低到未检出至1.3毫克/千克,检出率由第一、二次的100%降低至第三次的26.7%,本应作为评审管理重要依据的调查报告,成为疑似污染地块洗白的工具,性质恶劣。 (二)评审工作沦为摆设 聊城市相关职能部门评审工作把关不严。国衡公司第三次调查报告仅对样品监测结果进行描述,未对地块整体土壤和地下水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能否用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作出任何明确判断。同时,第三次调查的土壤样品采集时,10个采样点位中,有4个避开快速筛查发现的总铬浓度最高位置采集样品,比例达到40%,还存在采样钻探深度不足等不符合规范的问题,漏检含有更高浓度污染物土壤的风险较为突出。但2021年4月22日,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部门组织召开评审会,却认为“调查结果表明该地块所有土壤点位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GB36600—2018一类用地筛选值,结论基本可信”“本次技术评审予以通过”,提出“建议该地块在建筑物拆除后进行土壤、地下水补充性采集工作”。 东发制革厂和国衡公司一直未落实评审意见要求。截至督察时,危险废物仓库及污水处理站等相关区域土壤、地下水补充性采集监测均未开展,污水处理站也未拆除。相关点位应测未测、建筑应拆未拆,不具备查清地块土壤污染情况的条件。5月13—17日,有关部门在组织复核时,无视原评审意见未落实的事实,同意通过复核。据此,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在未查清土壤污染情况、没有形成明确调查结论的情况下,将该地块移出疑似污染地块清单,不再按照污染地块管理。
图2 2021年9月,现场督察时无人机拍摄,东发制革厂地块内污水处理站未按照第三次调查报告评审建议实施拆除,不具备查清地块土壤污染情况的条件 (三)疑似污染地块违规建设 2021年5月8日,在专家尚未签字通过调查报告,地块尚未移出疑似污染地块清单的情况下,东昌府区政府即召开会议,明确“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早日投入运营,该项目采取‘边建设边完善手续’的方式进行,即日起可先行进场施工”,公然为违法行为开绿灯。东发制革厂在未取得地块使用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21年6月擅自开工建设,在原厂区生产车间等重点污染区域开挖基坑(长48.2米,宽36米,深2.1米,总土方3643.9立方米),重点污染区域的土壤被大量开挖,乱堆乱放,环境风险突出。
图3 2021年9月,现场督察时无人机拍摄,东发制革厂地块内已开挖的基坑,挖出重点污染区域土方3643.9立方米乱堆乱放 三、原因分析 聊城市东昌府区环境风险意识淡漠,法治意识缺失,推动项目违规开工建设。聊城市有关部门对污染地块评审管理工作把关不严,日常监管不力。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图1 2021年4月,东发制革厂卫星影像图(白色框内为建设用地,约44亩) 2020年8月,东昌府区政府批复《聊城市东昌府区张炉集镇花园村村庄规划(2020—2035年)》,将东发制革厂所在地块变更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当月,该地块被当地有关部门纳入疑似污染地块清单,按规定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东发制革厂委托国衡环境监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衡公司)对厂区建设用地部分(以下简称东发制革厂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存在问题 (一)调查报告弄虚作假 2020年8月—2021年4月,国衡公司对东发制革厂地块进行三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次调查,土壤样品六价铬最高浓度为2.79毫克/千克,接近3.0毫克/千克的筛选值(不超过筛选值的地块,认为风险可接受;超过筛选值的,则可能存在风险,需要进一步调查和风险评估)。专家认为监测布点数量较少,结论存在不确定性,没有建议移出疑似污染地块清单。第二次调查布点加密至9个,但总铬和六价铬浓度仍较高,30个土壤样品中,有4个六价铬最高浓度达到3.0毫克/千克的筛选值,仍需作为疑似污染地块管理。第三次调查主要针对第二次调查布点的总铬和六价铬进行复测,复测结果六价铬最高浓度大幅下降为1.3毫克/千克,通过了专家评审。据此,东发制革厂地块不再按照污染地块相关要求管理。 国衡公司以“分析仪器中的铬灯长时间使用未及时更换会导致数据有偏差”等为由,对前两次调查结果不予采用,以第三次调查补充监测数据作为最终评价数据。但督察发现,前两次实验室监测质控措施均符合规范要求,且铬灯更换后仪器的精密度、准确度和灵敏度未发现显著变化,不采用前两次调查监测数据的依据不充分,属于不合理取舍数据。同时督察还发现,国衡公司分析总铬和六价铬的仪器为同一台,第三次调查监测六价铬的分析时间为2021年3月30日17:21—18:11,总铬的分析时间为同日17:37—17:56,存在明显重合;而同一台仪器无法在同一时间对不同监测因子进行分析测试,明显属于伪造测试数据。 通过造假手段,第三次调查报告中东发制革厂地块土壤中六价铬浓度由第一、二次调查监测的0.9至3.0毫克/千克,降低到未检出至1.3毫克/千克,检出率由第一、二次的100%降低至第三次的26.7%,本应作为评审管理重要依据的调查报告,成为疑似污染地块洗白的工具,性质恶劣。 (二)评审工作沦为摆设 聊城市相关职能部门评审工作把关不严。国衡公司第三次调查报告仅对样品监测结果进行描述,未对地块整体土壤和地下水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能否用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作出任何明确判断。同时,第三次调查的土壤样品采集时,10个采样点位中,有4个避开快速筛查发现的总铬浓度最高位置采集样品,比例达到40%,还存在采样钻探深度不足等不符合规范的问题,漏检含有更高浓度污染物土壤的风险较为突出。但2021年4月22日,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部门组织召开评审会,却认为“调查结果表明该地块所有土壤点位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GB36600—2018一类用地筛选值,结论基本可信”“本次技术评审予以通过”,提出“建议该地块在建筑物拆除后进行土壤、地下水补充性采集工作”。 东发制革厂和国衡公司一直未落实评审意见要求。截至督察时,危险废物仓库及污水处理站等相关区域土壤、地下水补充性采集监测均未开展,污水处理站也未拆除。相关点位应测未测、建筑应拆未拆,不具备查清地块土壤污染情况的条件。5月13—17日,有关部门在组织复核时,无视原评审意见未落实的事实,同意通过复核。据此,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在未查清土壤污染情况、没有形成明确调查结论的情况下,将该地块移出疑似污染地块清单,不再按照污染地块管理。
图2 2021年9月,现场督察时无人机拍摄,东发制革厂地块内污水处理站未按照第三次调查报告评审建议实施拆除,不具备查清地块土壤污染情况的条件 (三)疑似污染地块违规建设 2021年5月8日,在专家尚未签字通过调查报告,地块尚未移出疑似污染地块清单的情况下,东昌府区政府即召开会议,明确“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早日投入运营,该项目采取‘边建设边完善手续’的方式进行,即日起可先行进场施工”,公然为违法行为开绿灯。东发制革厂在未取得地块使用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21年6月擅自开工建设,在原厂区生产车间等重点污染区域开挖基坑(长48.2米,宽36米,深2.1米,总土方3643.9立方米),重点污染区域的土壤被大量开挖,乱堆乱放,环境风险突出。
图3 2021年9月,现场督察时无人机拍摄,东发制革厂地块内已开挖的基坑,挖出重点污染区域土方3643.9立方米乱堆乱放 三、原因分析 聊城市东昌府区环境风险意识淡漠,法治意识缺失,推动项目违规开工建设。聊城市有关部门对污染地块评审管理工作把关不严,日常监管不力。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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