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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陇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1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1-09-12 18: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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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陇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1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省陇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免费获得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10-11 0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zfcg03370
  项目名称:甘肃省陇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1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714.0(万元)
  最高限价:714.0(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分三个包。第一包:环境空气智能TSP综合采样器(PM10、PM2.5)6台、自动烟尘(气)测试仪1台、自动烟尘(气)测试仪1台、紫外烟气分析仪2台、十万分之一电子天平+恒温恒湿称重系统1套、便携式气象参数检测仪3台、臭氧校准仪及气发生器1套、硫化物酸化吹气系统1套。第二包:分光光度计3台、原子荧光仪1台、AOX卤素测定仪1台、纯水机1套、红外测油仪1台、COD消解仪4台、噪声测量仪器10个、生化培养箱2台、恒温培养箱2台、干燥箱5台、离子计2台、除湿机1台、高压灭菌锅2台、离子色谱样品前处理仪1套、万分之一电子天平1台、空气压缩机1台、水平震荡器1台、翻转振荡器1台、三相异步电动机5台、UPS电源7套、封口机1台、气体报警器10个、瓶口分配器6个、3P空调2套。第三包:ICP-MS 1台、液相色谱仪1台、吹扫捕集水土一体机1台、气相分子吸收光谱仪1台、土壤样品研磨机1台(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参数)注:各投标人可就本项目上述三个包分别进行投标,各包需分别制作投标文件。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包,如同一投标人在多个包中同时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授予中标金额最高的包,其他包的第二中标候选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②投标人须具有缴纳税收的有效凭证(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缴纳的至少一个月任意一项主要税种的凭据)(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国家电子税务总局税金申报成功记录截屏等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③投标人须具有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凭证(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至少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证复印件。(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④投标人应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完整合法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或2020年),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投标人(除法人)提供资信证明,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⑤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⑥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项目投标。(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9-09至2021-09-15,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免费获得
  方式: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须知:社会公众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浏览公告并下载招标采购文件。(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下载中心”中“电子服务系统 v2.0 电子版操作说明”)。
  售价: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10-11 09:00:00
  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第二电子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受疫情影响,甘肃省陇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1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的开评标活动改变为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进行,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并按照“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来固化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 HASH 编码)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进行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 HASH 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2、发布公告的媒介:项目招标公告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及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对于其它网站转载的内容及信息而导致投标人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情况,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3、质疑、投诉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甘肃省陇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或甘肃盛仕国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者中标结果的质疑在有效的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甘肃省陇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 址: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东江新区市政中心统办5号楼13楼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盛仕国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路704号A区A3-0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柯
  原标题:甘肃省陇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1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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