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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长江三峡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制度创新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1-08-02 17: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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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长江三峡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制度创新湖北长江三峡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是国家第三批试点,范围涵盖宜昌市沿江的8个县(市、区)、恩施州的巴东县、荆州市的松滋市,总面积1.4

湖北长江三峡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是国家第三批试点,范围涵盖宜昌市沿江的8个县(市、区)、恩施州的巴东县、荆州市的松滋市,总面积1.47万平方公里,试点期3年,计划总投资103.2亿元。

这样一个跨区域、跨部门、全要素综合治理的工程,在实施过程中面临诸多不确定性。比如,责任主体如何安排,任务如何分工,上百亿的资金能否落实和统筹管理,工程项目如何监管,绩效指标能否按规划计划实施,部门责任能否落实到位等。制度是治理之基,为保障工程试点顺利实施,加快制度创新是试点地区需优先解决的难题。

依据国家关于工程试点的政策要求,湖北省级层面积极探索制度创新,增加制度供给,试点市县配合完善制度配套,逐步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过程严管、系统完整的工程试点推进制度体系,为工程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一是建立专职专班领导机制,破解组织保障难题。湖北省政府将工程试点作为重大改革事项推进,建立省级联席会议制度,下设办公室,成立工作推进专班和工作实施专班,合力推进工程试点工作。工作实施专班由宜昌市政府牵头,主要负责协调各县市区(含松滋、巴东)项目实施。试点县市区均成立了党政“一把手”任组长、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建立工程试点项目市、县、项目责任人三级推进机制,负责统筹协调跨区域跨部门重大事项,督促检查重要工作落实情况,压实责任,主动对标,扎实推进工作落地生根。建立示范项目领导联系点制度,强化督导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最终,形成了主要领导上手抓总、分管领导全力调度、单位部门具体实施的合力共推工作机制。

二是健全生态保护修复监管机制,破解过程管控难题。工程试点按照“省级联席统一协调、部门按职能各负其责、市县政府负责推进实施”的项目分级管理原则,工作推进专班不定期对项目进展、问题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作实施专班以宜昌市为主,建立“月报告、季考评、年结账”“一月一巡”等制度,运用通报、推进清单等形式,督办试点项目,确保试点工作按期完成。建立工程试点项目、资金、绩效监督管理机制。项目建设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公示公告制等制度,规范项目档案管理。建立工程试点专家库,定期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和业务知识培训,扭转基层干部在政策、理念、思路、管理和技术方面的认知。本着“尊重规划、落实绩效”的原则,对项目变更事项进行严格管控,确保试点项目不因建设内容变更影响项目实施绩效。建立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库,激发生态保护修复的长效动能。

三是拓宽资金投融资渠道,破解资金筹措难题。工程试点总投资规模达103亿元,资金筹措渠道多样,包括中央专项奖补、省级配套、市县级配套,以及地方债券、银行贷款、义务人投资等其他社会资本。长江三峡地区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集中投入、形成合力”的原则,积极整合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乡村振兴等各类专项资金;多渠道争取国家产业基金支持,用好国开行、农发行优惠贷款;拓宽市场化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引入社会资本,用好PPP、EPC等手段,建立“投、融、建、管、营”一体化模式。积极与三峡集团对接,带动社会力量共同推进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建设。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推动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在黄柏河、香溪河等流域探索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推进生态产品市场化。

四是强化科技支撑,破解创新驱动难题。引进专家咨询团队,全过程跟进工程试点实施,做好过程指导和技术把关,为工程方案的科学规划、工程项目的科学设计、工程绩效的科学评估提供全面专业的技术保障。针对流域水环境治理、矿山治理修复等技术方法,采用产学研用协同的方式,申报纳入国家和湖北省重大科技项目,相关成果应用到试点项目中,推动科研与实践紧密结合。宜昌创新研发长江第一个船舶污染物协同治理信息系统——“净小宜”智能化系统,以信息化智能化赋能绿色航运。针对磷石膏综合利用这样的世界级难题,宜昌市有关部门、企业联合科研机构、院校开展了大量课题研究和技术攻关,加快标准制定,着力市场推广应用,建立完善磷石膏综合治理及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体系。积极探索“两山”转化路径,发展智慧农业、生态旅游等生态产业,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五是用好考核指挥棒,破解绩效考评难题。落实《湖北省长江三峡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绩效管理办法》,以国家批复的24项绩效指标为导向,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到具体区域、具体项目、具体实施单位,做好年度绩效评价和管理。压实试点市县政府主体责任,开展年度绩效自评,做好项目绩效目标和预算执行进度“双监控”。探索用“绿色系数”衡量发展实绩,完善政绩评价机制,将试点项目前期工作完成率、配套资金落实率、绩效指标达标率、体制机制创新等内容纳入目标考核内容、将试点示范项目纳入领导联系服务清单。定期组织专家采用“三不两直”即“不提前通知、不座谈汇报、不事先指定,直接查资料、直接看现场”的方式复查工作绩效,及时督导补齐短板。

作者单位: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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