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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烟台市反馈督察情况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1-07-26 11: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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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烟台市反馈督察情况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21年4月8日至4月28日,省第三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21年4月8日至4月28日,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烟台市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7月24日,督察组向烟台市委、市政府进行反馈。督察组组长刘建良通报督察反馈意见,市委书记傅明先主持反馈会并作表态发言。督察组副组长侯翠荣,督察组有关人员,烟台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烟台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烟台市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生态环保工作纳入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政府工作报告》和重点督查内容。市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烟台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烟台市海岸带保护条例》,每年组织生态环保重点工作视察和执法检查,凝聚了生态环境治理合力。

完善体制机制,统筹协调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定《烟台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和《烟台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规定,将环境质量逐年改善作为约束性指标,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生态环保相关责任。认真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终身追责。

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市区空气环境质量连续三年达国家二级标准。重点河流市控及以上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水体比例达66.7%,城镇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稳定达标。2020年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100%,套子湾被评为全国三大“美丽海湾”建设优秀案例之一。昆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获评“中国最美森林”。长岛成功创建第三批国家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烟台市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截至2021年7月19日,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927个,已基本办结。其中责令整改630家;立案处罚64家,罚款561.42万元;约谈40人,问责14人。

督察指出,烟台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明显成效,但对标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照人民群众环境期待,仍然存在差距和短板,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一些地方和部门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推进落实不力。

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还有差距。2021年第一季度,烟台市PM10、PM2.5、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等三项指标改善幅度全省排名倒数第一。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扬尘监管抓得不紧。烟台西港疏港大道施工现场扬尘污染严重;开发区万华化学集团东区项目扬尘污染问题出现反弹。烟台市农业农村局对秸秆禁烧工作不认领、不监管,地方政府属地责任落实不到位,秋冬季秸秆焚烧现象呈多发态势。仅2020年12月,卫星遥感就监测到烟台市秸秆焚烧着火点16处,累计过火面积100余亩。

推动解决历史遗留生态环境问题主动担当意识不强,一些生态破坏现象长期存在。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期疏于监管,矿产资源私挖盗采问题突出。莱阳市王庭膨润土矿区多次违法开采。莱山区非法采砂、采石问题长期存在,整治部署严重滞后。矿山修复历史欠账较多,修复进展缓慢。烟台市水利局在保护地下水资源方面还有疏漏,地下水超采、盗采现象时有发生。

一些重点工作推进不力。烟台市商务局作为成品油监管牵头部门,工作部署不到位、任务分工不明确,企业自备油罐成为监管盲区。督察组在牟平区、芝罘区、福山区、蓬莱区发现无手续自备油罐19个。烟台市农业农村局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建设工作检查不及时、指导不到位。

部分督察整改任务落实不彻底。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矿权退出、矿山治理等问题整改落实不力,龙口市有6宗、招远市有7宗矿权变更或注销申请未取得批复,保护区内仍有部分地面构筑物未拆除。栖霞市富山石子厂山体修复后又被周边企业盗采,治理成果遭到破坏。烟台市城市管理局对垃圾处置工作盯得不牢,莱州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应于2020年12月建成,但截至督察时仍未投入使用。

二是污染防治攻坚战还存在薄弱环节。

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仍有不足。烟台市有多处渔船集中停泊的自然港湾未纳入渔港环境综合整治计划,未制定整治方案。烟台东耀水产有限公司非法养殖问题整改推进缓慢,2019年10月省海洋专项督察指出问题后,地方仍未制定整改方案,直至本次督察进驻时才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入海河流、近岸海域和岸滩垃圾堆存问题仍多有发生,海洋垃圾防治工作仍未形成常态化机制。部分商港环境管理不到位,蓬莱蔚阳栾家口港矿土、煤炭堆场大面积裸露;山东朱旺港务有限公司散货堆场物料防尘措施落实不到位,未按要求建设污水处理站。招远市界河入海口底泥重金属治理未覆盖整个污染河段。

畜禽养殖粪污处置能力不足问题突出。牟平区畜禽养殖粪污无害化处置利用能力建设滞后于养殖产业发展。因粪污无害化处置利用能力不足,粪便随地晾晒现象多发,单纯的执法取缔治标不治本,异味扰民问题长期存在、难以根治。

乡镇污水处理工作未达到要求。督察发现,莱州市、栖霞市、蓬莱区、海阳市、莱阳市还有12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尚未建成投运。牟平区高陵镇、莱州市金城镇污水处理站“建而不用”。莱州市镇驻地污水管网覆盖率仅为34%,远低于渤海环境综合治理攻坚战要求的70%标准。乡镇驻地污水得不到有效收集处理,成为水污染防治工作中的突出短板。

“散乱污”整治不到位。2020年烟台市仅清理取缔新发现“散乱污”企业3家,但督察组在进驻期间就发现“散乱污”企业18家,属地乡镇(街道)对移动生产设备和原料、成品清理不彻底,各区(市)边界处非法洗砂频频“死灰复燃”。

运输结构亟待优化,烟台市公路货运量占比居高不下,2020年公路货运量占比71.7%,铁路货运量仅占9.8%。烟台市对落后工艺核查淘汰工作仍不够深入彻底,抽查的20家铸造企业中,有4家仍在使用应淘汰的铝壳无磁轭电炉。

工业固废非法处置问题多发。高新区的烟台市中拓合金钢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大量处置废砂、炉渣、焊渣等工业固废。莱州鲁通特种纸业有限公司2016年非法填埋炉渣等工业固废,至督察时仍未清运整改到位。部分石材加工企业整治不到位,污水外溢、扬尘污染等问题突出,招远市、莱州市、龙口市、栖霞市非法倾倒填埋锯泥问题长期存在。

三是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亟待解决。

“河长制”责任压得不实。海阳市南泊子五龙河支流、曦岛假日湾小河等河流存在生活污水入河问题。黄金河蓬莱区至开发区河段存在4处入河排污口。部分河流岸边及河道内堆存生活垃圾,直接影响河流断面水质。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建筑垃圾消纳能力不足,存在“垃圾围城”现象。芝罘区、莱州市、招远市、栖霞市、莱阳市等区市未按照要求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均存在生活污水经排涝口或检查井进入河道现象。城市建成区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的主管部门与属地政府之间在生活污水有效收集处置方面职责不清,管网未能及时改造升级。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不健全。

企业环境监管不到位。栖霞市索坤日用玻璃有限公司在线监测数据失真。大宇造船海洋(山东)有限公司无焊烟收集处理装置,蓬莱三和铸造有限公司浇铸车间无VOCs治理设施,莱州市宇芳塑胶有限公司VOCs收集处理设施不完备。蓬莱山东山岳粉磨有限公司破碎环节无废气治理设施。芝罘区恒远橡胶密封件厂、牟平区宏大针织器材有限公司无危废暂存场所,部分生产车间无废气收集处理设施。

环境安全存在隐患。全市仍存有氰化尾渣350万吨,需较长周期化解存量。牟平恒邦化工产业园未编制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蓬莱、莱阳化工产业园等园区和部分企业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演练流于形式,存在环境风险隐患。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不力。烟台市废弃农膜回收缺口大,大量废弃农膜堆存田间地头。

督察要求,烟台市委、市政府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要坚持把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结构调整、扬尘管控、矿山修复、危废处置作为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特别是加强黄金冶炼含氰尾渣处置设施建设工作。对秸秆禁烧、成品油监管、矿山修复过程中的扬尘污染防治等工作,要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确保监管到位。要坚持“治河”“治岸”“治海”齐发力,统筹抓好渤海、黄海环境问题整改落实。对失职失责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严肃、精准、有效问责。对需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或需要提起公益诉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督察强调,烟台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烟台市委、市政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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