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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宜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1-06-08 17: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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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宜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法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法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目前宜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环评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宜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进一步做好编制工作,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宜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
  建设单位:宜昌市三峡环清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宜昌市三峡环清能源有限公司拟投资93045.13万元建设宜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项目位于宜昌市夷陵区鸦鹊岭镇凤凰观村北侧。项目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500吨,采用两套750吨/日的焚烧线,配置一套35MW汽轮机发电机,并配套建设相关公辅设施、环保设施,年发电量20800万千瓦时。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按第六章给出的联系方式联系查阅纸质报告书。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点击网络链接后,在网页上直接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提交意见,或在网页上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空白表格,填写后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建设单位。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及意见收集时间为2021年6月4日至2021年6月18日(10个工作日,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反馈意见。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宜昌市三峡环清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西陵区东山大道清江大厦21楼
  七、相关说明事项
  (1)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3)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意见表格式和内容来源于生态环境部2018年10月12日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2018年第48号)配套文件。
  原标题:关于《宜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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