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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海等地生活垃圾处理短板明显 环境风险突出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1-04-29 12: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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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海等地生活垃圾处理短板明显 环境风险突出本报讯 2021年4月,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广西生活垃圾处置工作发现,广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能力缺口大,规划的处置设施建设滞

本报讯 2021年4月,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广西生活垃圾处置工作发现,广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能力缺口大,规划的处置设施建设滞后,垃圾渗滤液大量积存,生活垃圾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较为普遍,环境违法问题突出。

一、基本情况

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是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关系民生福祉的重要工作。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时,即明确要求广西完善生活垃圾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广西在《“十三五”广西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中提出“到2020年底,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县城(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等目标,并且规划新建及续建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45个,新增处理能力1.92万吨/天,计划2020年底前,建成投运1.72万吨/天。 

二、存在问题 

(一)规划项目建设滞后,垃圾渗滤液大量积存 

据测算,2020年广西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9万吨/天,但广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能力仅为2.16万吨/天,而2020年实际无害化处置量仅2.09万吨/天。《“十三五”广西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提出新建及续建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45个,但截至2020年底尚有近1/3项目未建成。北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厂项目(原北海市白水塘生活垃圾焚烧厂工程项目)自2012年6月立项后,搁浅至今仍未建成,导致北海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长期超负荷运行。 处置能力缺口给广西现有垃圾填埋设施的运行带来巨大压力。督察发现,51座在役垃圾填埋场中,有24座超量填埋。这24座填埋场设计处置能力总计0.46万吨/天,实际填埋量却高达0.83万吨/天。 由于填埋场大幅超量填埋,部分填埋区覆盖不到位导致混入大量雨水,加之渗滤液处理系统老旧、处理能力退化等原因,垃圾渗滤液产生量远远超出处理能力,大量积存。截至2020年底,广西73座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积存量高达58.2万吨,环境风险十分突出。

(二)环境污染问题易发多发,违法方式多种多样

在巨大的处置能力缺口背景下,广西垃圾处置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呈现高发态势。

一是长期违规倾倒垃圾渗滤液至市政管网。北海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能力严重不足,2020年产生量约为700吨/天,实际处理能力仅为200吨/天。2016年以来,该填埋场在未经任何部门审批同意情况下,私自将垃圾渗滤液转运至工业园区垃圾转运站,利用专门设置的隐蔽倾倒点,偷排至市政管网,5年累计偷排量达53.56万吨。其中,仅2020年偷排量就高达18.4万吨,而其自身实际处理量仅8.3万吨,性质极其恶劣。

二是垃圾渗滤液超标直排外环境。横县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收集不完全,填埋作业区垃圾渗滤液通过撇洪沟雨水渠直排外环境,现场对填埋区外流渗滤液采样监测结果显示,COD、氨氮、总铬浓度分别高达14473毫克/升、559毫克/升、0.218毫克/升,分别超过《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排放限值13.5倍、21.4倍、1.1倍;对渗滤液混入雨水后形成的厂界外排水进行监测,COD、氨氮浓度分别高达902毫克/升、72.6毫克/升,分别超过《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排放限值8倍和1.9倍。

三是治污设施闲置,造假骗取政府资金。桂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实际垃圾填埋量同样远超设计能力,设计填埋量200吨/天,实际填埋量500吨/天。督察发现,该填埋场私自停运、闲置3套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将垃圾渗滤液长期不做任何处理,直接回灌到垃圾填埋区;通过干扰流量计探头、反复抽取出水口采水井内清水等方式,伪造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以及排放水量正常、水质达标的假象,骗取政府治污资金,涉嫌违法犯罪。

(三)农村垃圾焚烧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

截至4月22日,督察组共向广西转办群众信访举报1267件,涉及生活垃圾投诉131件,占转办件总量的10.34%,群众对农村垃圾焚烧问题反映强烈。 督察组检查发现,由于广西农村垃圾收运、处理体系不完善,农村垃圾散烧、露天焚烧等情况屡禁不止。岑溪市马路镇中林村六无口附近的焚烧处理设施停运后,周边区域垃圾仍旧每天被源源不断地运往该焚烧点,并在厂区附近直接露天焚烧,浓烟滚滚,气味刺鼻,焚烧产生的焦油混同垃圾渗滤液四处漫流至外环境,触目惊心。据现场垃圾转运人员介绍,每天运输至该点位露天焚烧的垃圾量约4吨-5吨。

三、责任分析 

相关地方党委、政府对生态环保工作重视不够,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投入不足,导致环境风险长期积累,污染严重。住建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不力,监督管理失职失责。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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