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着力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投入提质增效
陕西着力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投入提质增效4月22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扎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该厅积极制定方案规划,统筹资金、研究政策、加强管理,着力推动黄河流域生态
4月22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扎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该厅积极制定方案规划,统筹资金、研究政策、加强管理,着力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投入提质增效。
坚持系统观念,做好资金统筹。省财政厅强化顶层设计,研究制定《陕西黄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工作方案》,突出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市县财政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分别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形成国家有规划、省级有方案、市县有落实的方案体系;科学测算资金投入,分类分区分步做好投入预算,确保资金总量合理够用。2020年至2022年,省财政每年投入3亿元,市县按相应比例进行配套。2020年我省获得中央奖补资金6.24亿元,为陕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提供有力财政保障。
突出重点工程,加大投入力度。2020年至2021年,省财政投入6亿元,支持黄河干流流经的延安市、榆林市、渭南市和韩城市开展水土流失治理、水污染综合治理、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黄河沿岸防护林提质增效等5项重点工程,确保黄河流域生态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省财政厅精准研判不同区域、不同市县存在的问题,精细用资,增强资金投入的准度和精度。2020年,省财政厅争取将黄河流域陕西境内宜君、永寿、淳化、潼关等7县(市)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范围;安排黄河流域干流13个县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资金5.8亿元,由市县统筹用于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修复工作。
强化制度保障,规范资金管理。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资金预算管理的通知》,规范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资金管理,推动预算绩效管理一体化,有效发挥生态环境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研究制定《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申报程序、资金分配、预算执行及绩效管理等环节,确保资金使用和管理规范有序;加快建立项目储备制度,鼓励部门单位整合项目,多报项目,报好项目,着力解决项目小、散、乱、差问题,不断提升项目质量。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继续积极推动黄河流域各项生态保护工作,研究制定我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绩效评价、实施办法等配套制度措施,不断探索资金投入、政策保障和生态治理新机制、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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