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与排污许可“十四五”工作实施方案座谈会在南京召开
环评与排污许可“十四五”工作实施方案座谈会在南京召开为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会议精神,做好“十四五”期间环评与排污许可顶层设计,2021年4月15日,生态环境部环评司在南京组织召
为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会议精神,做好“十四五”期间环评与排污许可顶层设计,2021年4月15日,生态环境部环评司在南京组织召开环评与排污许可“十四五”工作实施方案座谈会,参加会议的有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广东六省(市)生态环境厅以及南京、无锡、苏州、连云港、南通、宿迁六市生态环境局的代表。
会议由环评司司长刘志全主持,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厅长王天琦交流了经验做法,副厅长陈志鹏致辞。会上,环评司综合处介绍了“十四五”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工作实施方案,指出今后一个时期将深入落实“十四五”国家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设定的任务目标,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构建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为引领,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系统治污,协同推进“放管服”并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应用完善以“三线一单”为基础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持续提升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环评管理效能,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充分发挥环评与排污许可在源头预防和过程监管中的效力,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与会代表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讨论交流。
刘志全充分肯定了江苏省在环评审批服务和排污许可方面取得的成果及创新性做法。在环评审批服务方面,江苏省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试点,提高了项目审批时效。同时,对重大项目实行报告制度,从源头上严格控制污染类项目。在排污许可方面,2020年江苏省提前完成了排污许可证清理核发工作,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联动管理“1+N”工作方案初稿已完成。
刘志全指出
环评制度是源头管控的有效措施,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迈进新阶段,生态文明理念和实践持续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制度、手段日益多元化。“十四五”期间,将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健全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为主体的源头预防体系,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完善涵盖“三线一单”、规划环评、项目环评、排污许可的管理制度体系。
刘志全强调
“十四五”环评与排污许可工作要立足于新的发展阶段、立足于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源头预防和过程监管。
1、强化源头防控、综合决策。要加强“三线一单”、规划环评、政策环评前端引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刚性约束,并在协同推进减污降碳等方面发挥作用。
2、深化改革、完善法治。要通过试点探索推进优化“六位一体”闭环管理体系,实施联动管理、避免重复评价。要推动《环境影响评价法》修改研究,为看得准的改革举措提供法治保障。
3、强化监管、落实责任。对环评文件、排污许可证统筹抓好质量和落实情况监管,完善监管体制,落实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建设单位、中介机构、审批部门以及专家各方责任。
4、夯实基础、提升能力。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能力建设,利用信息化、大数据手段提高精准发现问题能力。要推进正面宣传和典型案件曝光,形成严打态势,确保制度效力发挥。
座谈会后,刘志全一行赴江苏省泰州市开展调研,深入园区以及石化、制药、农药等多家企业了解环评和排污许可制度落实情况,走访“绿岛”项目了解政策效果,并与基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部门开展了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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