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压缩钢铁、焦化、煤炭产能
山东压缩钢铁、焦化、煤炭产能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淘汰落后动能,坚决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坚决培育壮大新动能”决策部署,确保2022 年实现“五年取得突破”目标,4月12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淘汰落后动能,坚决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坚决培育壮大新动能”决策部署,确保2022 年实现“五年取得突破”目标,4月12日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全省落实“三个坚决”行动方案(2021-2022 年)》的通知。
方案涉及行业范围:
围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确定的六大高耗能行业(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结合我省产业发展实际,精准聚焦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8个重点行业,加快淘汰低效落后动能。
到2022年,山东省转移退出炼钢产能2141万吨、炼铁产能2238万吨。其中,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不含济南市莱芜区、钢城区)钢铁产能原则上全部转移退出,合计炼钢产能1886万吨、炼铁产能1975万吨;通道城市外炼钢产能255万吨、炼铁产能263万吨。2021年退出炼钢产能465万吨、炼铁产能507 万吨;2022年退出炼钢产能1676万吨、炼铁产能1731万吨。
焦化行业。2021年,全省淘汰炭化室高度小于5.5米焦炉及热回收焦炉,压减焦化产能180万吨。2022年,组织单独厂区100 万吨以下独立焦化企业115万吨产能整合退出。加快推进炭化室高度等于及大于5.5米焦炉减量置换。不接受省外焦化产能转入。继续实施“以钢定焦”“以煤定产”,确保全省焦炭年产量控制在 3200万吨以内。
煤炭行业。综合考虑煤矿资源禀赋、开采条件、灾害威胁程度等因素,分类处置,精准施策。到2021年,全省30万吨/年及以下8处煤矿全部关闭,合计产能240万吨;关闭退出19处采深超千米冲击地压煤矿,合计产能3160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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