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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地方标准:淡水浮游藻类监测技术规范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1-03-19 14: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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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地方标准:淡水浮游藻类监测技术规范淡水浮游藻类监测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淡水浮游藻类的监测原则、试剂和材料、仪器和设备、监测步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要求。  

淡水浮游藻类监测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淡水浮游藻类的监测原则、试剂和材料、仪器和设备、监测步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湖泊、水库、河流等水体类型中淡水浮游藻类(粒径>3μm)的监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SL 733 内陆水域浮游植物监测技术规程
   DB32/T 3202 湖泊水生态监测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T 20000.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浮游藻类 planktonic algae
   水中营浮游生活方式的藻类植物,易于在风和水流的作用下作被动运动,不包括细菌(蓝藻除外)和其他植物,淡水中常见浮游藻类主要包括蓝藻(Cyanophyta)、绿藻(Chlorophyta)、硅藻(Bacillariophyta)、裸藻(Euglenophyta)、甲藻(Pyrrophyta)、金藻(Chrysophyta)、黄藻(Xanthophyta)和隐藻(Cryptophyta)等门类。
   3.2 浮游藻类优势种 dominant species of planktonic algae
   浮游藻类群落中在数量或生物量方面占有优势地位的种类,对群落结构和群落环境的形成有明显控制作用的种类。
   3.3 浮游藻类密度 planktonic algae density
   单位体积中某种类或全部浮游藻类的数量。本文件规定浮游藻类密度以细胞数表示,单位为cells/L。
   3.4 浮游藻类生物量 planktonic algae biomass
   单位体积中某种类或全部浮游藻类的质量。本文件规定浮游藻类生物量以湿重表示,单位为mg/L。
   3.5 藻类水华 algal bloom
   淡水水体中藻类大量繁殖的一种自然生态现象,表观特征为悬浮在水中或水色明显变化。
   4 监测原则
   4.1 科学性原则
   监测断面(点位)及监测结果应具有代表性,能够全面反映监测区域淡水浮游藻类的整体状况。
   4.2 可操作性原则
   淡水浮游藻类监测需要综合考虑人力、资金和后勤保障等条件,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立足于环境监测业务化及环境管理需求。
   4.3 持续性原则
   考虑到生物群落演替长期性、复杂性等特点,建议监测断面(点位)、方法、时间和频次等一经确定,应保持延续性,对水生态环境状况持续跟踪。
   4.4 保护性原则
   监测以保护和恢复为最终目标,因此在监测过程中应避免对野生生物造成伤害,避免超出客观需要的采样。
   4.5 安全性原则
   野外监测相关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5 试剂和材料
   5.1 本文件所用试剂均应为符合国家标准的分析纯试剂、蒸馏水或同等纯度的水。
   5.2 鲁哥氏液:称取60g碘化钾溶于100mL蒸馏水中,待完全溶解后,加入40g碘,摇动至碘完全溶解,加蒸馏水定容到1000mL,制成鲁哥氏液,然后贮存于磨口棕色试剂瓶中。
   5.3 甲醛溶液:φ(HCHO)=37%~40%。
   5.4 盐酸溶液:φ(HCL)=37%。
   5.5 硝酸溶液:ρ(HNO3)=1.42 g/mL。
   5.6 过氧化氢溶液:φ(H2O2)=30%。
   5.7 乙醇溶液:φ(C2H6O)=75%。
   6 仪器和设备
   6.1 野外采样
   6.1.1 采水器:2L。
   6.1.2 水桶:5L或10L。
   6.1.3 25号浮游生物网:200目,筛绢孔径为0.064mm。
   6.1.4 具刻度无色透明采样瓶:1L、2L、5L等。
   6.1.5 具刻度塑料螺口样品瓶:100mL。
   6.1.6 塞氏盘:ø20cm,配重锤及带刻度的绳索。
   6.2 样品前处理
   6.2.1 虹吸管:ø2mm~3 mm。
   6.2.2 尖头玻璃管:与虹吸管配套,尖头部位使用孔径0.064mm的筛绢包裹封盖。
   6.2.3 洗耳球。
   6.2.4 玻璃试管:15mL。
   6.2.5 离心管:15mL,玻璃或塑料。
   6.2.6 水浴锅。
   6.2.7 离心机:相对离心力可达到1000×g(转速3000rpm~4000rpm)以上。
   6.2.8 漩涡混匀器。
   6.2.9 超声波清洗仪。
   6.3 实验室显微镜观测
   6.3.1 显微镜:配备10倍、20倍、40倍或60倍物镜、100倍物镜,10倍或15倍目镜。
   6.3.2 目测微尺和台测微尺。
   6.3.3 浮游生物计数框:0.1mL,内框20mm×20mm,横竖划分为10×10行,共100个计数小格,每个计数小格内框为2mm×2mm。
   6.3.4 移液器:最大量程为100μL~200μL,也可用刻度滴管代替。
   6.3.5 载玻片:25.4mm×76.2mm,厚0.8mm。
   6.3.6 盖玻片:22mm×22mm,厚0.17mm。
   6.3.7 镊子。
   6.3.8 计数器。
   6.4 其他辅助设备
   6.4.1 防护设备:救生衣、水裤、防水服、防晒服、防寒服、高筒胶鞋、橡胶手套、急救包等。
   6.4.2 现场记录设备:GPS、照相机、中性笔、记号笔、铅笔、标签、采样记录表等。
   6.4.3 一般实验室和现场常用仪器和设备。
   7 监测步骤
   7.1 野外采样程序
   7.1.1 采样点位的确定
   7.1.1.1 根据水体的自然生态类型、人类干扰的空间特性和点位周边生态环境等确定采样点位。
   7.1.1.2 监测断面的布设和采样点位的确定应符合HJ/T 91的规定。
   7.1.2 监测时间的设定
   常规监测一般按季节或水期开展,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议每月监测一次。专项性监测频次视具体情况确定。发生藻类水华时段可适当加密监测频次。监测时间的确定需考虑下列事项:
   a)若进行逐季或逐月监测,各季或各月监测的时间间隔应基本相同;
   b)同一湖泊(水库)的监测应力求水质、水文及生物采样时间上同步;
   c)考虑到浮游藻类的日变化,监测时间尽量选择在一天的同一时段。
   7.1.3 采样断面(点位)环境观测
   采集样本前,应先对现场环境情况进行观察、记录和拍照;尽可能全面检测和记录水深、透明度、pH值、水温、溶解氧等常规理化指标及水文信息;也可以同步采集水样进行水化学指标的实验室分析。
   7.1.4 样品的采集
   7.1.4.1 定量样品采集
   采集浮游藻类样品时,需根据采样点位的水深设置采样层次。水深<5m或混合均匀的水体,不分层,在水面下0.5m处采集;水深为5m~10m时,分别在水面下0.5m处和透光层(深度以3倍透明度计)底部采集;水深>10m时,分别在水面下0.5m处、1/2透光层和透光层底部采集。分层采样按照由浅到深的顺序,使用采水器采集1L~5L水样。将各层次采集的样品倒入事先准备的清洁水桶,充分混匀后,取1L~5L水样装入样品瓶。
   7.1.4.2 定性样品采集
   7.1.4.2.1 浮游藻类定性样品的采集应在定量样品采集结束后进行。
   7.1.4.2.2 用25号浮游生物网在选定采样点的水面下0.5m处作“∞”形循环缓慢拖动,拖动时间1min~3min。水样采集完毕后,将网从水中提出,待水滤去,轻轻打开浮游生物网底管的活栓,使水样流入样品瓶中。
   7.1.5 样品的固定
   7.1.5.1 定量和定性样品现场加入水样终体积1%~1.5%的鲁哥氏液进行固定。
   7.1.5.2 藻类水华样品可根据情况酌情增加固定剂用量。
   7.1.6 样品的保存
   7.1.6.1 采集的样品应尽快固定,未固定的样品即活体定性样品,在4℃~10℃条件下避光保存,保持样品瓶中的样品上方留有一半以上的空间,并应在3 h内镜检。
   7.1.6.2 鲁哥氏液固定的样品在1℃~5℃条件下避光保存不得超过12个月,常温保存不得超过3个月。长期保存时,加入甲醛溶液,用量为水样终体积的2%。保存时,每隔2~3周检查固定剂(定量样品可以观察鲁哥氏液颜色是否变淡),必要时进行添加,直至完成种类鉴定。
   7.1.7 样品标识和记录
   在样品瓶外侧标注样品编号、采样日期、水体名称、采样点位、采样人姓名以及样品类型。现场记录表格可参照SL 733的附录A。
   7.2 实验室分析程序
   7.2.1 显微镜的标尺校准
   校准方法参见附录A。
   7.2.2 定性分析
   7.2.2.1 前处理
   7.2.2.1.1 定性样品一般不做沉淀、浓缩,如溶液过多,可适当弃去部分上清液,再进行种类鉴定。
   7.2.2.1.2 如果样品中硅藻过多,显微镜下难以鉴别硅藻种类,需要对硅藻内含物进行去除,前处理方法参见附录B。
   7.2.2.2 种类鉴定
   用移液器或刻度滴管吸取60μL左右样品瓶底部的定性样品滴到载玻片上,用镊子盖上盖玻片,制成标本片,在显微镜下,尽量鉴定到种,形态学可以区分的分开列出,常见种给出种名。每个样品应观察不少于2~3个标本片。建议有条件的实验室对于一些不能确认的优势种或常见种,开展分子生物学鉴定。
   7.2.2.3 记录
   在浮游藻类分析记录表填写样品相关信息。实验室分析表格可参照SL 733的附录B。重要的或优势种类应拍照记录。
   7.2.3 定量分析
   7.2.3.1 前处理
   一般前处理方法参见附录C。当发生藻类水华时,可考虑原样或者原样稀释后计数。在藻类应急监测或要求快速报送数据的情况下,可采用原样固定离心后计数(准确量取100mL~200mL混匀后的水样于离心管中,以相对离心力1000×g(转速3000rpm~4000rpm)离心10min~15min,吸去部分上清液,定容至5mL~10mL,漩涡混匀洗下粘附在管壁上的藻类细胞,超声分散处理10min~15min,此悬浊液用于下一步镜检)。
   7.2.3.2 种类鉴定和计数
   将样品充分摇匀(手工或旋涡混匀器混匀),用移液器吸取0.1mL样品到计数框中。移入之前用镊子将盖玻片斜盖在计数框上,在计数框的一边进样,另一边保持出气,避免气泡产生。注满后把盖玻片移正。种类鉴定要求同7.2.2.2,按种计数。藻类数量较多时可使用计数器,有条件的实验室可结合软件分析技术对藻类的种类进行识别和计数。计数方法参见附录D。
   7.2.3.3 藻类密度计算相关资料下载:淡水浮游藻类监测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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