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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1-03-15 17: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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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河南省生态环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郑州轻工业大学、河南省环境监控中心、河南鑫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南乾坤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曹霞、宋亚丽、杜京京、汪太鹏、刘军民、刘璐、郭西林、安孟华、庞龙、邓华翔、卢威威、赵建伟、付博、冯继锋、蔡丽、黄龙、刘强、王元戎、李勇敢、曹佳慧、王号召、刘继珠。
   本文件由河南省人民政府2021年1月20日批准。
   本文件自2021年3月1日起实施。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在用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锅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单台出力65t/h及以下燃煤锅炉(不含煤粉发电锅炉),各种容量的燃油、燃气(含燃气直燃机)、燃生物质锅炉(含发电),各种容量的层燃炉、抛煤机炉。
   本文件不适用于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燃料的锅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468 锅炉烟尘测试方法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 4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 43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 57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 76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T 398 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黑度的测定 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
   HJ 533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43 固定污染源废气 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暂行)
   HJ 629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 69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 693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 819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HJ 820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
   HJ 836 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HJ 1131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便携式紫外吸收法
   HJ 113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便携式紫外吸收法
   DB41/T 1327 固定污染源颗粒物、烟气(SO2、NOx)自动监控基站建设技术规范
   DB41/T 1344 固定污染源颗粒物、烟气(SO2、NOx)自动监控基站运行维护技术规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环境监测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锅炉
   利用燃料燃烧释放的热能或其他热能加热热水或其他工质,以生产规定参数(温度,压力)和品质的蒸汽、热水或其他工质的设备。
   3.2 在用锅炉
   本文件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锅炉。
   3.3 新建锅炉
   本文件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或备案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锅炉建设项目。
   3.4 燃煤锅炉
   使用煤块、碎煤、煤粉、型煤、煤泥、水煤浆、煤矸石、石油焦、油页岩等为燃料的锅炉。
   3.5 燃油锅炉
   使用汽油、柴油、煤油、重油、渣油、醇基燃料等液体为燃料的锅炉。
   3.6 燃气锅炉
   使用天然气、煤制气、油制气、高炉煤气、焦炉煤气、液化石油气、沼气等气态物质为燃料的锅炉。
   3.7 燃生物质锅炉
   以草本植物或木本植物等生物质能源为燃料的锅炉。
   3.8 氧含量
   燃料燃烧时,烟气中含有的多余的自由氧,通常以干基容积百分数表示。
   3.9 密闭
   物料不与环境空气接触,或通过密封材料、密封设备与环境空气隔离的状态或作业方式。
   3.10 封闭
   利用完整的围护结构将物料、作业场所等与周围空间阻隔的状态或作业方式,设置的门窗、盖板、检修口等配套设施在非必要时应关闭状态。
   3.11 烟囱高度
   从烟囱(或锅炉房)所在的地平面至烟囱出口的高度。
   4 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4.1 新建锅炉自本文件实施之日起,在用锅炉自2021年3月1日起,按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执行,该排放限值均以标准状态下的干气体为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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