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历史
上海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历史垃圾分类不仅是基本的民生问题,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题中之义。它是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中的重要一环,不仅能有效解决垃圾围城所带来的环境问题,更
垃圾分类不仅是基本的民生问题,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题中之义。它是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中的重要一环,不仅能有效解决垃圾围城所带来的环境问题,更是在垃圾资源化利用、绿色循环经济发展、城市文明形象提升中起着助推作用。自《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一年多来,上海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市民分类意识大大提高,垃圾分类整体成效好于预期。
一、早期垃圾分类构想
解放前的上海,人们基本上都是混合投放生活垃圾。
上海解放前垃圾混投
要说早期的垃圾分类构想,据史料记载,可追溯到20世纪20年代左右。1928年1月28日的《申报》中有关市政当局讨论垃圾处理的新闻中有所提及。
从中可以看出,当时的垃圾处置(焚烧),已考虑到不同种类的垃圾的区分,以及后续的处理方案。
在1946年4月1日的《申报》上,对“垃圾分类”有了明确的规划愿景。主要内容是“预备把都市的垃圾,分为五大类:(一)动物性类像肉骨鱼骨等;(二)植物性类像菜根树皮等;(三)布条纸屑类;(四)铁罐废听头;(五)煤渣泥灰类。”
二、农肥垃圾分类时期
上海解放之后的20世纪50年代,农民利用垃圾作肥料的积极性高,但由于可以作农肥的垃圾(主要是厨余废弃的菜叶、鱼、家禽的内脏等有机物及煤球灰等)和不能作农肥的垃圾是混合倾倒的,农民在使用运到农村的垃圾作肥料前增加了一道分拣手续。
1956年,在原先农民垃圾分类清除的基础上,部分地区又试行了居民垃圾分类倾倒,要求居民将菜叶、煤球灰等有机物和碎玻璃、砖块、铁皮分开倾倒。为此,在试分类倾倒的地区将垃圾箱一隔为二,或另置一垃圾容器,并在垃圾容器上注明应倾倒哪一类垃圾。这应该是上海最早实行垃圾分类的时期。即使只是简单地将垃圾分类为可作农肥垃圾和不可作农肥垃圾,这种分类投放的做法也没有得到巩固和推广,主要有3个原因:一是分类倾倒需分类清除,增加了垃圾清除的工作量,势必增加劳动力;二是在试行期间没有实行分类运输,结果分类倾倒前功尽弃,影响居民和工人的积极性;三是分类倾倒增加了居民家庭垃圾容器,居民反映既不方便,也有碍家庭卫生。
1959年2月20日《新民晚报》刊载的堆肥垃圾分类
20世纪80年代后,农村生产形式发生变化。化肥供应充沛,使用方便,而居民生活垃圾中不能作肥料的杂质约占1/3,不仅肥效不高,而且其中混有碎玻璃、铁皮等利器,常将农民的手脚刺破,致使用垃圾作肥料的做法日益减少,上海市区垃圾出路难困境日益凸显。1984年,市环卫局为缓解垃圾出路难困境,提出市区居民垃圾分类倾倒收集的方法,以提高垃圾的肥效让农民接受。当年6月份,在长宁区新华街道开始试行,要求居民把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煤灰、菜皮等可作农肥的垃圾与碎玻璃、铁皮等分开,分别倒入不同的垃圾容器,废砖石块等修建垃圾倾倒在指定的堆放点。1985年,市环卫局扩大垃圾分类倾倒收集的范围,在市中心每个区各选择一个街道进行试点,要求居民把菜皮、果壳、煤屑等倒入绿色的垃圾桶;废铁、玻璃、动物刺骨等倒入橘红色的垃圾桶。修建、装饰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倒在指定的垃圾集中点,环卫部门定时进行分类收集清除。但这种垃圾分类倾倒收集(倾倒)的方式,需要有相应配套的设备、设施、场地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尤其是垃圾分类清除只在部分街道试点,而大部分垃圾最终还是在船舶装运中又混合了,费时费力,没有达到分类的目的。不久,这种垃圾分类投放的方式也就自然停止了。
20世纪80年代上海街头的废物箱,这也可以视为早期的“干湿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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