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最高人民法院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最高人民法院签署合作框架协议2021年2月8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最高人民法院签署《关于建立推动黄河流
2021年2月8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最高人民法院签署《关于建立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司法合作协同机制的合作框架协议》。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发展改革委主任何立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代表双方共同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建立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司法合作协同机制,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重要原则的具体实践,对依法保护黄河流域生态安全,推进战略实施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建立司法合作协同机制,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作用和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促进沿黄河省区、有关部门与人民法院协调联动,加强信息共享,深化合作机制建设,共同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
根据合作框架协议内容,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最高人民法院将按照保护母亲河的总体要求,创新方式、拓宽渠道,积极开展行政司法协同合作。最高人民法院坚持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加大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治理力度,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司法调查研究,统一流域法律适用和裁判标准,增强司法服务保障能力水平。加强流域法院司法协作,构建符合流域特征的审判体制机制,深化协同联动,共同研究解决跨流域、跨行政区划审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能,支持配合法院开展相关工作。加强与人民法院信息沟通,及时通报流域相关规划、政策和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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