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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新冠肺炎防控应急指挥部公告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1-02-03 14:0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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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新冠肺炎防控应急指挥部公告乌兰浩特市新冠肺炎防控应急指挥部公告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2021〕2号)要求,为科学精准做好全市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

乌兰浩特市新冠肺炎防控应急指挥部公告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2021〕2号)要求,为科学精准做好全市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合理引导公众就地过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高风险地区人员或近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应就地过年不流动。如已来(返)我市的,须执行“14天集中隔离+2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

二、中风险地区人员或近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春节期间原则上就地过年不流动。特殊情况确需来(返)我市的,须提前向目的地所在社区(嘎查村)申请,报市防控应急指挥部批准后,持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回,到我市后执行“14天居家隔离+2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

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人员春节期间跨省(区、市)来(返)我市的,须持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四、低风险地区倡导公众春节期间就地过年。低风险地区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返乡人员,以及跨省(区、市)来(返)我市农村的人员,须持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低风险地区确需出行的其他人员,在体温正常、做好个人防护、持健康通行码“绿码”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

低风险地区人员14日内有发热、咳嗽、咽痛、腹泻、味觉嗅觉减退等临床症状之一者,非必要不出行,并在做好防护的情况下主动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如实报告外出旅居史及人员接触情况,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

五、各镇(园区)、街道办事处要强化春节期间网格化管理,落实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或健康通行码“绿码”查验工作,严格社区(嘎查村)、单位外来人员排查和报备制度。

六、公众在春节期间确需出行时,要做好个人防护,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核酸检测,主动出示核酸检测结果、健康通行码,并提前向目的地所在社区(嘎查村)、单位报备。抵达目的地后,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减少聚集,遵守疫情防控政策。

七、确需出行人员的核酸检测,可在当地任意一家有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疾控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持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或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出行。

八、全市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人员要带头就地过年。确需出行人员原则上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乌兰浩特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应急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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