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托”上线 小心甜蜜陷阱
“化妆品托”上线 小心甜蜜陷阱网上热聊后发出约会邀请,男方不远千里异地“奔现”。一见面,女方就要买买买,男方为表真心慷慨付款,最后却换来被“拉黑”的结局。2020年5月至8月间,以
网上热聊后发出约会邀请,男方不远千里异地“奔现”。一见面,女方就要买买买,男方为表真心慷慨付款,最后却换来被“拉黑”的结局。2020年5月至8月间,以蒋某为首的“化妆品托”,诈骗200余人共计50万余元。近日,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分别对蒋某团伙12人以及由蒋某团伙牵出的鲁某团伙15人提起公诉。
“为她花钱我高兴”
一见面就花了2.7万余元
2020年7月9日,家住常州的小周通过交友软件认识了身在苏州的娜娜,虽不在一个城市,但两人相谈甚欢。没过几天,娜娜就“老公”“亲爱的”叫上了。面对娜娜的柔情蜜语,小周觉得自己找到了真爱。
“亲爱的,过几天就是我的生日,我一个人好孤单,来陪我过生日吧!”看到心上人发来的邀约,小周随即约娜娜在苏州相城区某商场门口相见。
见面后,小周看到娜娜虽没照片上好看,但也还符合他的心意。没聊几句,娜娜就带着小周来到了商场附近的一家化妆品店。
“我今天过生日,买瓶香水给我吧。”娜娜直接向小周索要生日礼物。为表诚意,小周立马付了568元。接下来,娜娜又以皮肤不好、腰疼、腿疼、要减肥、要丰胸为由先后挑选了数套产品,收银员也在一旁帮忙推荐。想着第一次见面不能显得自己小气,小周都一一扫码支付了。几轮下来,小周一共支付了2.7万余元。
离开化妆品店,娜娜又拉着小周来到旁边的服装店,花200元给小周买了一件衬衫和一条裤子。吃完饭后,娜娜叫了一辆出租车让小周去火车站坐车回常州,并允诺第二天会到常州去看他。
初次见面,虽然没牵到女友的手还花了好几个月工资,但一腔热血的小周仍沉浸在恋爱的甜蜜中,觉得“为她花钱我高兴”,还在痴痴地等着娜娜来看他。
然而,十多天过去了,娜娜并没有出现,反而与小周的联系越来越少。在给娜娜发了一个微信红包后,小周便被拉黑了,娜娜的电话也打不通。小周这才知道自己被骗了,遂报警。
刑满释放重操旧业
200余人掉入情感“圈套”
接警后,相城区警方立即展开侦查,并部署了专项抓捕行动。随后,犯罪嫌疑人陆续到案,一个以蒋某为首的新型交友诈骗团伙浮出水面。
原来,为娜娜埋单的可不止小周一人,张先生、王先生等200余人都掉入了蒋某等人设下的圈套。
30岁的蒋某一直无业,曾因诈骗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后,蒋某无所事事,便寻思重操旧业,继续骗钱。为给诈骗作掩护,蒋某在相城区某商场开了一家化妆品店作为窝点,建了一个叫“和谐大家庭”的QQ群。这个“大家庭”里有“接单女”“收银员”“保安”“键盘手”等成员,分工明确,配合有序。
小周认识的娜娜就是其中一名接单女。一般被害人同意见面后,接单女就会将被害人带至蒋某经营的化妆品店内,并想方设法地让其购买礼物,收银员则负责推销产品和记账。蒋某店里的化妆品价格都非常高,口红、护肤品、保健品一应俱全。
“我们一般会让对方先买一件便宜的化妆品,试探其反应,如果这男的比较爽快,再要求买贵的,一直到他不肯买为止。如果他没带够钱,我会主动提出垫付一部分。那次给小周买衣服就是为了防止他怀疑我。买完之后,我会找借口离开。之后基本不会再见面。”到案后的娜娜交代。
蒋某经营的是一本万利的生意。接单女等被害人离开后,会把化妆品拿回店里退货分成,而这些化妆品就能继续充当诈骗道具。在整个诈骗过程中,“保安”也不可或缺,主要在接单女与被害人见面的附近接应,防止被害人闹事或纠缠,等接单女送走被害人后,“保安”还会在远处观望,及时传达消息,待被害人走远后就通知接单女与下一个客户见面,以防两个客户撞上,骗局被识破。
隐藏的“键盘手”
他们更懂男人心
听上去蒋某的客户都很容易上钩。如果说客户是“钓上的鱼”,那键盘手就是“钓鱼翁”。
小周怎么也不会想到与自己你侬我侬,一口一个“老公”亲热叫的甚至都不是女人,而是隐藏在网络世界里的“抠脚大汉”——键盘手。这是一群专门为获取男性被害人信息和信任的男人。他们虚构女性身份,通过网络以交友、谈恋爱等方式搭讪男性被害人,目的是等感情培养成熟了,再伺机将被害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卖给雇主,并辅助“奔现”。
小庆是蒋某在一“酒托”群里认识的,搭上线后,小庆成了蒋某组织里的键盘手。
据小庆交代,他们扮演相亲女与被害人约定好见面时间、地点后,就会将被害人的信息转发给接单女,接单女再伪装成相亲女,诱骗被害人进入化妆品店内消费。
在键盘手的圈子里,互相认识并不稀奇,他们常常服务于不同的组织干着不同的买卖,但彼此心照不宣不会多问。小庆的伙伴小毅效劳于从事“化妆品生意”的鲁某团伙。侦查机关顺着小庆这根藤发现了小毅,继而挖出了其所在的鲁某团伙。
2020年8月,苏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奔赴多地开展集中抓捕收网行动,相继打掉了以蒋某、鲁某为首的两个“化妆品托”团伙。
全面梳理电子证据
呈现隐藏的犯罪事实
2020年11月,案件移送至相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发现,多名犯罪嫌疑人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该团伙曾在深圳实施相同的诈骗活动,而目前查实的仅为部分犯罪事实。
“必须深挖彻查!”检察官梳理了电子证据中的线索,建议公安机关根据电子证据及收款账户,进一步核实其他被害人。
“在取证过程中,很多被害人不相信自己被骗甚至质疑我们是诈骗电话。”承办检察官说。对此,该院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内发布“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公告”,打消被害人的疑虑。但是,仍有很多被害人由于路途遥远或碍于面子等原因无法配合制作笔录。检察官只能再次将目光对准客观性证据,在全面梳理电子数据和收赃账户交易记录后,检察机关综合认定了该案的犯罪事实。
经审查,2020年5月至8月间,以蒋某为首的团伙诈骗200余名被害人共计50万余元。2020年7月至8月间,以鲁某为首的团伙诈骗200余名被害人共计40万余元。
近日,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分别对蒋某团伙12人以及由蒋某团伙牵出的鲁某团伙15人提起公诉。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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