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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隔离酒店坍塌内幕曝光,这是一栋本不该存在的建筑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1-01-26 10: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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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隔离酒店坍塌内幕曝光,这是一栋本不该存在的建筑2020年3月7日,用于集中隔离的泉州欣佳酒店发生坍塌,最总导致29人不幸遇难。经过全面调查之后,该起事故背后的内幕逐步被曝光。一

2020年3月7日,用于集中隔离的泉州欣佳酒店发生坍塌,最总导致29人不幸遇难。经过全面调查之后,该起事故背后的内幕逐步被曝光。一万元的贿赂让这原本不该存在的建筑拔地而起,成为了葬送他人生命的危楼。

调查结果显示,坍塌的欣佳酒店,从2012年地基开挖的第一天起,就是一栋违章建筑,它从一开始就不应该存在。

杨金锵是欣佳酒店建筑的业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2012年7月,杨金锵要建设一栋四层钢结构的建筑,为了省钱省事,他没有办理任何法定手续,将工程包给无资质人员就直接开工了。

为了先建后批,杨金锵找到时任泉州市鲤城区常泰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的张惠良,希望他和城管打招呼,并当场送上一万元。杨金锵还请托张惠良,希望他向区里申报“特殊情况建房政策”审批。这个所谓的政策,是以会议意见代替行政许可,违规越权审批建设项目,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有了这个挡箭牌,这个违章建筑顺利建起来了,未经竣工验收备案就投入了使用,相关部门也没有进行后续的督促监管。

2016年,杨金锵又私自违法改建,在建筑内部增加夹层,从四层改为七层,隔出了多个房间。正是这次改建,埋下了最终导致建筑坍塌的重大隐患。

泉州市各级住建部门对建筑活动和工程质量负有监管主体责任,但对于欣佳酒店建筑的长期违法违规行为从未发现和查处。

消防部门也负有重大责任。当时消防备案采取的是抽检制度,杨金锵知道自己的建筑不合法,一旦被抽中肯定通不过。于是,他找到消防中队对面开茶叶店的黄志图,提出把消防工程包给他做,条件是帮他顺利过检。

黄志图找来常来茶叶店的消防部门干部刘德礼帮忙,刘德礼收受了杨金锵十万元贿赂,就采取一些手段使得他没有被抽中检查,自动审核通过。

调查发现,刘德礼不止一次帮助杨金锵蒙混过关。到2018年,杨金锵对建筑加层改建之后打算开酒店,就必须再次经过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拿到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才能到公安部门申请特种行业许可证。杨金锵于是再次找到刘德礼,向他要了一张空白合格证,自己制成了一张假证。

到2020年3月7日酒店倒塌时,刘德礼作为消防人员也参加了现场救援,那时他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造成了多么严重的后果。

时任泉州市消防支队后勤处战勤保障大队副大队长 刘德礼:七天救援,我们都在现场。我们的职责是救人,反而因为我的徇私舞弊,害了这么多人。人生一下子全部颠覆了,全都没了。

杨金锵提交的申报材料存在严重造假和多项缺失,如果认真审核绝不可能获批。调查人员却发现,鲤城公安局从窗口到专管民警,再到副大队长、副局长,每个经手的人都没有认真审核,导致层层失守。

收件窗口是第一关,按照职责要对材料进行核验,但窗口工作人员实际上却只收件,不核验。随后的第二关是到现场检查,但也变成了走过场。

有着明显错误的检查验收意见表和杨金锵提供的存在诸多问题的材料,随后又经过了鲤城公安分局治安大队领导、分管副局长两级审批,但他们都是随便翻了翻就直接签字。

就这样,杨金锵获得了特种行业许可证。2018年6月,在这栋有严重安全隐患的建筑里,欣佳酒店正式营业。

到了2020年1月10日,杨金锵对建筑局部重新装修时,发现有三根钢柱严重变形,杨金锵却要求工人不要声张。

杨金锵毫无安全意识和责任心,自认为加固一下就没有问题。由于春节工人要回家,他就决定春节后再加固,不料春节前后新冠肺炎疫情暴发。

由于相对远离居民密集区,欣佳酒店就被选为外来人员集中隔离健康观察点。实际上,这一选点未经认真调研、安全排查就草率作出,各级领导也都没有到现场检查。

事故发生前三天,杨金锵还组织工人到酒店开始进行焊接加固作业,连续三天随意进出集中隔离健康观察点施工,也无人来过问。

2020年3月7日,这栋建筑的结构长期严重超荷载,早已不堪重负,不专业的焊接加固作业的扰动,最终打破了处于临界点的脆弱平衡,引发连续坍塌,29个鲜活的生命随之骤然而逝。

据此前报道,2020年7月14日,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福建省委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同意,对事故中涉嫌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49名公职人员严肃追责问责。

经查,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赖开族、泉州市鲤城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财水、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原副局长张汉辉等7名公职人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对该起事故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的41名公职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予以诫勉。其中,给予泉州市委副书记、市长王永礼政务记过处分;给予莆田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建辉(2012年1月至2015年9月任泉州市政府副市长)政务警告处分;给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林瑞良政务记过处分;给予泉州市委副书记张永宁(2015年10月至2016年9月任泉州市政府副市长,2016年9月至2018年12月任泉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政务警告处分;给予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苏庆赐(2011年6月至2016年6月任泉州市鲤城区委书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泉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洪自强政务记过处分;给予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阳春(女,2011年7月至2016年6月任泉州市鲤城区区长,2016年6月至2020年1月任泉州市鲤城区委书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给予泉州市鲤城区委书记刘林霜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泉州市鲤城区委副书记、代区长苏延辉政务记过处分。对其他相关责任人,也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诫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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