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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承办2020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全年落实进展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1-01-04 12:0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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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承办2020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全年落实进展序号任务来源任务名称进展状态1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第7项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较2015年下降20.5%。发

序号

任务来源

任务名称

进展状态

1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第7项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较2015年下降20.5%。

发布2020年应对气候重点工作计划,统筹全市年度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发布2020年碳市场启动通知和名单,按照安排做好碳市场管理工作。完成配额发放,并组织全部重点碳排放单位完成履约工作。开展纳入全国碳市场企业数据报送工作,支持全国碳市场建设。与生态环境部共同主办2020年“全国低碳日”主场活动。完成各区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考核部分。联合市发改委开展各区2019年度节能和减碳目标责任考核。与各部门对接我市应对气候变化、碳减排工作,谋划“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

2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第9项

尽最大努力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大气环境质量方面:围绕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行动计划,聚焦重型柴油车、挥发性有机物和扬尘等重点领域,持续深化“一微克”行动;依法治污,全面实施《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报废转出国三汽油车5.2万辆,完成非道路机械编码登记5.8万台;精准治污,开展VOCs治理专项行动,调整退出113家一般制造业和污染企业,62家企业开展VOCs“一厂一策”深度治理;科学治污,利用视频监控、走航监测、卫星遥感等技术精细化管控工地、道路、裸地等扬尘污染;1-11月全市平均降尘量为5.3吨/平方公里·月,同比下降11.7%。

水环境质量方面: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考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稳定达到24%以上,劣Ⅴ类水体比例稳定下降到28%以内。开展全年地表水环境质量分析总结工作,分析研判全市水环境质量。

土壤环境质量方面:探索绿色管控方式,持续加强重点地块风险管控;完成本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工作;会同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持续优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效果评估报告评审工作机制;组织专家对相关地块的风险评估报告和效果评估报告完成评审,及时更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3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第21项

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规划自然资源领域问题整改。加强规划自然资源领域约束监督,构建面向实施、城乡统管的规划管理机制,建立市区两级规划权责清单,明确权责边界、流程和标准,健全科学编制规划机制和公众参与社会监督制度。

按照分工方案及规划自然资源委要求,跟进城市总规任务完成情况,定期梳理并报送专项治理任务清单进展情况表和汇总表。

4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第26项

巩固“散乱污”企业治理、“开墙打洞”、违法群租房整治等成效。

编制2020年工作指南,指导各区开展摸排整治,调度布置各区开展“散乱污”动态清零工作,综合信访举报、察访核验等渠道相关线索组织开展排查。对已完成清理整治的“散乱污”企业开展“回头看”抽查,检验各区工作实效,严防“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5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第41项

加强与廊坊北三县协同发展,合力做好交界地区环境治理和生态管控。

一是加强与属地工作沟通,现场调研了解通州区扬尘管控等重点任务,跟进通州区与廊坊北三县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二是与京津冀生态环境部门座谈交流,共同谋划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三是开展京津冀区域工业领域环境经济形势分析,研究落实相关要求。四是持续巩固已建立的通武廊环境执法联动机制,京津冀三地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召开2020年环境执法联动重点工作视频会,部署执法联动重点工作。

6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第136项

继续打好蓝天保卫战。积极面对减排难度持续增大的挑战,坚决完成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

充分发挥市委生态文明委大气及气候小组办公室平台作用,聚焦VOCs、重型柴油车和扬尘等重点领域,持续深化“一微克”行动,推进各项措施落实,实现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各项任务全面收官,全面实施《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精准治污,开展VOCs治理专项行动,调整退出113家一般制造业和污染企业,62家企业开展VOCs“一厂一策”深度治理;科学治污,精细化管控扬尘污染,1-11月全市平均降尘量为5.3吨/平方公里·月,同比下降11.7%。

7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第137项

实施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

一是继续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开展专项培训,利用多种渠道扩大宣传范围;二是制定重型汽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远程监测管理、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管理等配套制度并与《条例》同步实施。三是修订移动源污染物排放执法规程,明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四是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健全了执法协同机制。自《条例》实施以来,加强对重型柴油车检查和监督,对违法的超标车依法进行处罚;非道路移动机械方面,各区组织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五是推动区域协作。实现京津冀超标排放车辆数据共享;三地使用统一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平台,并初步建立京津冀新车抽检抽查协同机制。六是配合市人大完成《条例》执法检查。

8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第138项

全面实施国六(B)排放标准。

严格国六排放标准环保车型目录技术审核,及时发布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车型目录。重点对国六排放标准车辆开展监督抽查,包括污染控制装置配置核查、新车生产一致性检测等,对于发现的不达标车型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督促车辆生产企业开展车辆排放自查。在新车注册登记环节加强环保配置检查。

9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第139项

严格执行国三标准柴油货车全市域限行政策。

严格执行高排放淘汰政策和国三标准柴油货车全市域限行政策,市交管部门对违反限行外埠车予以处罚,按规定劝返外埠国三车辆。

10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第141项

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区政策。

严格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组织各区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11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第142项

加强扬尘管控,继续开展降尘量及粗颗粒物监测评估,压紧压实各级扬尘污染防治责任。

多次组织各区召开工作会议,通报降尘量、粗颗粒物浓度、道路尘负荷、裸地管控情况等扬尘指标监测数据,指出有关区域具体问题并明确改进路径,在对多区实地调研的基础上,针对扬尘管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督导帮扶。1-11月份,全市平均降尘量为5.3吨/平方公里·月,同比下降11.7%。

12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第143项

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专项行动,严格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加大对石化、印刷、汽修行业及重点餐饮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检查。

加强石化行业重点企业VOCs排放管理。组织各区结合实际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专项执法检查。全市共检查工业VOCs企业6000余家次、汽车维修企业9000余家次,餐饮单位60000余家次。

13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第145项

强化空气重污染应对,积极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

强化空气重污染应对,更新完善企业绩效分级,组织完成企业绩效分级工作,实现精准应急、有效减排,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完善应急应对机制,健全内部常态化防控机制,坚持平战结合、问题导向,突出精准执法、精细监管,制定实施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方案,将空气质量保障与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统筹部署、一体推进。

14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第146项

开展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专项督察和日常督察。

一是全力做好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保障工作。二是做好专项督察。继续组织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市级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三是完善督察制度,出台《北京市贯彻〈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实施办法》,制定督察责任追究问题移交移送、督察约谈办法等规范。

15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第152项

持续开展雨污合流综合治理,严厉查处河道沿岸超标排污和偷排污水行为,巩固黑臭水体和入河排污口治理成效。

加大涉水类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开展流域专项检查,对发现的涉水类环境问题,分别进行立案调查和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16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第153项

加强重点地块风险管控,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详查。

探索绿色管控方式,持续加强重点地块风险管控;完成本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工作;会同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持续优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效果评估报告评审工作机制;组织专家对相关地块的风险评估报告和效果评估报告完成评审,及时更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17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第237项

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做好政府工作,必须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创新行政方式,提高行政效能,扎实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一是完成《北京市贯彻<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报审稿)》,正按履行报审程序。二是共组织开展了五轮“点穴式”专项检查,依托热点网格预警信息实施精准执法,重点查处扬尘污染、VOCs排放等环境问题,组织开展重点湖库流域专项检查。三是严格落实“接诉即办”工作要求,重点结合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部署,做好市民诉求受理、转办、办理、督办等工作,针对疫情相关诉求,严格按响应机制进行处理。1-11月市生态环境局承办件响应率、解决率和满意率均为100%。

18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第238项

进一步加强政治建设。牢记“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要求,始终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作表率,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建立健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长效机制,坚持不懈锤炼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

一是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开展25次集体学习讨论。二是坚持和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制定相关工作方案。三是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制定局党组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四是开展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自查工作。

19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第240项

严格机构编制管理,提高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的能力。

制定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已完成局机关、相关区局、直属单位干部选拔任用、纳入规范管理事业单位岗位等级晋升有关工作总结。起草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容错纠错工作的实施方案。

20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第241项

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对一般性支出和非重点项目支出分别按照3%和10%的幅度压减,推动全成本预算绩效改革向公用事业、转移支付、行政运行等领域拓展。推进市区收入划分改革,完善转移支付政策体系。

截至目前,局系统预算总体执行进展顺利,完成市财政局经费核减工作要求,已正式印发资金管理办法。

21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第242项

组织开展重大专题研究,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弘扬专业精神,善于运用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提高政府服务和治理效能。

组织对北京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生态环境保护内容提出修改建议;进一步研究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北京市委规划建议和生态环境部规划初步思路,将重点内容纳入规划文本。积极对接市级相关部门,召开座谈会;继续修改完善规划文本,同步征求局内各处意见。

22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第243项

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市委贯彻办法,紧盯“四风”新动向,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无会周”“无会日”等做法,规范各级各类督查考核,切实为基层减负。建立政务服务绩效由企业和群众评判的“好差评”制度,推动各级政府增强服务意识、夯实服务责任。结合职务职级并行改革,进一步关心关爱干部,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建功新时代。

坚持精简办会。持续推进会议提质减量,严格按计划推进重要议题落实,组织申报2021年全市性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结合疫情新形势,强化各单位疫情中的纪律建设,为疫情防护提供纪律保障。完成局机关、相关区局、直属单位干部选拔任用、纳入规范管理事业单位岗位等级晋升有关工作总结。

23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第244项

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坚持以上率下,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健全政府系统管党治党责任层层传导机制。

督导各基层组织对党的理论学习;抓好廉政教育和监督执纪问责情况梳理,建立《科级及以下党员监督对象名册》台账;召开纪委扩大会,对年度纪检工作进行总结并对2021年纪检工作进行初步筹划;建立问题线索接收、问题监督整改、党纪处分等台帐并上报。

24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第246项

大力推进审计全覆盖,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

组织开展五家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和领导经济责任任中审计的整改工作。

25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第247项

聚焦重点领域、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严肃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抓好每月的廉政教育和监督执纪问责。建立问题线索接收、问题监督整改、党纪处分等台帐,完成相关单位信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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