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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转让交易完成,国祯环保拟更名节能国祯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0-12-15 20:2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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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转让交易完成,国祯环保拟更名节能国祯讯,12月14日,安徽国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祯环保”)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安徽国祯集团股份有限公

讯,12月14日,安徽国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祯环保”)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安徽国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祯集团”)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节能”)股份转让协议交易的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国祯环保控股股东变更为中国节能,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国务院国资委。

  

同日,国祯环保还发布了另一则公告:《安徽国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公告 》。

 

公告称,国祯环保中文名拟变更为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拟变更为CECEP Guozhe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echnology Co., Ltd.;证券简称拟变更为节能国祯;证券代码“300388”保持不变。

国祯环保名称及证券简称变更详情如下:

 

国祯环保认为,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更,根据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需要,为树立公司长远的品牌影响力,提升公司的品牌价值,公司决定对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进行变更。

以下为国祯环保股份转让及控股股东变更事件详情:

2020年3月13日,国祯环保控股股东国祯集团与中国节能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以及《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国祯集团向中国节能转让所持100,588,051股国祯环保的股份,转让价格14.6636元/股,转让价款人民币1,474,982,944.64元整。

同时,国祯集团将其持有的国祯环保41,977,700股股份(该委托表决股份数将根据国祯环保总股本数的变化情况进行调整,使委托表决权股份数加上中国节能及其实际控制的公司持有的国祯环保股份数之和为国祯环保总股本的29.95%,包括上述股份因配股、送股、转增股等而增加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监督建议权以及除收益权和股份转让权等财产性权利之外的其他权利委托中国节能行使。

2020年8月27日,国祯集团与中国节能就上述股权转让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等,国祯集团同意按本协议。

2020年11月20日,中国节能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国务院国资委”)出具的《关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安徽国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产权〔2020〕592号)。

2020年12月14日,国祯环保股权交易的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成。相关股东持股数量变动如下:

 

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国节能持有国祯环保100,588,051股股份,其一致行动人中节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中节能资本”)持有公司58,275,058股股份,中国节能及中节能资本合计持有国祯环保158,863,109股份。

根据国祯集团与中国节能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国祯集团将其持有的国祯环保44,649,515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中国节能行使,因此中国节能及其一致行动人中节能资本合计拥有国祯环保203,512,624股股份表决权,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29.19%(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至此,国祯环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中国节能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另外,本次交易完成后,国祯集团持有公司116,988,133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6.74%,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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