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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重污染天气过程,山东环保在行动!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0-12-07 12:0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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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重污染天气过程,山东环保在行动!12月5日到12日,我省将迎来进入秋冬季以来持续时间最长、影响区域最广的一轮重污染过程。经预测预报分析,本次污染过程主要是因为湿度较大,大气稳定

12月5日到12日,我省将迎来进入秋冬季以来持续时间最长、影响区域最广的一轮重污染过程。经预测预报分析,本次污染过程主要是因为湿度较大,大气稳定度高,不利于污染物扩散,西南风和西北风为主的风向致使积累在上风向的污染物迅速向东部地区转移。

针对出现的重污染过程,我省积极应对。省生态环境厅派出16个检查组对16市开展现场督导帮扶。各市通过在线监测、用电量监控、遥感监测等科技手段,确保减排措施“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力争通过积极应对,最大限度地降低不利气象条件带来的影响。

济南

12月5日晚,各分局雷霆出击,尽锐出战,再接再厉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槐荫分局

积极响应重污染天气应急,12月5日凌晨对辖区机床二厂重点控制区周边重点企业和建筑施工工地进行检查,现场督促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要求,扎实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天桥分局

执法人员开展夜查行动,持续加大对辖区内涉气工业企业、建筑施工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加油站油气回收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夜查力度。

历城分局

第一时间通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企业、工地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安排部署应急减排工作。

章丘分局

根据夜查方案安排,夜查执法人员对辖区内重点企业、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夜间环境监察,均按照要求采取了停、限产等减排措施。

莱芜分局

开展重型柴油货车排气污染专项夜查。

平阴分局

平阴分局成立了6个督查组由局领导带队对全县工业企业停产限产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确保切实落实各项减排措施,缓解重污染天气影响,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长清分局

长清分局执法人员对重点区域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进行检查;驻厂帮扶人员签订《驻厂帮扶廉政承诺书》,填写《驻厂帮扶现场记录》表。

青岛

12月5日-6日,青岛市生态环境系统积极部署,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工地扬尘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累计出动督导检查人员183人次,对174个点位开展督导检查,查处或纠正环境问题20起,均已责令整改或交办整改。

市生态环境局分管副局长带领业务处室组成督导巡查组,赴市北、李沧、城阳等区域开展巡查,对重点企业进行现场督导,检查工地、道路扬尘治理情况。

执法支队由支队长带队,联合李沧、城阳大队在夜查的基础上继续对莱西开展执法检查。

各分局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带队,派出主干力量对辖区工业企业、建筑工地等开展现场检查,核查企业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督促落实扬尘管控措施。

组织驻厂人员第一时间到岗到位,开展帮扶行动,监督指导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

市南分局

12月5日-6日应急响应启动以来,市南分局积极行动,对辖区供热单位、重点建筑工地、汽修企业和加油站进行巡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要求。

市北分局

12月5日-6日,市北分局对辖区部分企业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情况检查,共检查单位3家,两家为VOCS重点排放企业,一家为水泥制品企业。

李沧分局

12月5日-6日,全区共出动执法人员246人次,检查工业企业6家,建筑工地27处,机动车93辆,发现环境问题4个,均责令立即整改。

崂山分局

12月5日-6日,崂山分局由分局主要领导带队,组织各中队到辖区部分工业企业、建设工地及加油站,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7人次,共检查企业23家次。

城阳分局

发布预警以来,城阳分局由分管领导带队,组织各中队对重点涉气企业进行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工业企业、建筑工地、移动源落实应急减排措施情况,发现的环境问题均责令立即整改。

西海岸新区分局

12月5日-6日,西海岸生态环境分局由分局主要领导带队,全员发动、分工协作,组织执法中队、业务科室,联合镇街协同检查,努力削减本地污染物排放量。共出动执法人员26人次,检查重点污染物排放单位14家次,督促各单位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生产工艺的运行时间,主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即墨分局

自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以来,即墨分局由分局主要领导带队,安排全体执法人员分10组对涉气企业、加油站、非道路移动机械、建筑工地等进行执法检查,同时对重点企业进行驻厂帮扶。

胶州分局

自12月5日-6日发布预警以来,胶州分局立即行动,共计派出执法人员30余人次,检查各类生产企业95家,建筑工地5处,加油站6家,非道路移动机械12台。

平度分局

发布预警以来,5日晚上,平度分局开展夜查,重点核查减产限产措施准备和标示牌应急内容填写情况。6日平度分局主要领导带队对部分企业应急减排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莱西分局

12月5日-6日,莱西市各部门联合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30人次,检查企业26家次,整改问题3家,查扣重型柴油车6辆。

高新区分局

12月5日-6日,高新区分局对辖区重点涉气企业限产减排措施执行情况、限产减排公示情况进行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1人次,检查锅炉企业2家,VOCs企业8家,建材企业3家,加油站2家,建筑工地1家,发现环境问题2个,均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到位。

淄博

市生态环境局组成11个督导组,深入区县对全市120家重点企业进行督导帮扶。针对发现的问题,督查组要求相关区县要按照有关规定,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督促相关企业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减排清单要求抓紧整改,确保问题解决落实到位。

枣庄

12月5日上午,台儿庄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专题会议召开,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张鹏翔主持会议并讲话。区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城区各大型酒店、宾馆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孙晋永传达了《台儿庄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台儿庄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方案》,参会各酒店、宾馆负责人签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

东营

12月5日凌晨,东营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上午,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陈必昌在市政府常务会上就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作专门作出安排部署,并明确成立两个暗访组,对各县区和相关部门落实情况进行暗访督查。会后,市政府副秘书长徐晓辉和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丁建民分别带领执法人员,兵分两路深入各县区进行检查督导,对落实减排措施不力的企业、单位进行公开曝光。

东营区

12月5日,东营区区长燕雪英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作,成立四个区级督导组,分区域督导,保证各项减排措施落实到位,各镇街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主要同志参会。

东营区分局局长宫振卫按照市局和区政府的部署安排,迅速成立4个检查组1个督察组,由班子成员带队,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对企业“一厂一策”落实、污染物减排、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车辆管控等进行全面督导检查,确保减排到位;对区直各部门落实应急减排责任情况、施工场地土石方作业、城市道路洒水、机扫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减排措施精准落实,降低区域污染程度。同时对辖区8家重点企业开展驻厂帮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减排措施。东营区分局联合住建局、综合执法局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全区建筑工地进行督导。

河口区

12月5日,河口区区长田兵兵召集各部门和街道办主要负责同志就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作出部署安排。

为迅速贯彻市局和区政府的要求,河口区分局局长崔树峰迅速作出安排,并和班子成员分别深入一线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将重污染应急减排的要求落实到每一条工序、每一个车间、每一名工人。

12月5日上午,全局7名驻厂监督员集中签署驻厂承诺书,并迅速驻厂开展监督帮扶工作。同时,2支执法队伍由局党组成员带队,对辖区内应急减排企业“一厂一策”落实、污染物减排、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车辆管控等进行全面督导检查,确保减排到位。

垦利区

12月5日,垦利区委书记刘斯杰就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作专门作出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副区长王国元亲自带队到重点企业和重点区域进行督导检查。

垦利区分局局长孙晓萍认真贯彻市局和区政府的部署安排,分片区对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落实执行、减排台账、工地扬尘治理等开展检查。针对企业出现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要求。

垦利区分局按照上级要求安排8名驻厂监督员迅速下沉企业开展驻厂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减排措施,对驻厂员进行集中教育,强化规矩意识,严明纪律要求,组织签订承诺书。

广饶县

12月5日,广饶县委书记梁润生,县长陈伟颂就扎实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作专门作出部署,提出要求,压实责任。

广饶县分局成立由科级干部任组长,全体人员参与的7个检查组。广饶县分局局长刘小勇带队对全县重点工业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情况进行持续督导检查,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严肃处理。

利津县

12月5日,利津县县长张晓彬在县政府常务会议上就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作专门作出部署,县政府督查办及时下发通知并组织督导组现场督查各牵头单位“区域督导”与“行业监管”两个到位执行情况。

利津县分局局长陈华国带领相关人员深入企业一线及重点领域进行督导检查。截止到12月5日下午13时,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80多人次,检查企业22家,施工工地7家。

利津县公安局在国道220与省道316新线路口检查落实车辆限行措施。12月5日,交管大队出动警力31人,警车15辆,查处各类违法行为26起,其中闯禁行3起,分流车辆170余辆。利津县交通运输局重污染应急,移动污染源治理,共出动车辆6辆,执法人员22人,检查车辆56辆,查处车辆5辆,2辆有通行证,处罚3辆,罚款600元,扣9分,检查企业3家。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

12月5日,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书记康茂礼就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作作出部署安排,提出明确具体要求。

12月4日晚,开发区分局主要负责同志罗红波亲自带队,对企业进行现场督导检查,督导企业认真落实应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减排停产措施,5名驻厂帮扶人员全部驻厂到位,加大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宣传力度,逐项排查企业应对措施,做好记录,全程督办,全力保障完成减产减排任务。12月5日,开发区分局分三队,重点对辖区内所有商砼站、建材企业等停产情况进行现场督导检查,对发现管控不到位企业进行了立案处罚。交警一大队迅速行动,加强天鹅湖湿地、北二路等重点工地周边的巡察管控,严查超载渣土车、料车,坚决杜绝工地周边扬尘污染,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12月5日,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书记杨同贤就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作出部署安排,副主任王长纲带领有关部门深入企业检查督导。

东营港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孙振洲带领有关同志深入企业和重点领域检查督导,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分局全面落实驻厂监管措施,各驻厂监管人员认真填写驻厂帮扶现场记录表,对发现的问题明确提出整改时限,确保驻厂监管取得实效;各企业严格执行应急预案各项要求,做到真错峰、真停产、真限产;健全长效机制,成立专门督查组,通过日常检查、突击检查、夜查等方式,确保执法检查无缝隙、全覆盖,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影响。

农高区

农高区分局郭东波局长带领有关人员深入企业和重点领域检查督导,认真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要求,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抓好整改。

下一步,东营市生态环境系统将持续有力抓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各项工作,切实做细做实,管控到位,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坚决打赢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烟台

烟台市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工业企业、扬尘源、移动源等应急减排措施,减少重污染过程对我市影响。

芝罘区

芝罘区第一时间组织属地和相关部门通知重点应急企业,要求相关企业落实停产、限产措施。生态环境部门、住建部门、工信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全市施工工地、企业停限产、道路洒水降尘情况进行了逐一检查,确保各项应急措施保障到位。应急响应期间,芝罘区共检查企业、施工单位41家,对城区主要干道增加洒水频次。

莱山区

莱山区各部门认真落实减排措施,综合执法局组织环卫部门启动应急预案,要求机扫车带水作业,严禁干扫,巡查人员加大督查力度,对易扬尘路段进行重点督查、重点清刷;区卫健局做好相应医疗救治准备,随时做好应对救援工作;区住建局通知辖区工地停止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加大洒水喷淋次数,启动工地防尘抑尘措施。区生态环境局及时部署执法检查人员开展监察,确保企业根据应急预案实施减排措施。全区共限产企业3家,停产企业119家,停工工地7个,累计出动执法监察人员10人次,检查企业3家次,检查工地35家次。

福山区

福山区生态环境分局于文局长带队对企业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全区共限产企业43家,停产企业181家,累计出动执法监察人员74人次,检查企业32家次,检查工地10家次,对发现问题的工地责令立即整改,检查各类车辆115余辆次。

牟平区

牟平区第一时间要求各相关责任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强化督导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89人次。区生态环境分局孙俊涛局长带队对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企业减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相关职能部门和镇街按照职责分工开展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检查,区住建局要求禁止全区工地开展土石方、建筑拆除、土石方作业,公安交警检查各类机动车58辆,区交通运输局要求港口码头物料堆场停止露天作业。

开发区

开发区应急响应期间,全区各部门积极响应严格按照应急预案快速采取应急减排措施,区生态环境部门及时通知辖区企业按要求停、限产,出动环境执法人员37人次,随机抽查相关企业19家,全部按照要求落实停限产措施;增加道路洒水次数,落实各项扬尘抑尘措施,检查施工工地36处,停止施工工地27处;各医疗机构增加呼吸内科、儿科等重点科室坐诊人员,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交警大队停止区内临时通行证审批,执勤中队在主要进出区口加强警力;出动警力11人次,出动警车4辆,除绿化、垃圾运输等特殊作业车外,未发现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在限行范围内行驶。

蓬莱区

蓬莱区要求各单位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职责分工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区住建局组织环卫部门启动应急预案,重点确保主次干道路面清洗,大型湿式清扫车以及大型抑尘车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一个班次,确保每条道路的清扫保洁到位;要求各建筑企业立即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采取抑尘降排措施。生态环境分局督促各有关企业按照减排要求开展应急减排,对企业减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安排执法人员对纳入驻厂清单的5家企业进行驻厂。全区共停产企业63家,停工土石方作业工地1个,累计出动执法监察人员46人次,检查企业20家次,检查工地8个。

高新区

高新区要求各单位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减排和防护措施,并开展重污染天气检查,督促辖区内相关企业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停工企业13家,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

海阳市

海阳市生态环境、住建、经信等部门对全市施工工地、企业停限产情况进行了逐一检查,确保各项应急措施保障到位,累计检查企业、施工单位106家,停限产企业、施工单位133家,对城区主要干道增加洒水频次。

招远市

招远市各部门强化执法检查,确保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市住建局对建筑工地开展检查,对没有环保喷码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入场作业,对商砼企业要求禁止国4及以下车辆进行运输,停止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市综合执法局要求各区道路保洁物业公司加大道路洒水和清扫频次,巡查人员加大督查力度,市生态环境局及时部署执法检查人员开展监察,派员对8家重点企业驻厂帮扶。全市共限产企业43家,停产企业99家,停工工地5个,累计出动执法监察人员72人次,检查企业79家次,检查工地9个,发现问题责令立即整改。

莱阳市

莱阳市要求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制定的应急预案做好本部门的应急响应工作,迅速有序落实各项减排和防护措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分别派出督查组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共出动执法人员144人次,检查企业44家,停产16家,限产13家,工地23处,停产8处,发现车辆运输未覆盖问题1处,现已完成整改,出动警力15人次对重点路段的车辆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各类车辆213辆次,查处货车违法76起。

龙口市

龙口市认真落实驻厂工作要求,所有驻厂人员均已到位,驻厂期间发现问题2处,全部完成整改。12月6日,全市共限产企业414家,停产企业26家,停工工地46个,累计出动执法监察人员58人次,检查企业23家次,检查工地57家次,对发现问题的工地责令立即整改。

莱州市

莱州市应急响应期间,各单位严格贯彻各项要求,认真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应急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检查企业12家,要求相关企业严格执行应急减排措施;市住建局立即通知各工地严格施工工地扬尘监督管理,停止建筑、市政等建设工程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室内外施工作业,检查建筑工地30处。督导镇街增加洒水频次,应急期间累计出动洒水车18辆,巡回洒水2-4次,实行机扫2班巡回作业,作业里程300余公里。市交运局督导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运输企业启动应急运输响应方案,采取错峰或停运措施;市公安局出动253人次疏导交通,检查车辆310余辆,查处大型车辆违章行为40起,发现和整改交通安全隐患2处。

栖霞市

栖霞市各相关部门、单位多措并举,应对重污染天气。农业农村、城管等部门对农作物、秸秆、树叶、垃圾露天焚烧进行督导检查,各镇街通过网格员、环保志愿者加大减排宣传力度,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减少涂料等含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使用,住建部门及时通知工地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防尘抑尘措施。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应急执法检查。全市共限产企业10家,停产企业80家,停工工地8个,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8人次,检查企业40家次,工地6家次,各类车辆80余辆次。

长岛综试区

长岛综试区生态环境部门第一时间通知辖区内3家混凝土搅拌站,落实停产措施,并开展现场检查,经确认全部停产,区交通和住房建设局通知辖区建筑工地立即落实降尘抑尘措施,环卫增加洒水平次,出动洒水车16台次,对城区主要道路进行了洒水降尘。

潍坊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李建文带队检查中心城区商混、铸造企业和施工工地。

奎文区

奎文分局联合各街道和相关部门持续开展夜查行动。

潍城区

潍城区按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应急响应,副区长田凯文带队对相关部门、单位落实应急响应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市生态环境局潍城分局对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一企一策”和停产限产减排情况进行夜查,区住建局对建筑工地落实应急响应情况进行夜查,区交警大队、区交通局、区综合执法局对城区内渣土运输车停运情况进行夜查,各街道持续开展环保夜查工作,全力应对重污染天气。

坊子区

坊子区各部门单位持续环保夜查,检查工地扬尘环节,联合执法严控中重型车辆,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预案,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过程。

寒亭区

寒亭区政府召开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会议,街道、住建、城管、交警、环综办等多部门联动,共同采取措施,应对天气污染。

青州市

青州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市委常委、副市长王海华带队进行督导检查。青州分局持续对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进行检查。

高密市

高密分局联合镇街区夜查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

昌邑市

昌邑分局组织全员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执法检查。

昌乐县

昌乐分局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检查。

昌乐分局扎实开展驻厂帮扶,指导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

经济区

经济分局夜查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

济宁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在全市对施工工地、物料堆场、停车场、物流园区、工业企业内部场地扬尘管控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济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岳岗带队夜查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环保工作措施落实情况。

12月6日晚,太白湖新区公安分局政委刘芳带队督导新天地、大学科技城等项目重污染应急期间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泰安

11月29日20时起,泰安市在全市范围内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按照上级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气污染强化治理专项行动,同步启动重点企业驻厂帮扶,按照省厅发布的驻场企业清单,每家企业都配备了驻厂员,指导企业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对污染环节进行全过程管理,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一厂一策”减排措施要求,实现精准治污,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泰山分局

12月5日早8:30,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召开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专题会议。

会议结束后,百日攻坚专班人员和七个包保组第一时间进入企业开展督导检查。截至目前,已出动人员87人次,对105家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企业进行巡查检查,着重对“应急减排公示牌”内容和落实“一厂一策”方案要求进行了督导。同时,对36家企业积极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针对不受减排要求影响的工序,引导企业自觉提高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

威海

威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切实做好空气污染过程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积极应对不利天气,缓解空气质量恶化趋势。生态环境部门结合职责分工,严格查处超标排放废气等违法行为,减轻大气污染物排放对近期空气质量的影响。

日照

12月5日至6日,日照市生态环境部门出动200余人,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现场督导帮扶,对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内的工业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市纪委监委护航污染防治攻坚战专班在本次预警期间对各有关责任部门应急响应落实情况开展联合督导,确保全员下沉,落实到位,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焦春锋带队督导检查日照港应急响应落实情况。

东港区

区长刘祥龙带队督导检查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生态环境部门继续对企业开展现场检查,锦湖金马一台聚合釜停产,国四及以下重载车辆停运。

东港分局主要负责人带队陪同市局检查一组对日照公路材料有限公司、日照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机械设备分公司、广大化工、日照利安建材有限公司、日照恒新建材有限公司、日照睿航新能源有限公司、日照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检查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

岚山区

常务副区长刘峰安排部署全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生态环境部门持续开展山钢、日钢、岚山港等重点企业的驻厂帮扶,岚山港、岚桥港重载车辆分别环比下降34.6%、21.3%;虎山镇、岚山头街道组织开展夜查。

莒县

县委副书记、县长王霞带队督导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生态环境部门对冠轮橡胶、永利新能源、莒州水泥等企业开展现场检查,莒都建材混凝土生产线及汽车运输未落实应急响应要求,检查时正在生产,执法人员依法查封企业用电设施。

五莲县

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卢绪龙陪同市生态环境局督导检查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生态环境部门夜查鸿日新能源汽车、方瑞家居、鑫宝工贸、东昌铸业等企业应急响应落实情况,对未落实应急响应的守森石业,责令断电停产。

开发区

管委副主任苏普带队督导建筑工地、散煤整治、渣土堆场、道路保洁等方面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生态环境部门现场检查大华制管厂、东方计量器具、青岛啤酒等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落实情况,久安家具厂未设置“一厂一策”公示牌,企业未生产但厂区地面积尘严重。

山海天

党工委书记迟玉国带队督导检查辖区建筑工地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生态环境部门现场检查龙山精密机械制造,企业一条覆膜砂铸造生产线、一条黏土砂铸造生产线、电泳线均已停产,子宇保温建材一条挤塑生产线停产。

临沂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县级领导带队,抽调各科室、单位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各县区工业企业减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方式坚持现场检查与智能监管相结合。结合污染源在线监控、用电量监控平台发现的异常报警企业,实施重点督导检查;对不在减排清单(检查中发现)及历次重污染天气应急检查发现减排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实施重点检查。

兰山区

自接到启动本次重污染天气应急通知起,兰山生态环境分局第一时间发布兰山区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ll级应急响应通知,形成区、镇、村、居、企业四级响应,层层联动,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部署到位。全面出击。围绕本次重污染天气应急的重点工作,兰山生态环境分局监察大队全体人员分成五组,通过日查+夜查24小时不间断形式,对辖区内11个镇街展开巡查,截止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次,检查企业200余家次。

罗庄区

12月4日起,罗庄区全力以赴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罗庄区生态环境分局三名科级干部带领驻厂监督帮扶组,全天24小时进驻烨华焦化、恒昌焦化、中玻新材料三家重点管控企业,监督帮扶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二级相应措施;执法人员兵分四组,对辖区其他企业开展检查,检查企业42家次。每晚18:00—次日05:00,生态办、生态环境分局、交警大队、特巡警、住建局、综合执法大队、交通局、罗庄街道办事处、盛庄街道办事处等9部门继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亮剑控尘行动”。

河东区

为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切实缓解空气污染带来的不利影响,河东区靠前行动,打好提前战。对照《2020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污染源清单》,各镇街、各部门协同联动开展大气污染各项影响因子的集中排查整治,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多线发力,全面做好本次空气污染过程应对工作。尽最大努力实现“削风降速”。

临港区

自12月4日发布预警12月5日启动应急响应以来,临港分局组织专项夜查、日常巡查和驻厂督导检查,共计检查企业27家次,被检查企业均已按照要求落实重污染应急减排要求。各企业按照2020年工业企业减排清单严格落实各项限停产措施,其中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管控所属的39个行业中的企业严格按照分级管控措施落实减排任务。

沂水县

启动应急响应后,沂水分局立即组织以局领导带队的专项督导组到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督导,同时,各乡镇街道安排专人对辖区内企业减排措施进行巡查,确保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

沂南县

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后,沂南县分局每天派出4个检查组对全县各乡镇及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进行督导巡察,并对8家重点管控企业派专人驻厂督导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落实。自12月5日启动应急以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执法车辆8辆,检查企业56家。

莒南县

莒南县于2020年12月5日9:00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12月5日8点迅速召开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题工作会议,对该项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安排,提出了明确要求。为确保检查的质量效果,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姜春善任组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督导检查组,检查组分成四个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的小组,每个小组分为上午、下午、晚间三个批次对全县十二个镇街有关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进行全方位检查。

临沭县

临沭强化重污染天气期间联防联控,召开联席会议,发布近期空气污染扩散气象条件趋势预报。实施重点领域督导检查,开展史丹利农业集团、金宝诚管业、金正阳管业等工业污染源夜查和巡查20余家,开展扬尘领域突击检查17处,责令完善覆盖措施3处,查处机动车领域不按规定使入禁区、超载等违法行3起。加大宣传引导,通过融媒体、村村通、驻企帮扶,发布应急防范措施信息12条,覆盖企业单位400余家。重污染天气期间,县域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德州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慧芳带队对陵城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进行现场督导,现场查看企业及建筑工地减排措施落实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光瑞带队到禹城市督导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尹秋贞带队到平原县督导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山东省德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长左敬友带队到庆云县督导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副处级干部车俊山到德城区、运河经济开发区督导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四级调研员王延亮带队到临邑县督导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督导组赴武城县督导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分两组对中心城区重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及帮扶。72家企业启动驻厂帮扶,55人次参与驻厂。发现问题6个,已全部完成整改,未发现执法一刀切等问题。

聊城

12月6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建军带队督导大气污染防治及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市污染物总量控制中心主任王治国,局办公室、大气科主要负责同志及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有关同志陪同督导。

12月5日,山东省聊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主任付卫东带队检查主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12月5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组成四个执法检查组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督导、主城区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驻厂帮扶暗访检查。

东昌府区

12月6日,东昌府区持续进行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检查及车辆路检路查工作。

茌平区

12月6日,茌平区持续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检查。

临清市

12月6日,临清分局局长马富济查看辖区内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副局长唐玉恒带队查看企业应急措施落实情况。

冠县

12月6日,冠县分局持续对辖区内企业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落实检查。

莘县

12月5日晚,莘县分局持续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检查。

阳谷

12月6日,阳谷县分局对纳入减排清单的企业,通过夜间抽查、日常巡查的方式进行监管,确保工业企业按照要求将减排措施落实到位。一是对重点排污企业实行派员驻厂,指导落实“一厂一策”应急减排措施;二是每晚由副科级领导干部带队,组成8个检查组对纳入减排清单的企业进行突击抽查,严防企业利用夜间违规生产;三是扎实开展日常巡查,重点检查涉气企业限产及错峰生产情况,督促生产企业根据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减排;四是充分发挥环境网格员的作用,对“禁燃区”进行全面排查,坚决抵制露天焚烧、使用高污染燃料和生物质燃料现象。

东阿

12月6日,东阿分局持续对辖区内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落实情况开展检查。

高唐

12月6日,高唐分局持续加大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企业及运输车辆的检查力度。

经开区

12月6日,经开区分局检查企业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

高新区

12月6日,高新区分局督导检查辖区企业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

度假区

12月6日,度假区分局局长薛超红带队督导帮扶辖区企业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

滨州

自11月26日至12月底,滨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秋冬季污染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督查行动。

菏泽

东明县分局

自12月5日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东明县分局成立8个督导组,以日查加夜查的方式,加大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监察频次,确保排污单位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开展了重污染天气突击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截至12月6日,全局共出动人员156人次,车辆20辆次,检查企业117家,巡查工地11处次,检查重型车辆31辆次。重点对南北两个园区及武胜桥镇、菜园集镇、陆圈镇的碳素行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混凝土搅拌站、水泥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是否已落实到位,是否按照要求落实停工措施。

开发区分局

我市自2020年12月5日00:00起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后,12月5日-6日应急响应期间,开发区共出动执法人员65人次,检查企业193家次,检查工地75家次,检查机动车600余辆,未发现不落实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郓城县分局

12月5日,启动重污染天气响应通知到达的第一时间,郓城县分局迅速有序的开展落实行动。郓城县分局在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下达了通知,通过公文传输系统、政府网站、政府领导各乡镇街区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微信群、涉气企业大气冬防微信群等多渠道通知到位,确保第一时间不落下一家单位,全县统一行动起来。一方面召开中层领导人员会议,按照分管领导抓下去、各中队靠上来的原则,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突击检查,确保辖区内涉气企业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该停产的停产,该限产的限产,落实到位;另一方面结合县督查局对全县的建筑工地、企业、医院、学校等各行业全面督导。

鄄城县分局

12月5日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鄄城县分局第一时间将相应通知下发各有关企业,并指导督促企业将响应措施落实到位。每天抽调执法人员以日查加夜查的方式,加大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监察频次,确保企业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截至12月6日,全局共出动人员64人次,车辆12辆次,共检查企业310家,巡查工地32处次,劝返重型车辆43辆次。重点对化工园区及城区周边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混凝土搅拌站、施工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是否已落实到位,是否按照要求落实停工措施。

单县分局

为确保重污染天气期间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单县分局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重污染天气应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各环保所对辖区内的应急企业加大巡查力度,并对重点涉气行业企业实行驻厂制度;监察大队对全县范围的应急企业及环保所驻厂检查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副科级干部组织环保所执法人员对所包乡镇采取白天和夜间不定时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坚持问题导向,以电监管数据异常的企业为重点,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核查、调取在线监测数据等多种方式;对已安装用电监管的企业,调取企业用电量情况,分析历史预警期间用电量变化,比对正常生产与采取减排措施期间的用电量变化;现场核查生产设施的停产情况,通过查阅主要生产设施开停机记录表、原材料使用台账、治污设施开停机记录、应急期间车辆管控记录等,确保企业能够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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