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两部门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新疆两部门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首次联合开展2020年“乌-昌”区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本次抽查主要由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首次联合开展2020年“乌-昌”区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本次抽查主要由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新疆),采取定向抽查的方式,在乌鲁木齐市和昌吉市范围内随机抽取12家城镇污水处理厂,6名执法人员和两名在线监测专家,按照“一次抽查、全面体检、、”的要求进行。
本次抽查坚持“随机抽查、公正公开、问题导向”的原则,重点检查城镇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及自主验收制度落实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和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环境保护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规范化运营管理情况等;严厉查处污染物超标超总量排放,偷排偷放,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严重违法行为。
在乌鲁木齐市金风建投水处理有限公司纬十五路污水处理厂,检查组了解到,该厂于2019年10月进水调试运行,日处理能力1万立方米,目前单日处理量约8000立方米。由于受新疆两次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该厂活性污泥活性不稳定,一直不具备竣工环保验收条件。检查组和专家根据进出水质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提出增加活性污泥投放量、加大好氧池的曝气量、继续做好每日水质化验等意见,待污水处理稳定后尽快开展验收监测工作,同时要求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继续做好跟踪帮扶工作。
检查中,检查组将严格执法和精准帮扶相结合,每到一家污水处理厂,详细了解企业运营和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通过现场查看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运行情况,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污口规范化情况等,针对每个环节,检查组现场讲解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标准规范,指出目前存在的不足,并解答企业人员的疑问。
“检查组的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并通过移动执法系统和定制表单现场记录发现问题。”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一支队支队长刘刚说,抽查结束后,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将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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