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云南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9月28日,记者从云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历时近三年,云南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已达到预期目
9月28日,记者从云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历时近三年,云南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已达到预期目标。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经历了前期准备、全面普查和总结发布三个阶段,对工业源、农业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生活源、移动源等5大污染源开展普查,其中,对5万余个生产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调查,摸清云南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达到预期目标。
据了解,本次普查形成了云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规范统一的数据库,包括清查名录库、普查数据库、电子档案库等,存储1114余张数据库表,3.9万余个数据字段,2400万余条数据记录。在云南省高精度影像地图上,形成云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一张图”,搞清云南省境内普查对象的空间分布情况。根据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办法要求,所有档案做到有序管理和安全存放。
在普查工作中,结合云南地域广、交通不便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以环保专网为载体,搭建了覆盖全省的一系列信息化系统,包括污染源清查系统、工作调度系统、普查质控系统和档案管理系统等,极大地提升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减轻基层工作压力,也为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年间,全省1754名普查机构工作人员、12527名普查员及3973名普查指导员通过接受系统的培训和现场实战锻炼,深入了解重点行业企业的生产工艺、污染治理技术和环保设施等相关情况,掌握了各类污染物排放核算方法。在普查成果总结过程中,通过分析归纳,充分把握了环境政策和当前的环境形势。可以说,通过此次普查,培养了一批具有高度责任意识、熟悉政策、精通业务的综合型人才。
与2007年第一次开展的全国污染源普查相比,10年来,云南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取得巨大进步。其中,工业企业废水处理设施数量增长1.39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数量增加4.67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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