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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垃圾分类激励工作实施细则》出炉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0-09-14 16: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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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垃圾分类激励工作实施细则》出炉践行积极垃圾分类“新风尚”,将获得奖励。9月13日经深圳市南山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同意,《深圳市南山区垃圾分类激励

践行积极垃圾分类“新风尚”,将获得奖励。9月13日经深圳市南山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同意,《深圳市南山区垃圾分类激励工作实施细则》(简称《细则》)近日正式印发,南山区连续3年每年按940.5万元安排生活垃圾分类激励补助资金,小区最高补助30万元,“生活垃圾分类积极个人”给予补助资金1000元/人。

南山区每年对分类成效显著的单位、住宅区、家庭和个人给予激励,名额为单位108个、住宅区80个、家庭570个、个人115个。

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单位获认定的学校可优先参评“绿色学校”

“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单位”方面,各初审单位负责范围内先进单位名额分配如下:区机关事务管理局4个、区卫生健康局3个、区政府公共物业管理中心6个、区教育局15个、各街道办各8个(64个,另加6个机动名额,根据各街道单位数量和分类工作情况分配),以及区垃圾分类管理中心10个(由各街道办负责初审)。“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单位”将获得以下激励:通报表扬;“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或主管部门领导)、经办人分别认定为“生活垃圾分类积极个人”(不占用各单位积极个人名额),给予补助资金1000元/人;认定为“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单位”的学校(幼儿园、中小学、高校)可优先推荐参评“绿色学校”。

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小区最高补助30万元

“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小区”将获得如下激励:通报表扬并按照10万元/1000户的标准补助,不足1000户的,每减少100户,补助资金减少5%,超过1000户的,每增加100户,补助资金增加5%,最高补助不超过30万元。“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优先申报深圳市级绿色物业管理评价标识,通过市住房建设部门审核后获得绿色物业管理评价补助资金。小区获得的补助资金仅用于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的设施采购、宣传培训以及劳务补贴等。

生活垃圾分类好家庭通报表扬并补助2000元/户

每年“生活垃圾分类好家庭”70%的名额(399个)按各街道上报的辖区总户数的比例进行分配,其中:南头街道66个、南山街道87个、西丽街道56个、沙河街道48个、蛇口街道26个、招商街道25个、粤海街道44个、桃源街道47个;15%的名额(86个)按上一年度各街道垃圾分类绩效考核排名进行分配,排名前四名的街道分别增加33、26、17、10个名额;10%的名额(57个)由区妇联根据平时掌握的家庭垃圾分类开展情况进行分配;5%的名额(28个)作为机动,由垃圾分类主管部门根据平时检查考核掌握的情况进行分配,由各街道办负责初审。生活垃圾分类好家庭获得激励包括:通报表扬并补助资金2000元/户;优先推荐申报参评“深圳市文明家庭”和“深圳市最美家庭”。

生活垃圾分类积极个人通报表扬并补助1000元/人

“生活垃圾分类积极个人”名额分配为:团区委和区教育局各10名(共20名)、各街道办各8名(共64名)、区垃圾分类管理中心31名。市、区“蒲公英志愿讲师”优先参评。“生活垃圾分类积极个人”将获得以下激励:通报表扬并补助资金1000元/人;相关信息纳入市民文明诚信分采集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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