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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警方亮剑非法倾倒垃圾违法犯罪行为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0-08-26 10: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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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警方亮剑非法倾倒垃圾违法犯罪行为渣土车肆意横行危害交通安全,随意倾倒垃圾破坏公共设施、更会污染环境……上述这些都源自非法倾倒垃圾乱象。2020年5月

渣土车肆意横行危害交通安全,随意倾倒垃圾破坏公共设施、更会污染环境……上述这些都源自非法倾倒垃圾乱象。

2020年5月1日,北京市正式实施新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为保障全市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推进,依托“昆仑2020”专项行动,北京警方紧盯非法倾倒垃圾违法犯罪,全面强化渣土运输车路面违法管控,会同城管委、城管执法、生态环境、交通等部门开展专项打击整治,从今年5月至今,迅速破获非法倾倒垃圾刑事类案件17起,刑事拘留168人,捣毁黑中转站16处,取缔黑渣土场14处,移交行政机关联合惩戒违法车辆192辆、公司46家、工地19个。有效形成高压打击震慑态势,实现了渣土运输车违法明显下降,通行秩序得到改观。

在警方侦办的非法倾倒垃圾违法犯罪的案件中,不法人员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手法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垃圾运输环节

部分企业、小区物业、个人为节省成本开销,低价雇佣无资质垃圾运输车辆,而这些运输车辆往往没有垃圾准运资质、也无污染防护设备。在此环节中,运输车辆收取的垃圾往往未按规定分类,其中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混装。收取垃圾后,运输车辆将收取的垃圾运送至垃圾“黑中转站”“黑填埋场”倾倒,也有部分运输车辆直接将垃圾运输到偏僻地点随意倾倒,不法人员往往采取使用伪造的建筑垃圾准运证方式逃避城管执法等监管部门监管。

黑中转站环节

一般情况下,“黑中转站”主要承接垃圾的收集、分拣、转运等功能,犯罪嫌疑人常假借仓储、养殖之名,向村、镇、企业、个人等包租闲置的厂房、大院,通过熟人介绍、张贴小广告、微信群内发布消息等方式招揽生意,按每车垃圾200-400元价格进行收费,对于运来的装饰装修、施工拆违等产生的混合垃圾,组织人工分拣出有价值的垃圾进行倒卖,剩下无法产生价值的垃圾则雇佣大型运输车司机定期运至北京远郊,甚至北京周边等地的偏僻地区非法倾倒。垃圾“黑中转站”往往不设置防尘防渗措施,收集垃圾既有建筑垃圾,还有生活垃圾,违规存放、分拣会对大气、土壤环境造成损害。

黑填埋场环节

黑填埋场一般选在偏僻山区的废弃坑塘或未开发的空旷场地,以每车垃圾收取200-500元“倾倒费”,对于收取的垃圾,则不经过任何处理直接进行掩埋,或露天进行堆放,因这些垃圾中包含大量未经处理的有害垃圾,如温度计、灯管等含有重金属的物品,极易对土壤、水源等自然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

房山:胡某等人非法倾倒垃圾污染环境案

2020年6月,北京警方接群众举报,在房山区长沟镇京昆高速黄元井桥下有人倾倒大量渣土和淤泥,并伴有难闻的臭味,且倾倒时还有专人负责“望风”。对此,北京市公安局环食药旅总队会同交管局、房山分局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案件核查。经工作,专案组于8月3日、7日,先后将胡某等6名涉案嫌疑人抓获。

经查,2020年4月,犯罪嫌疑人胡某(男,34岁)通过河北省涿州市某环保科技公司相关负责人胡某浩(男,42岁)、付某国(男,47岁),以每车收取1200元的价格,承揽了该公司生活垃圾焚烧、提炼废渣的清运业务。后胡某以每车1000元价格,将收取的废渣交由无处置资质的段某强(男,46岁)进行处理。4月23日晚,段某强通过王某繁(男,28岁)联系赵某富(男,40岁)确定了倾倒地点,并由王某繁现场组织范某发(男,41岁)、解某龙(男,48岁)等人将9车约500余吨的废渣非法倾倒在京昆高速黄元井桥下空地。

后经房山生态环境部门,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检测,现场倾倒的废渣中重金属铬含量超过了《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管制值,对人体健康存在不可接受风险。目前,相关涉案人员胡某、胡某浩、付某国、王某繁、解某龙、范某发等6人已因涉嫌污染环境罪已被房山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门头沟:祁某非法倾倒垃圾破坏交通设施案

近日,有群众举报:在西六环石门营收费站前匝道有人倾倒大量渣土。对此,北京市公安局环食药旅总队会同交管局、门头沟分局第一时间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于8月3日将嫌疑人祁某(男,34岁)抓获。

经查,2020年6月18日,犯罪嫌疑人祁某在驾驶自卸载重货车通过西六环石门营收费站时,因装载的山皮土超载,未能驶入六环路。在掉头驶离时,车上约4至5吨的山皮土倾洒在距离收费站10米左右的匝道内,祁某因畏惧处罚,在未通报收费站工作人员,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驾车逃离现场,倾洒在路面的山皮土影响了道路使用功能,对来往车辆交通运输安全造成了极大隐患。

目前,该人因涉嫌破坏交通设施罪,已被门头沟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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