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率先在生态环境系统开展巡察
河北率先在生态环境系统开展巡察自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成为河北省首批开展巡察工作的省直单位之一,河北省也成为全国率先开展生态环境系统巡察的省份。截至目前,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已组织开展了
自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成为河北省首批开展巡察工作的省直单位之一,河北省也成为全国率先开展生态环境系统巡察的省份。截至目前,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已组织开展了对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第一轮巡察试点工作,并启动了第二轮巡察,分别进驻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和厅第一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常规巡察。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通过开展巡察工作,探索创新适合生态环境系统的巡察方式方法,完善了巡察制度,提高了巡察质量,推进了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厅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确保了巡察工作精准聚焦政治监督。”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第二轮第一巡察组组长陈建英介绍说。
加强巡察机构和巡察组建设。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坚持把巡察工作作为“书记工程”,压实巡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担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管人事、机关党委的副厅长任副组长,驻省厅纪检监察组和厅机关人事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
“在对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的巡察中,我们创造性形成了‘一体两翼’巡察模式,‘一体’即常规巡察,‘两翼’即选人用人、财务审计两个专项检查组。在为期一个月的巡察中,我们坚持常规巡察与专项检查同步开展、同步进行、互相促进。”陈建英介绍说,“在第二轮巡察中,我们采用了巡察+延伸、机动的巡察模式,即巡市局党组带县局分党组,明确对2个县(市、区)分局党组开展延伸巡察,对3个县(市、区)分局党组进行机动式巡察,选择一些问题线索突出的县(市、区)分局党组开展专项巡察,稳步推进巡察全覆盖。”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还指导督促11个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建立巡察制度,成立巡察机构,明确巡察任务,全力构建省厅党组巡察市局党组,市局党组巡察县(市、区)分局分党组的系统巡察工作格局,做深、做实做细系统巡察工作,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巡视工作方针,深化政治巡察,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规范巡察流程,提高巡察质效
巡察工作从哪入手、如何开展、怎样推进?针对这一问题,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从巡前、巡中、巡后各个流程环节入手,进一步细化巡察准备、进驻等12个环节38个规定动作,同步制定巡察工作流程图。
巡察前,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大气、水、土壤等职能处室积极向巡察组提供涉及被巡察单位的问题线索、工作情况和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发挥专业特长和职能优势,凝聚工作合力。
巡察中,驻厅纪检监察组提前介入,与巡察组共同研判,逐一“把脉”,逐个审定,看问题定性是否准确、支撑材料是否充分,综合研判后按照边巡边交、集中移交原则进行分类,对每个问题线索研判为进一步了解关注类、了解关注类和参考类3个类别。
巡察结束后,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会同相关业务处室催办、督办、审核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确保如期整改到位,建立长效机制。
“我们坚持建立巡察工作日志,进一步规范完善‘一审核一报告一申请’回避制度,巡前签订保密承诺书和遵守巡察纪律承诺书。”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第二轮巡察组副组长、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刘军介绍说。
在巡察实践中,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还结合省级以下生态环境系统垂直管理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了巡察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先后制定了《中共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巡察工作规划(2019-2021年)》等36项工作规则、工作制度和工作模版。
随着巡察工作的推进,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还将继续完善巡察制度建设,力争在第二轮巡察结束时,形成一整套适合生态环境系统巡察工作实际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为生态环境系统开展巡察工作提供有益借鉴。
强化巡察整改,深化成果运用
“巡察发现,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学习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不够全面系统;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举措不够有力,对治理‘散乱污’企业态度不够坚决,重点工作进展还不平衡;自身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缺失;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不力;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还有待加强,抓党建工作标准有待提高,向基层传导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
据了解,在第一轮巡察中,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巡察组共发现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四个落实”方面突出问题32个,向纪检监察机关(机构)、人事部门移交了相关问题线索,巡察的利剑作用得到初步彰显。
“巡察工作,发现问题是主要任务,整改问题是根本任务。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与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结合起来,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结合起来,督导廊坊市生态环境局统筹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责任体系、组织体系,定期梳理整改进展情况。”陈建英介绍说,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巡察办将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以钉钉子精神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落细。
深化巡察成果运用,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提出,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认真梳理,及时处置,分类移交,督促相关单位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研究提出谈话函询、初核、立案或者组织处理等意见,凡是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人和事,提级办理、限期办结,做到发现一批、移交一批、查处一批。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还明确,将巡察结果和巡察整改情况作为干部评价考核、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真正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为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
河北:全面排查!水泥落后产能应退尽退2020-07-15
-
免费服务15年?河北武强县垃圾填埋+焚烧项目的“倔强”2020-07-14
-
河北新标准实施首日,对两家企业开罚单2020-07-14
-
一波三折!伟明环保签署河北卢龙县垃圾焚烧项目合同2020-07-13
-
投资178亿 “C”位出道的河北垃圾焚烧发电究竟有多强2020-07-13
-
河北推广超低能耗建筑减少碳排放2020-07-13
-
河北严禁“一刀切”坚持差异化管控2020-07-13
-
河北省将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 规范城市排水管理2020-07-09
-
严禁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河北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2020-07-08
-
河北建立“散乱污”企业常态排查机制2020-07-08
-
河北省文安县360台锅炉低氮改造验收通过率达93%2020-07-06
-
河北省持续开展VOCs专项执法行动 标准实施首日对2家企业开出罚单2020-07-06
-
河北立法推进非煤矿山环境治理2020-07-03
-
1.64亿!河北秦皇岛市海港区环卫清扫员劳务派遣项目中标2020-07-02
-
河北建立安全环保联动监管机制2020-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