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干扰生态环境监测行为 坚持绝对“零容忍” 予以“严查”“重处”
对干扰生态环境监测行为 坚持绝对“零容忍” 予以“严查”“重处”2018年生态环境部开展三年行动,利用三年时间对监测数据进行检查,这项工作进展如何?遇到哪些问题?如何防止信息造
2018年生态环境部开展三年行动,利用三年时间对监测数据进行检查,这项工作进展如何?遇到哪些问题?如何防止信息造假?“十四五”监测进展如何,监测的目标和思路是怎样的?
柏仇勇:自行监测是排污单位应尽的法律责任,也是支撑排污许可制实施的重要举措,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保障。我部高度重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在推动排污单位落实自行监测主体责任,提升环境管理水平,推进环境信息公开等方面,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制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指导排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2017年4月以来,先后发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24项,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方案制定、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信息公开等提出明确要求。
二是开展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专项检查。2018年、2019年,我部检查了长三角、汾渭平原、珠三角和环渤海等重点区域的1099家企业自行监测情况。将检查发现的问题移交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调查核实,对涉嫌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向社会公布比对不合格的在线监测设备运维单位名单,提升自行监测数据质量,倒逼企业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是综合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技术培训和标准宣贯,逐步强化企业守法自律意识,提升监测方案设计、标准规范应用、数据台账记录、监测报告编制水平。
今年,拟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专项检查,通过排污单位自查、地方生态环境部门核查、生态环境部抽查,落实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责任,压实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监管责任,提高自行监测数据质量,为环境管理提供精准、可靠的监测数据支撑。
另一方面,监测数据质量一直备受关注,在监测数据质量方面我们主要做了几方面工作,也简单通报一下。
数据质量是生态环境监测的“生命线”。随着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关注度日益提高,从“出门看天气”到“出门看空气”,关心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变成了老百姓日常生活的一部分。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推进,地方党委、政府担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责任,对监测数据高度重视。为保障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可靠,我们主要从“保真”与“打假”两个方面着手,坚持两手抓、两手硬。
一抓“保真”,当好“设计师”和“工程师”。“设计师”就是要做好法规制度设计与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推动《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出台,为依法监测、惩处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提供法律依据。完成国控网空气和地表水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实现“谁考核、谁监测”和原始数据直传上报,从管理体制机制上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工程师”就是要完善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健全生态环境监测量值溯源体系,针对臭氧、细颗粒物等,建立生态环境系统的部门最高计量标准,保障监测数据准确性和仪器计量溯源性。推进国家、区域、运维机构三级质控体系建设,对生态环境监测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从科学技术体系上确保监测数据的“准”。
二抓“打假”,坚持“严查”和“重处”。“严查”就是要履行好监督检查的职能。按照《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我部已连续两年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排污单位、运维单位等开展监督检查。2019年,我部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对37家国家级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了“双随机”监督检查,其中有3家被注销资质认定证书,1家因出具失实报告被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18家因存在未严格执行标准规范等问题,被责令限期整改。今年,我们还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以查促改,提升成效。“重处”就是要履行好严惩监测弄虚作假的职能。生态环境部会同公安部重拳打击了西安和临汾监测数据造假案后,环境空气监测弄虚作假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但水质监测干扰、作假现象有所冒头,近期浙江乐清、安徽庐江等地发生两起严重的涉嫌水质监测干扰、作假案件,我部已移交公安部门立案查处。目前,温州乐清两家生态治理公司的涉案人员已被逮捕,案件正在审理中。合肥庐江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河长制办公室相关人员伙同博慧检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相关人员串通造假,已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地方人员受到了党纪政纪处理,我部将对涉案公司进行处理、通报,并对地方政府进行公开约谈。
对干扰生态环境监测的行为,我们坚持绝对“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强化警示震慑作用。
肖建军:我简单介绍一下“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的情况。“十四五”监测规划将以实现统一监测评估的职能为目标,以全面科学客观的反映生态环境质量为原则,重点从理顺监测的体制机制、优化生态环境的监测网络、深化监测业务体系、强化新技术的引领、全面提升监测能力等方面发力,全面推动国家、区域、地方的监测能力和水平提高,有效支撑升级版的污染防治攻坚战,为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我重点介绍一下“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规划情况。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监测的决策部署,做好“十四五”国家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更好履行统一监测评估职责,支撑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环境保护,从2019年开始,我部组织开展了“十四五”国家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优化调整工作。经过历时一年的方案研究、现场调研、集中攻关、征求意见、分省对接,完成“十四五”国家环境空气和地表水点位调整工作。
国家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网方面,按照“科学延续、全面覆盖、均衡布设”的原则,综合考虑点位的完整性、代表性、可比性、稳定性、前瞻性,结合城市发展情况,针对城市新增建成区缺少国控城市点位、现有国控城市点位布设不均衡等问题进行优化完善,点位数量由1436个增加至1734个,监测的地级以上城市由337个增加至339个,实现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覆盖,能够更加客观、全面反映全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水平和变化规律。
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方面,按照“科学监测、厘清责任、三水统筹”的原则,综合考虑点位的科学性、代表性、延续性、全面性,结合水环境管理需求。针对水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不够清晰、重要江河湖库水功能区尚未全面覆盖等问题进行优化调整,断面数量由2050个增加至3646个,并重点加强了长江和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优化调整后,基本实现了对十大流域干流及重要支流、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重要水体省市界、重要水功能区监测“四个全覆盖”,能够更加全面反映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厘清地方水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按照部党组的统一部署,2020年,国家空气和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新老点位并行监测,为“十三五”环境质量考核收官和“十四五”考核排名奠定基础。调整后的监测网络能够更加精准支撑生态环境管理,为科学确定“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奠定扎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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