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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行稳致远,请把两会垃圾分类建议“打包”!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0-05-26 16: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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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行稳致远,请把两会垃圾分类建议“打包”!5月25日,2020年全国两会进入第5天。22日,李克强总理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做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提到要提高生态环境治理成效

5月25日,2020年全国两会进入第5天。22日,李克强总理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做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提到要提高生态环境治理成效。加强污水、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壮大节能环保产业;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今年两会的热点,是在防疫常态化下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政府工作报告还指出,要提高生态环境治理成效,而垃圾分类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继续成为了今年两会代表委员们聚焦和热议的话题。

背景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同时强调,推行垃圾分类,关键是要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垃圾分类引领着低碳生活新时尚。

编者留意到,这几天不断有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在两会中提出来。老李稍作归结,代表委员们对垃圾分类工作的意见建议,集中体现为“四个方面”——立法建制、宣传普及、培训教育和培养习惯。老李发现,大部分提案都没有全部涵盖”法宣教养“这四方面,基本上都是要么专注”立法层面“进行分析提议,又或者是突出其中一两方面(如宣教、宣教养等)进行讨论。在此,老李也想表达一下个人的看法——老李认为,不空谈、不搞形式主义,真正做好垃圾分类,”法宣教养“!缺一不可!

法:垃圾分类全国层面立法还有多远?

2020年是国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的关键一年。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要求,46个城市将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2025年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关于垃圾分类立法建制的提案,有代表立足全国层面,从让垃圾分类成为全民法定义务考虑,提出《关于提高垃圾分类治理实效的建议》;也有代表从我国缺乏一部综合性的垃圾分类法的现状考虑,提出的尽快出台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垃圾分类的基本法、综合法及专项法的建议;还有全国政协委员就“垃圾分类标准”并不是“地方标准”的角度考虑,建议应制定“全国统一标准”等。

谈及垃圾分类立法的问题,就不能不提起这个城市城市——广州。

广州是全国首个立法保障垃圾分类的城市,国内首个地方法规《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于2017年12月27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18年3月30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自2018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不仅是对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多年实践经验的总结,同时更完善了垃圾分类制度措施、创新了体制机制,对生活垃圾的全程管理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形成了统一完整、协同高效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全过程运行系统,为全国其他城市解决垃圾分类治理这个大难题提供了生动的“广州样本”。

回顾多年来广州垃圾分类实践之旅,特别在前段时间疫情期间,编者更是深切感受到垃圾分类“广州经验”的积极作用。其中“广州经验”中就体现到,通过逐步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规,有效保障垃圾分类顺利进行。

在接下来的日子,不论是否全国立法还是统一标准,但老李认为,唯一不变的准则都必先是有法可依,有法可循。因此,垃圾分类是不是只要全国层面立法就可以有效推进?我只能说,立法是一项巨大的“工程”,从全国层面的立法,更是需要全面、综合考虑国情,但是最终还是应该要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所以,我个人认为“不立法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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