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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5398.81万元的普宁莲花山水厂生产排水处理工程获批复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0-04-24 1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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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5398.81万元的普宁莲花山水厂生产排水处理工程获批复莲花山水厂生产排水处理工程关于普宁市莲花山水厂生产排水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供水管理局:  你单位《关于上报

莲花山水厂生产排水处理工程关于普宁市莲花山水厂生产排水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供水管理局:
  你单位《关于上报普宁市莲花山水厂生产排水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五届54次〔2020〕1号)精神,为加强城市供水规范化管理,确保生产排水达标排放,减少环境污染,同意建设普宁市莲花山水厂生产排水处理工程(投资项目统一编码:2020-445281-46-01-010818)。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工程主要满足莲花山水厂20万m/d净水工艺需求的生产排水处理,日处理量约6000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排水池、排泥池、污泥浓缩池、储泥池、污泥脱水车间及污泥料仓。
  三、投资计划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约5398.8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343.99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654.91万元,预备费399.91万元。所需资金除积极向上级申请专项资金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统筹安排。
  四、建设地点:普宁市莲花山水厂厂区东侧山坡旁。
  五、建设期限:16个月
  六、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节能措施。
  七、项目工程招标请严格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八、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请按照资源节约的原则,做好节能减排相关工作;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项目社会风险防范工作。
  九、请据此依法依规开展下一步工作,按规定完成初步设计概算后报我局审批。严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开工条件,控制工程投资规模,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此复。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3月23日
  原标题:莲花山水厂生产排水处理工程关于普宁市莲花山水厂生产排水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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