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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0年河长制工作要点敲定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0-04-21 10: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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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0年河长制工作要点敲定为贯彻落实《全省河湖长制工作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经省政府领导同意,近日江苏省河长办印发《2020年全省河长制工作要点》,明确2020年全省河长制

为贯彻落实《全省河湖长制工作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经省政府领导同意,近日江苏省河长办印发《2020年全省河长制工作要点》,明确2020年全省河长制工作重点目标任务。  《要点》明确,要强化河长履职,注重考核督察,加大奖励激励。创新履职方式,细化履职方案,加大督查检查,提高履职成效;发挥河长制作为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内容的作用,细化考核方法,严格考核工作,加大结果运用;加强对河长制工作暗访督查,推动河长履职到位,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加大资金、项目支持力度,对工作不力的地方和履职不实的个人,进行提醒、约谈、通报,直至提请问责、追责。
  《要点》提出,要突出污染治理,实现水质提升。推进水质达标整治,加快实施达标整治工程,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分类整治,开展“千吨万人”水源地保护区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强化黑臭水体治理,加强国家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建设,加快推进苏北苏中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启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示范工作;提增污水处理质效,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强航运污染防治。推进货运船舶生活污水防污设施配备和改造。
  《要点》提出,要突出岸线整治,实现管控有序。完成“两违三乱”整治,对河湖“两违”开展再排查、再整治,实现省委省政府明确的“两违”整治目标,全面完成省级下达的“三乱”整治任务,严格整治验收,做好复岸复绿复原;推进“清四乱”常态化,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持续推进“清四乱”整治范围由大江大河大湖向中小河流、农村河湖延伸,实现河湖全覆盖;开展非法码头整治,完成长江主要支流非法码头清理取缔和整治,扎实推进已拆除非法码头的生态恢复工作;保障河湖治理用地,将河湖治理项目用地需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为项目落地做好空间预留。
  《要点》提出,要突出生态修复,实现环境改善。持续推进水系治理,实施河道连通、退圩还湖、湖泊清淤、聚泥成岛工程,开展县乡河道疏浚和农村生态河道建设,推进生态小流域建设;综合整治网围养殖,全面拆除重点湖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等禁止养殖区内网围养殖,全省主要湖泊网围养殖面积控制在60万亩以内;开展水面清洁行动,普遍推行集中清理与常态化打捞模式,健全管护网络,巩固太湖水葫芦联防联控机制和成效;建设绿色制造体系,加快国家和省级绿色制造示范单位创建,推动传统行业改造升级,倒逼落后产能加快退出。
  《要点》提出,要完善制度机制,形成治水合力。完善工作体系,修订完善河长制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河长制成员单位作用,加快河长制信息化建设,规范河长公示牌管护;优化拓展机制,建立跨区域河长制协同机制,做实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联合河长制”,发挥全国河湖热线12314、江苏河长制热线96082监督作用,及时处置群众和媒体反映问题;引导公众参与,加大河长制宣传,营造河湖保护良好氛围,开展保护母亲河志愿服务,充分发挥“民间河长”“企业河长”作用,引导全社会广泛参与河湖管理保护。
  原标题:我省2020年河长制工作要点敲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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