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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重庆市环境质量简报:空气质量达标天数316天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0-04-02 14: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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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重庆市环境质量简报:空气质量达标天数316天2019 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 316 天;6 项基本项 目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

2019 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 316 天;6 项基本项 目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 臭氧(O3)和一氧化碳(CO)平均浓度[1]均达标,细颗粒物(PM2.5) 浓度超标 0.09 倍。区县城区环境空气中 PM10、SO2、NO2、O3 和 CO 的平均浓度[1]均达标,PM2.5平均浓度超标 0.03 倍。
  全市降水 pH 年均值为 5.82,酸雨频率 10.3%。 地表水总体水质良好,Ⅰ~Ⅲ类水质的断面比例为 88.6%;集 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 100%;库区一级支流水质呈 富营养的断面比例为 25.0% 全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 52.0 分贝,道路交通 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 64.6 分贝。
  一、大气环境质量
  (一)环境空气质量
  空气质量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进行评 价。
  2019 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 316 天(占 86.6%), 超标天数为 49 天(占 13.4%)。
  全市环境空气中 PM10年均浓度 为 60μg/m3,达标;PM2.5年均浓度为 38μg/m3,超标 0.09 倍;SO2 年均浓度为 7μg/m3,达标;NO2年均浓度为 40μg/m3,达标;CO 浓度[1]为 1.2mg/m3,达标;O3浓度[1]为 157μg/m3,达标。 区县城区环境空气中 PM10年均浓度为 54μg/m3,达标;PM2.5 年均浓度为 36μg/m3,超标 0.03 倍;SO2年均浓度为 12μg/m3, 达标;NO2年均浓度为 31μg/m3,达标;CO 浓度[1]为 1.2mg/m3, 达标;O3浓度[1]为 140μg/m3,达标。
  (二)降水质量
  降水质量按《酸沉降监测技术规范》(HJ/T165-2004)进行 评价。
  2019 年,全市降水 pH 年均值为 5.82,降水 pH 值范围为 4.88~6.25;酸雨频率为 10.3%。
  二、水环境质量
  地表水水质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 评价。
  2019 年全市地表水总体水质为良好,211 个监测断面中, 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和劣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 2.8%、54.0%、31.8%、8.0%、2.9%和 0.5%;其中Ⅰ~Ⅲ类水质的断 面比例为 88.6%,水质满足水域功能要求的断面占 94.3%。全市66 个城市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 100%。
  (一)长江干流水质
  2019 年,长江干流总体水质为优,15 个监测断面中,Ⅰ~Ⅲ 类水质的断面比例为 100%。
  (二)长江支流水质
  2019 年,长江支流总体水质为良好,196 个监测断面中,Ⅰ 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和劣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 3.1%、51.0%、33.7%、8.6%、3.1%和 0.5%。其中Ⅰ~Ⅲ类水质的断 面比例为 87.8%,水质满足水域功能要求的断面占 93.9%。 长江主要支流嘉陵江流域共设 47 个监测断面,其中干流 4 个监测断面均为Ⅱ类水质;其他 43 个监测断面中,Ⅰ类、Ⅱ类、 Ⅲ类、Ⅳ类、Ⅴ类和劣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 2.3%、23.3%、 44.2%、16.3%、11.6%和 2.3%,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总磷 和高锰酸盐指数。 长江主要支流乌江流域共设 21 个监测断面,其中干流 6 个 监测断面均满足Ⅲ类水质;其他 15 个监测断面中均满足Ⅲ类水 质,Ⅱ类、Ⅲ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 93.3%、6.7%。
  (三)库区一级支流营养状况
  2019 年,三峡库区 36 条一级支流 72 个断面水质呈中营养的 断面比例为 75.0%;呈富营养的断面比例为 25.0%。其中,36 个 非回水区水质呈中营养的断面比例为 80.6%,呈富营养的断面比 例为 19.4%;36 个回水区水质呈中营养的断面比例为 69.4%,呈 富营养的断面比例为 30.6%。
  (四)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
  2019 年,全市 66 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其中主城区 14 个,主城区以外其他区县 52 个)水质达标率为 100%。
  三、声环境质量
  声环境质量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进行 评价。
  2019 年,全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 52.0 分 贝,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 64.6 分贝。 声环境质量分为主城区和其他区县城区两部分进行评价。主 城区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 52.0 分贝,道路交通噪 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 65.6 分贝。其他区县城区区域环境噪声 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 52.1 分贝,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 级为 64.3 分贝。
  原标题:2019年重庆市环境质量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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