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实录】海南省“禁塑工作”新闻发布会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0-03-30 14: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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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程实录】海南省“禁塑工作”新闻发布会彭太华: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新闻办举办的我省“禁塑工作”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请来了省生态环境厅厅长邓
彭太华: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新闻办举办的我省“禁塑工作”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请来了省生态环境厅厅长邓小刚、市场监管局执法局局长张威善、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环境管理处处长伍晓红、省工信厅消费品工业处处长王秀好几位领导,向大家介绍我省“禁塑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首先,有请省生态环境厅厅长邓小刚先生作介绍。 邓小刚: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大家好!很高兴今天有机会向各位通报和交流我省“禁塑”工作相关情况。首先,我代表海南省生态环境厅,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2019年2月16 日,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海南省全面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实施方案》,标志着我省禁塑工作全面启动,去年3月我们在这里向大家通报介绍了方案出台的背景、重点任务和主要的时间节点安排,到今天为止,1年多以来,我厅会同相关部门坚持不懈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推进我省禁塑工作,修订发布地方法规,制定印发第一批禁止名录,推动替代产品相关产业发展,组织开展地方标准编制等,下面我向大家重点介绍下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完善顶层设计。2019年12月31日,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自2020年12月1日起实施,意味着我省将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全面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等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全文共三十条,制定了禁塑名录、替代品全流程追溯制度、地方标准等一系列创新制度,对禁塑工作的责任分工、禁止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范围、替代产品供给、流通环节监管措施、违法行为的处罚以及法律适用范围做出了明确要求。同时法规还对替代品产业优惠政策、公众宣传教育、废弃塑料制品回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这是全国第一部禁塑工作专项省级地方法规,也是我省推进禁塑工作的法律依据。另外,我们还组织研究制定了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通用技术要求和一次性塑料制品中不可生物降解塑料成份的快速检测等两项地方标准,其中快速检测方法属于国内首创。目前两项地方标准的报批稿已经提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二是明确禁塑范围。根据《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第二条规定,经省政府批准,我厅于2020年3月19日发布了《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名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经过多轮调研、研讨,从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考虑,将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餐具2大类,10个小类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纳入第一批禁塑范围,主要包括:含有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聚氯乙烯(PVC)、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EVA)、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一次性膜、袋类和餐饮具类。需要重点指出的是,禁止的膜袋和餐饮具均不包含商品预包装。如方便面,果冻、酸奶等商品的预包装。
《名录》以负面清单的形式明确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种类,体现了先易后难,积极稳妥的原则。
三是推动替代产品相关产业发展。为保障禁塑后替代品供给,省工信厅于2020年3月11日已经正式印发实施《海南省全生物降解塑料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确定了全生物降解塑基材,全生物降解塑料袋、餐具、地膜、棚膜等制品,全生物降解塑料回收堆肥等产业发展重点,鼓励全生物降解塑料研发创新。多家企业有意来我省投资,省内已经有4家企业在建和拟建替代品生产项目,预计到今年底我省将具备2.3万吨/年的替代品生产能力。
为稳步推进禁塑工作,下一步我省将开展以下几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是开展重点行业和场所禁塑试点工作。计划从今年4月到11月底,对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等单位食堂,主要旅游景区、大型超市、大型商场、学校、医院等行业和场所及政府相关单位主办的大型会议、会展等活动率先禁止销售和使用(提供使用)列入《名录》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通过开展试点工作对禁塑各项措施及替代品性能进行测试和评估,为禁塑法规正式实施提供经验。
二是提升替代品本地产能。我们将立足海南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战略机遇,发挥海南省作为“一带一路”关键节点的优势,进一步推动全生物降解塑料相关产业发展,提升替代品本地产能,保障替代品供给。
三是形成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检测能力和全过程追溯监管体系。加快完善我省全生物降解塑料及制品检测能力建设,发布地方标准,部署和运行海南省禁塑工作管理信息平台,依托平台形成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流通环节全过程追溯体系,实现监管执法信息化。
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调动全民参与。积极协调传统新闻媒体和互联网自媒体力量,以6.5世界环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策划大型宣传活动。同时创新日常宣传方式,采用学生课堂教育、志愿活动、科普讲座、替代品时尚设计等多种形式,多方位多角度引导全社会逐步形成低碳节约的绿色生活理念,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
彭太华:下面,进入现场提问环节,请大家围绕我省“禁塑工作”相关内容进行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代表的新闻机构。
海南日报:本次《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和2008年颁布实施的《海南经济特区限制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有哪些不同?
邓小刚:其实2008年我省发布了限塑规定,和目前禁塑的要求有很大的区别,当然2008年的法规现在也保留下一些很好的做法,比如我们大型商场和超市都实现付费使用,减少塑料制品的使用,但是只是简单的限,特别这些年来随着我们经济发展和生产生活的模式变化,比如快递业,外卖这样一些新的业态,所以一次性的塑料制品使用也增多。因此本次的法规是以禁为主。
一是调整优化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管理要求。采取禁止名录制度,对具体禁止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提出禁止要求。通过调整名录实现分批分阶段全面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政策目标。
二是支持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替代品的研发、生产和推广使用。禁的同时相应的替代品要跟得上,同时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框架下,提供替代品,尤其是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将来我们不仅满足海南,还可以满足世界其他地方的需要。
三是突出资源化回收利用。增加支持再生资源产业、垃圾分类制度等规定,探索市场化运营机制,推动一次性塑料制品资源回收利用。
四是提高违法成本。适度提高了违法行为的罚款额度,提升法律的约束力度。
南国都市报:替代品价格怎么样?
邓小刚:替代品种类很多,比如说纸、布袋、麻,全生物降解塑料等,可重复使用的其实也是一种替代品,比如塑料框、篮子等等,当然还有一个就是全生物降解塑料产品,它将来可能使用比较多,以这个为例。现在全生物降解的原料,大约是传统塑料原料的两倍价格,传统塑料材料一吨大概是8000到9000元人民币,全生物降解塑料原料大概17000到18000元,大概在两倍左右。比如说我们超市用的塑料袋大概5毛钱,现在的替代产品大概8毛到1元、1.5元不等,大概两倍这样一个水平。但是替代品价格会随市场波动,一是随着市场用量上去后单价会下降。二是在过渡期后,我相信每个消费者了解到为什么要禁塑,是因为要减少塑料袋的污染,比如塑料袋的价格从3毛涨到5到6毛,我相信大家理解为了环境保护的需要而承担这么一点代价,应该说大家心理是能够承受的。从我们前期广泛调研的结果显示,80%以上的市民是支持禁塑的。
中国经济新闻联播:省生态环境厅主要采取哪些措施保证禁塑各项政策和规定顺利实施?
邓小刚:2008年限塑以来,大家疑问较多的是限塑以后塑料制品的使用量不是少了,而是多了,而且塑料的污染已经成为全球大家非常关注的问题。所以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从去年2月份出台了实施方案,并且做了大量的研究,基本的出发点就是这次禁是怎么个禁法,必须要采取系统工程的方法。
一是出台法规,我们所有的事必须依法行政,首先要立法。
二是出台相关的标准,市场监管部门介绍有关的标准,通用的技术要求,快捷的方法等等。
三是替代产品的产能要上得来,有一部分老百姓会减少塑料的使用,但是类似于塑料的东西还得要有,但是也要符合禁塑的要求,要做到全生物降解,所以产能必须要上来。现在全国有一部分产能,主要是供出口。全国的塑料产品逐步开始禁的时候,随着全国需求增长,海南还必须要把产能提升上来,这样不仅满足我们的,希望将来的产能还能够满足其他地方。
四是监管要形成闭环,形成产品的可追溯体系,实现流通环节监管执法的闭环。
五是宣传要广而告之。上海的垃圾分类最成功的经验之一其实就是宣传,让千家万户都知道这件事,所以我们一开始就要广而告之,对全民进行宣传,让每一个老百姓和经营者都知道,而且大家心里都有预期。所以我们通过这些措施,相信这一次的禁塑会和以往有不同的明显效果。
海南网台:海南省禁塑替代品产业规划已经印发,这个规划的主要内容和特点有哪些?
王秀好:《海南省全生物降解塑料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经省政府审定后,已于3月11日由省工信厅印发实施。规划的主要内容和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从规划的主要思路和目标方面,首先,是要快速推动形成海南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生产能力,保障我省禁塑的需求;同时,以此为契机,着眼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依托海南自贸港建设,积极吸引国内外技术先进的行业内企业落地,争取把海南建成全球标杆意义的全生物降解塑料产业示范基地。
二是从产业发展重点方面,鼓励全产业链发展,包括:全生物降解塑料基材(PLA、PBAT、PBS等)产业,全生物降解塑料袋、餐具、地膜、棚膜等制品产业,全生物降解塑料回收堆肥产业。同时,也鼓励布制品、纸制品和其它生物质制品(包括甘蔗渣、竹纤维等)产业发展。
三是从产业布局方面,坚持项目进园区,集约集聚发展。制品加工产业原则上布局在海口高新区和老城开发区,新型基材产业依托洋浦开发区油气化工产业布局,这3个产业园区都是配套比较成熟、有一定产业基础的,回收堆肥产业主要依托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基地布局建设。
四是从主要任务及措施方面,一方面,鼓励省内现有传统塑料生产企业转型升级,现在海南赛高、海南创佳达等企业正在加快转型,已初步形成了一定的替代品生产能力;一方面,对标国内外行业内优势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已有几个项目正在加快落地,争取尽快形成生产能力。按照省政府要求,工信厅正在研究制定相关扶持政策,我们热诚欢迎国内外行业内企业来海南投资兴业。
中国环境报:政府部门如何加强生产、销售、使用等流通环节的禁塑监管?
张威善:禁塑工作是一项需要全社会齐抓共管的重要工作,市场监管部门将会同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禁止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一是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深入宣传禁塑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印制宣传海报等宣传资料,张贴到商场超市、农贸市场、乡镇社区、小区物业等显著位置,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支持禁止生产、运输、存储、销售和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列入名录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为禁塑执法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是根据禁塑工作的推进步骤,明确禁塑监管工作的重点行业和对象,分别对生产类企业、物流仓储批发类企业、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类企业、社会餐饮类企业、网络交易平台类企业等经营主体召开会议进行专门宣传教育, 讲明法律责任,讲清法律后果,结合我省实际,加强对生产、流通等重点领域的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针对各大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和外卖企业的经营主体开展动员。鼓励经营主体主动响应政策,在经营活动中不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签订禁塑承诺书,为创建我省优良的生态环境作出贡献。
四是健全举报奖励管理制度,及时兑现奖励资金, 充分利用“12345”、“12315” 热线,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妥善处置投诉举报信息。
五是加强与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工信、公安、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形成监管合力。对查办的重大案件,依法加大执法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无主观故意、违法情节轻微的以教育整改为主;对有主观故意、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后果的,从快从重坚决查处,以达到社会效果和执法效果相统一。
六是强化禁塑执法监管工作中“双随机一公开”的机制运用。以公平公正为基本遵循,做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有序竞争环境,为禁塑执法的有效推进创造积极条件。
七是对在禁塑执法中适用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据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及时将行政处罚相关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并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海南),实行跨部门联合惩戒,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八是研究制定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相关地方标准的同时,科学合理在产品表面增加标识标注内容,规范产品标识的制作和使用,促进执法监管工作效率,加大执法查处工作力度。
彭太华:感谢媒体朋友们的提问,感谢出席发布会的各位领导,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原标题:【全程实录】海南省“禁塑工作”新闻发布会
一是完善顶层设计。2019年12月31日,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自2020年12月1日起实施,意味着我省将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全面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等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全文共三十条,制定了禁塑名录、替代品全流程追溯制度、地方标准等一系列创新制度,对禁塑工作的责任分工、禁止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范围、替代产品供给、流通环节监管措施、违法行为的处罚以及法律适用范围做出了明确要求。同时法规还对替代品产业优惠政策、公众宣传教育、废弃塑料制品回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这是全国第一部禁塑工作专项省级地方法规,也是我省推进禁塑工作的法律依据。另外,我们还组织研究制定了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通用技术要求和一次性塑料制品中不可生物降解塑料成份的快速检测等两项地方标准,其中快速检测方法属于国内首创。目前两项地方标准的报批稿已经提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二是明确禁塑范围。根据《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第二条规定,经省政府批准,我厅于2020年3月19日发布了《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名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经过多轮调研、研讨,从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考虑,将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餐具2大类,10个小类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纳入第一批禁塑范围,主要包括:含有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聚氯乙烯(PVC)、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EVA)、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一次性膜、袋类和餐饮具类。需要重点指出的是,禁止的膜袋和餐饮具均不包含商品预包装。如方便面,果冻、酸奶等商品的预包装。
《名录》以负面清单的形式明确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种类,体现了先易后难,积极稳妥的原则。
三是推动替代产品相关产业发展。为保障禁塑后替代品供给,省工信厅于2020年3月11日已经正式印发实施《海南省全生物降解塑料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确定了全生物降解塑基材,全生物降解塑料袋、餐具、地膜、棚膜等制品,全生物降解塑料回收堆肥等产业发展重点,鼓励全生物降解塑料研发创新。多家企业有意来我省投资,省内已经有4家企业在建和拟建替代品生产项目,预计到今年底我省将具备2.3万吨/年的替代品生产能力。
为稳步推进禁塑工作,下一步我省将开展以下几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是开展重点行业和场所禁塑试点工作。计划从今年4月到11月底,对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等单位食堂,主要旅游景区、大型超市、大型商场、学校、医院等行业和场所及政府相关单位主办的大型会议、会展等活动率先禁止销售和使用(提供使用)列入《名录》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通过开展试点工作对禁塑各项措施及替代品性能进行测试和评估,为禁塑法规正式实施提供经验。
二是提升替代品本地产能。我们将立足海南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战略机遇,发挥海南省作为“一带一路”关键节点的优势,进一步推动全生物降解塑料相关产业发展,提升替代品本地产能,保障替代品供给。
三是形成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检测能力和全过程追溯监管体系。加快完善我省全生物降解塑料及制品检测能力建设,发布地方标准,部署和运行海南省禁塑工作管理信息平台,依托平台形成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流通环节全过程追溯体系,实现监管执法信息化。
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调动全民参与。积极协调传统新闻媒体和互联网自媒体力量,以6.5世界环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策划大型宣传活动。同时创新日常宣传方式,采用学生课堂教育、志愿活动、科普讲座、替代品时尚设计等多种形式,多方位多角度引导全社会逐步形成低碳节约的绿色生活理念,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
彭太华:下面,进入现场提问环节,请大家围绕我省“禁塑工作”相关内容进行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代表的新闻机构。
海南日报:本次《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和2008年颁布实施的《海南经济特区限制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有哪些不同?
邓小刚:其实2008年我省发布了限塑规定,和目前禁塑的要求有很大的区别,当然2008年的法规现在也保留下一些很好的做法,比如我们大型商场和超市都实现付费使用,减少塑料制品的使用,但是只是简单的限,特别这些年来随着我们经济发展和生产生活的模式变化,比如快递业,外卖这样一些新的业态,所以一次性的塑料制品使用也增多。因此本次的法规是以禁为主。
一是调整优化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管理要求。采取禁止名录制度,对具体禁止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提出禁止要求。通过调整名录实现分批分阶段全面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政策目标。
二是支持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替代品的研发、生产和推广使用。禁的同时相应的替代品要跟得上,同时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框架下,提供替代品,尤其是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将来我们不仅满足海南,还可以满足世界其他地方的需要。
三是突出资源化回收利用。增加支持再生资源产业、垃圾分类制度等规定,探索市场化运营机制,推动一次性塑料制品资源回收利用。
四是提高违法成本。适度提高了违法行为的罚款额度,提升法律的约束力度。
南国都市报:替代品价格怎么样?
邓小刚:替代品种类很多,比如说纸、布袋、麻,全生物降解塑料等,可重复使用的其实也是一种替代品,比如塑料框、篮子等等,当然还有一个就是全生物降解塑料产品,它将来可能使用比较多,以这个为例。现在全生物降解的原料,大约是传统塑料原料的两倍价格,传统塑料材料一吨大概是8000到9000元人民币,全生物降解塑料原料大概17000到18000元,大概在两倍左右。比如说我们超市用的塑料袋大概5毛钱,现在的替代产品大概8毛到1元、1.5元不等,大概两倍这样一个水平。但是替代品价格会随市场波动,一是随着市场用量上去后单价会下降。二是在过渡期后,我相信每个消费者了解到为什么要禁塑,是因为要减少塑料袋的污染,比如塑料袋的价格从3毛涨到5到6毛,我相信大家理解为了环境保护的需要而承担这么一点代价,应该说大家心理是能够承受的。从我们前期广泛调研的结果显示,80%以上的市民是支持禁塑的。
中国经济新闻联播:省生态环境厅主要采取哪些措施保证禁塑各项政策和规定顺利实施?
邓小刚:2008年限塑以来,大家疑问较多的是限塑以后塑料制品的使用量不是少了,而是多了,而且塑料的污染已经成为全球大家非常关注的问题。所以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从去年2月份出台了实施方案,并且做了大量的研究,基本的出发点就是这次禁是怎么个禁法,必须要采取系统工程的方法。
一是出台法规,我们所有的事必须依法行政,首先要立法。
二是出台相关的标准,市场监管部门介绍有关的标准,通用的技术要求,快捷的方法等等。
三是替代产品的产能要上得来,有一部分老百姓会减少塑料的使用,但是类似于塑料的东西还得要有,但是也要符合禁塑的要求,要做到全生物降解,所以产能必须要上来。现在全国有一部分产能,主要是供出口。全国的塑料产品逐步开始禁的时候,随着全国需求增长,海南还必须要把产能提升上来,这样不仅满足我们的,希望将来的产能还能够满足其他地方。
四是监管要形成闭环,形成产品的可追溯体系,实现流通环节监管执法的闭环。
五是宣传要广而告之。上海的垃圾分类最成功的经验之一其实就是宣传,让千家万户都知道这件事,所以我们一开始就要广而告之,对全民进行宣传,让每一个老百姓和经营者都知道,而且大家心里都有预期。所以我们通过这些措施,相信这一次的禁塑会和以往有不同的明显效果。
海南网台:海南省禁塑替代品产业规划已经印发,这个规划的主要内容和特点有哪些?
王秀好:《海南省全生物降解塑料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经省政府审定后,已于3月11日由省工信厅印发实施。规划的主要内容和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从规划的主要思路和目标方面,首先,是要快速推动形成海南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生产能力,保障我省禁塑的需求;同时,以此为契机,着眼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依托海南自贸港建设,积极吸引国内外技术先进的行业内企业落地,争取把海南建成全球标杆意义的全生物降解塑料产业示范基地。
二是从产业发展重点方面,鼓励全产业链发展,包括:全生物降解塑料基材(PLA、PBAT、PBS等)产业,全生物降解塑料袋、餐具、地膜、棚膜等制品产业,全生物降解塑料回收堆肥产业。同时,也鼓励布制品、纸制品和其它生物质制品(包括甘蔗渣、竹纤维等)产业发展。
三是从产业布局方面,坚持项目进园区,集约集聚发展。制品加工产业原则上布局在海口高新区和老城开发区,新型基材产业依托洋浦开发区油气化工产业布局,这3个产业园区都是配套比较成熟、有一定产业基础的,回收堆肥产业主要依托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基地布局建设。
四是从主要任务及措施方面,一方面,鼓励省内现有传统塑料生产企业转型升级,现在海南赛高、海南创佳达等企业正在加快转型,已初步形成了一定的替代品生产能力;一方面,对标国内外行业内优势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已有几个项目正在加快落地,争取尽快形成生产能力。按照省政府要求,工信厅正在研究制定相关扶持政策,我们热诚欢迎国内外行业内企业来海南投资兴业。
中国环境报:政府部门如何加强生产、销售、使用等流通环节的禁塑监管?
张威善:禁塑工作是一项需要全社会齐抓共管的重要工作,市场监管部门将会同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禁止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一是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深入宣传禁塑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印制宣传海报等宣传资料,张贴到商场超市、农贸市场、乡镇社区、小区物业等显著位置,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支持禁止生产、运输、存储、销售和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列入名录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为禁塑执法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是根据禁塑工作的推进步骤,明确禁塑监管工作的重点行业和对象,分别对生产类企业、物流仓储批发类企业、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类企业、社会餐饮类企业、网络交易平台类企业等经营主体召开会议进行专门宣传教育, 讲明法律责任,讲清法律后果,结合我省实际,加强对生产、流通等重点领域的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针对各大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和外卖企业的经营主体开展动员。鼓励经营主体主动响应政策,在经营活动中不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签订禁塑承诺书,为创建我省优良的生态环境作出贡献。
四是健全举报奖励管理制度,及时兑现奖励资金, 充分利用“12345”、“12315” 热线,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妥善处置投诉举报信息。
五是加强与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工信、公安、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形成监管合力。对查办的重大案件,依法加大执法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无主观故意、违法情节轻微的以教育整改为主;对有主观故意、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后果的,从快从重坚决查处,以达到社会效果和执法效果相统一。
六是强化禁塑执法监管工作中“双随机一公开”的机制运用。以公平公正为基本遵循,做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有序竞争环境,为禁塑执法的有效推进创造积极条件。
七是对在禁塑执法中适用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据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及时将行政处罚相关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并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海南),实行跨部门联合惩戒,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八是研究制定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相关地方标准的同时,科学合理在产品表面增加标识标注内容,规范产品标识的制作和使用,促进执法监管工作效率,加大执法查处工作力度。
彭太华:感谢媒体朋友们的提问,感谢出席发布会的各位领导,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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