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北洛河水体污染事件,23名责任人及责任领导被处分
延安北洛河水体污染事件,23名责任人及责任领导被处分3月26日上午,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举办新闻发布会,环境应急处处长杨震、副处长武鹏介绍了陕西省2019年以来生态环境安全工作情况。》
3月26日上午,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举办新闻发布会,环境应急处处长杨震、副处长武鹏介绍了陕西省2019年以来生态环境安全工作情况。
》》总体情况
陕西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四连降”
2020年陕西共发生1起突发环境事件
2019年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强化生态环境预测预警,加强重要河流风险防范,完善应急体制机制,夯实企业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狠抓生态环境安全,提前做好应对和防范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环境风险。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通过努力,确保了冬春交替季期间生态环境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2019年,陕西省共发生26起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连续4年保持下降趋势。按污染类型分,水污染事件10起,大气污染事件7起,土壤污染事件9起。按事件原因分,安全生产事故引发7起,交通事故引发14起,企业人为偷倒引发3起,自然灾害与其它原因各1起。按发生地域分,西安3起、宝鸡2起、咸阳2起、渭南1起、延安5起、榆林6起、汉中3起、安康1起、商洛3起。按事件级别分,较大事件1起,一般事件25起,各起事件均得到妥善处置。 其中,“418”北洛河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受到省政府的通报表扬。
2020年,截至3月15日,陕西省共发生1起突发环境事件,属安全生产引发的一般大气环境污染事件。
》》2019年重点
2019年共排查出油气环境问题42个
发生原油管道泄漏事件2起
在2019年开展的重点工作中,持续开展油气管道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共发现油气环境问题42个,2019年,陕西省发生原油管道泄漏事件2起,原油管道泄漏事件数量和危害明显下降。同时,陕西省原油管道泄漏整治工作,在生态环境部召开的全国工作会议上得到部领导高度肯定。
同时,严格责任追究,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针对北洛河“418”、“527”两起违法排污引发的水体污染事件,陕西省共对23名责任人及责任领导分别予以免职、降职、记过处分、诫勉谈话、罚款、撤职等处分。 其中,“418”事件,处罚170万元,16名责任人及责任领导分别予以免职、降职、记过处分、诫勉谈话、罚款;“527” 事件,处罚138万元,中石化华北油气分公司的7名人员分别予以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等处分。
“527”北洛河污染环境损害赔偿案入选全国“十大典型案例”
推进嘉陵江、丹江、汉江等“一河一案一策”建设
同时,开展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以延安市“418”“527”北洛河污染事件为试点,组织省环科院开展环境损害评估,分别由肇事企业承担300.89万元和462.73万元的应急处置、损害赔偿等费用,对造成环境损害后果的依法进行了从严惩处。延安市“527”北洛河污染环境损害赔偿案入选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
2019年开展的重点工作还包括,推进“一河一案一策”工作。按照区域流域风险划分,编制完成了嘉陵江、丹江、汉江、无定河、窟野河“一河一案一策”建设,完成了应急预案、处置方案、可利用地形、可利用设施地理示图等采集编制工作,摸清了流域风险底数,明确了防范应对措施,制定了县域应急响应体系。
》》抗疫措施
疫情期间安全处置4385.68吨医疗废物
对13大类33小类项目实行环评豁免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在医疗废物、医疗污水处置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
狠抓危废管理,确保疫情期间环境安全。强化危险废物产生、转运、处置全过程环境监管,有效保障疫情期间危险废物得到及时、有序、高效的无害化处置。
安全处置危险废物,每日汇总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情况,并向生态环境部和省政府办公厅报告,密切跟踪掌握全省疫情医疗废物的产生、收集、处置总体情况。截至3月24日24时,疫情期间产生的4385.68吨医疗废物(含511.25吨疫情废物)全部得到安全处置。总体处置能力达到149吨/日,完全满足全省医疗废物的应急处置需求。1月20日起,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部门持续加大对大气、饮用水源、医疗废水、医废处置等环境质量的督导力度,累计出动7110余人次进行现场检查,全力保障了陕西省生态环境安全。
实行环评豁免管理。对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等13大类33小类项目,可不再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对原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畜牧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等22大类54小类行业项目,纳入环评告知承诺试点。进一步明确了环评豁免管理试点范围和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范围,清单实行时间原则上截至2020年9月底,根据形势需要可适当延长。
》》2020年重点
加大资金、人员配备投入力度
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
接下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将采取以下措施应对生态环境安全形势,加强危化品道路运输监督,加强环境风险预警预测,加强有毒有害气体预警体系建设。
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面,陕西省今年将加大资金、人员配备投入力度。将从严追究事件责任,形成高压态势,对环境污染事件的企业依法进行高限处罚,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充分运用在线监控设施。对重点企业、重点监控断面、重点监测饮用水源地、污水处理厂、重点居民聚集区环境质量实施实时监控,适时掌握全省水、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发生问题第一时间开展调查、应对处置,充分借鉴环境部专家的力度科学处置。
建立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全面推动跨省、市流域上下游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长效机制建设,构建全过程环境风险联合防范体系,采取交叉检查、联合检查等方式,及时消除环境隐患。
年内完成对榆溪河、北洛河流域环境风险评估
制定跨界污染实施办法
2020年既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2020年将推出多项措施,紧紧围绕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推动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其中包括,流域生态治理和风险防范相结合,继续开展流域环境风险评估。结合《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年内完成对榆溪河、北洛河流域的环境风险评估工作,编制专项应急预案,推进“一河一案一策”工作,提高流域环境污染事件应对处置能力。同时。制定跨界污染实施办法,出台陕西省《关于建立跨省、市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的实施意见)》,从建立协作机制、建立联合防控预警机制、应对机制和后期处置机制等四大方面,进一步加强环境风险防控,消除环境隐患,确保陕西省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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