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查处52起!海宁市“零容忍”治理违法处置建筑垃圾
一月查处52起!海宁市“零容忍”治理违法处置建筑垃圾3月12日,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利用科技监控手段,发现一建筑垃圾运输公司下属多辆工程车存在不合理行驶轨迹,通过追查,证实公司调派
3月12日,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利用科技监控手段,发现一建筑垃圾运输公司下属多辆工程车存在不合理行驶轨迹,通过追查,证实公司调派20辆工程运输车乘夜间偷倒建筑垃圾在尖山新区尖山湖。先后偷倒达60车次,渣土1500方,大面积污染了环境,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市综合执法局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依法对该运输公司实施3万元的处罚。
3月以来,生产经营单位和建设项目逐步复工,偷倒、不按规定路线运输、随意堆放等违法处置建筑垃圾的现象死灰复燃。为维护复工复产后有序生产经济秩序和整洁卫生的市容环境,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高度重视,迅速反应,成立了工作专班,“零容忍”治理违法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3月以来,累计立案查处违法行为52起,其中偷倒建筑垃圾案件24起。
2020年首起偷倒建筑垃圾的行政处罚
2020年2月28日上午,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周王庙分队接到市民举报,反映有人于27日晚在周王庙上林村钱江三通道工地路基上偷倒泥浆。分队执法队员迅速赶到现场,发现该处确实存在大面积泥浆。经过现场勘查和测量,体积为80立方米。
据了解,2月27日晚上11点左右,该运输公司驾驶员童某,未经批准把装运的建筑垃圾(泥浆)偷偷倒到了周王庙钱江通道及接线项目北接线段工程PPP项目处。泥浆淹没了原有路基,对省重点在建项目复工带来阻碍,也影响了环境卫生。
根据海宁市《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的通告》,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严格实施立案查处,责令偷倒方清理了垃圾偷倒现场,这是今年的首起建筑垃圾偷倒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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