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扒一扒武汉生活垃圾焚烧厂处理医废背后的故事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0-02-27 16: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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扒一扒武汉生活垃圾焚烧厂处理医废背后的故事讯,昨日生态环境部通报了全国医疗废物处理情况,截至2020年2月24日,全国医疗废物处置能力为5830.8吨/天,较1月20日前增加应急处

讯,昨日生态环境部通报了全国医疗废物处理情况,截至2020年2月24日,全国医疗废物处置能力为5830.8吨/天,较1月20日前增加应急处置能力928.0吨/天。其中,武汉医废处理能力达到262.8吨/天,较早前增加212.8吨/天。

作为疫情核心发生区,武汉的医废处理能力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增长了四倍多,令人感叹和惊叹!但同时通报也显示,在武汉260余吨/天的医废处理能力中,还包含着生活垃圾焚烧炉贡献的100吨/天。

作为一个环卫工作者,笔者对生活垃圾焚烧厂处置医废这个话题相当感兴趣!毕竟生活垃圾与医疗垃圾本不应“同框”的!那么今天我们就来扒一扒这“100吨/天”背后的故事!

为何会是100吨?

目前武汉共有星火、新沟、锅顶山、汉口北、长山口五座生活垃圾焚烧厂,设计焚烧处理能力7000吨/日。那么究竟是哪个项目在处理医废?又为何会有“100吨/天”这个刚刚好的数字呢?

一份武汉当地自媒体公开的文件显示,2月12日,武汉市城管委下发《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医疗废弃物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宣布“动态开放星火和新沟两座炉排炉垃圾焚烧厂作为医废协同处置场所”(图1)。

图1

武汉市城管委网站显示,星火厂为绿色动力投资运营,炉排炉工艺,设计日处理能力为1000吨/日;新沟厂由深能环保投资运营,炉排炉工艺,设计日处理能力为1000吨/日。

“100吨/天”刚好是星火、新沟两厂总处理能力2000吨/日的5%,为何要选择5%的比例?也有依据!

1月21日,生态环境部编制《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应急处置医疗废物工作相关问题及解答》(以下简称“解答”),解答称,参考国内上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768),规定了应急情况下利用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处置医疗废物(化学性废物除外)的入炉要求,医疗废物掺烧比不超过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处理能力的5%”的规定,以及国外“挪威奥斯陆市克拉梅特斯鲁(Klemetsrud)生活垃圾焚烧厂利用机械炉排式焚烧炉处置感染性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掺烧比不超过生活垃圾的5%”的经验,设置了垃圾焚烧厂协同处置医废不超过处理能力5%的规定,“100吨/天”由此而来。

那么武汉其他三座垃圾焚烧厂是否会参与处置医废?答案是不可能,因为三厂全部采用流化床工艺,只有炉排炉垃圾焚烧厂才可以处置医废。因此即使武汉拥有7000吨/日的垃圾焚烧能力,其医废协同处置能力也已达上限,理论上不可能更多了!

垃圾焚烧厂处置医废,行不行?

这个疑问始终困扰着笔者!医废之所以成为危险废弃物,是因为其具有强大的感染性,再加上现在又是疫情的特殊时期……!

首先笔者也承认,生活垃圾焚烧厂处置医废是符合国标《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规定的,但是有一个前置条件,即只有“按照 HJ/T228、HJ/T229、HJ/T276 要求进行破碎毁形和消毒处理并满足消毒效果检验指标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中的感染性废物”才允许“直接进入生活垃圾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置”。有兴趣的朋友请参看该标准“6 入炉废物要求”。

“解答”在照搬国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在应急状态下处置不满足直接入炉标准的感染性医疗废物时,应注意以下操作要点:划定医疗废物进厂后的运输路线和暂存区域。无独立上料装置的,尽量固定医疗废物卸料口。医疗废物卸入料坑前,可在垃圾料坑内提前铺设已发酵充分的垃圾作垫层。卸料后进入垃圾料坑的医疗废物应随卸随清,与其包装一同直接入炉,并建议通过视频监控等手段精细化操作抓斗、改用弯钩和网兜配套抓料,尽可能避免破损。医疗废物的投加速率原则上控制在生活垃圾5%以内,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安排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专业人员负责或者在其指导下开展收集、包装、运输、卸料、投料工作;可以对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增加独立上料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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