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生态环境局致复产复工企业的一封信
扬州生态环境局致复产复工企业的一封信2月10日始,扬州市各企业陆续复工复产,为支持和保障企业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集中精力组织生产,同时切实抓好环境管理、避免环境违法违规情况发生,扬
2月10日始,扬州市各企业陆续复工复产,为支持和保障企业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集中精力组织生产,同时切实抓好环境管理、避免环境违法违规情况发生,扬州市生态环境局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梳理了十个方面企业易发多发的环境违法违规情形,特予致信提醒,供各企业在紧张的抗疫、生产中参考、注意和把握,以此同心抗疫、共助发展、共克时艰。
1保证企业复产复工时,环保责任人同步到岗到位,避免环境管理缺位。
2调试并保证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及时检修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故障。
3做好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事故应急池、储罐区围堰等是否符合要求,防止事故液体、作业面污水进入雨水系统的措施是否健全,涉及有毒有害气体风险防控设备设置是否合理等。
4做好废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按要求开启污染治理设备,按规范添加药剂,加强废水进出口自测,定期巡查生产设备和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情况,加强生活污水处理消毒措施,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5做好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管理,重点检查酸碱喷淋是否正常运行、中和喷淋液PH值是否符合要求,对有机废气吸附装置及时更换活性炭和其它滤料,对水幕处理废气设施及时查看存水池、槽罐液体状态。同时加强各类管道巡查,防止管道破损废气外泄。
6做好在线监控设备运行管理,定期检查在线监控设备运行质态,联系第三方机构做好在线监测设备正常运维,确保在线数据准确可靠,合理运用各项测试数据及时发现问题。
7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对产生的危险废物分区、分类贮存;制定危险废物年度管理计划,并在“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中备案;按规定申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信息。
8转移危险废物要在“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中运行电子联单;不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不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
9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要密闭贮存;不能密闭的,要设置不低于堆放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10做好内部管控。做好巡检记录,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如发现污染防治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突发状况,要立即停止相应生产和排污行为,并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发生环境污染事故,要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处置措施,最大限度消除环境危害。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让我们共同携手、同舟共济,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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