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聚焦科学精准治理、差别化管控
河北省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聚焦科学精准治理、差别化管控12月26日记者从河北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 按照“科学治理、精准治理、差别管控”的思路,坚持“多排多限、少排少限、不排不限
12月26日记者从河北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 按照“科学治理、精准治理、差别管控”的思路,坚持“多排多限、少排少限、不排不限”的原则,河北省聚焦八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对《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进行了修订。
《预案》明确,要突出重点,精准实施差异化管控。将所有涉气企业依据排污数量与治污水平,分为重点企业、小微涉气企业和其他企业,实施差异化管控。重点企业是生态环境部印发的《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和《河北省十个行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技术指南》中明确的40个重点行业。各地对钢铁、焦化、铸造、碳素、医药(农药)等21个行业,根据其污染治理技术、无组织管控、监测监控水平、排放限值和运输方式等情况进行绩效评级,将企业分为A级、B级和C级,实施差异化管控;对水泥、砖瓦窑、包装印刷等19个行业,根据装备水平、产品结构、污染物治理等情况,实施差异化管控。小微涉气企业是指非燃煤、非燃油、污染物组份单一、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中无有毒有害气体、污染物每年排放总量100公斤以下的企业,对此类企业重点管控重型柴油车辆,重污染天气期间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其他企业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科学、合理、有效的差异化管控措施,形成正向激励指标,分类施治、科学管控,严防“一刀切”。
河北省建立了完善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制度。在开展绩效评价、划分不同类别的基础上,河北省又探索建立和实施了正面清单制度,形成绿色发展引领。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积极与发改委、工信、商务、统计等部门对接,突出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和重大民生工程,选定全省重点工程项目、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出口企业等领域的5554个项目(企业),组织各地生态环境、发改、商务等部门逐一走访,逐一核查,逐一评定,经省发改委、商务厅、工信厅、生态环境厅等部门会审,建立第一批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涉及1640个(家)项目(企业),其中重点工程项目257个、易地扶贫搬迁项目88个、新兴战略产业564家、重点出口企业731家。
对纳入正面清单的全省重点工程项目及异地扶贫搬迁项目,达到扬尘污染治理八条达标验收标准的,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仅对施工场地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等建设工序予以应急响应,其他建设工序正常施工。
对纳入正面清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综合运用污染源自动监控、远程执法抽查、分表计电、视频监控、无人机飞检等科技执法和非现场执法手段,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干扰;对小微涉气每年排放污染物100公斤以下的优质高端产业,不限产、不检查、不打扰。
对纳入正面清单的重点出口企业,在完成出口订单任务期间,优先保障,不停产、不限产,落实“两随机、一公开”制度,做好日常监管。
同时,河北省还通过网络公开广泛征求意见,结合中央环保督察和日常执法工作,对纳入正面清单企业(项目)健全了监督和动态调整机制。对不符合正面清单要求的企业(项目),一经查实及时移出正面清单,对通过核实符合要求的企业(项目)及时纳入正面清单。
在此次修订中,河北省统一了预警级别和应急响应等级。按照重污染天气发展趋势和严重性,将预警分级由原来的四个等级调整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去掉了蓝色预警。主要原因是蓝色预警启动时间仅为1天,启动预警需要动用很多社会资源,但实际产生的效果与动用的社会资源并不对等。所以,取消蓝色预警,主要为了节约社会成本,使每次重污染天气预警都能以最小的社会成本发挥最大的效益。
同时,《预案》规范了减排清单编制要求。据悉,应急减排措施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可核实性,是实现大气环境质量好转和“削峰降速”的关键所在。今年的应急减排清单编制工作,明确了行业差异化绩效分级管控内容、减排基数核算方法、减排比例及核算方法、清单填报规范要求以及企业“一厂一策”编制要求等。按照生态环境部减排清单“对涉气企业全覆盖的要求”,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各市对涉气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经排查,今年河北省排放大气污染物工业企业共55619家,比去年34422家增加21197家,增幅61.6%。其中,生态环境部明确的重点企业20084家、河北省明确的重点企业3370家、其他企业32165家。同时,应急减排清单还包括建筑工地5683个,机动车1818万辆,非道路移动机械29.8万辆,也分别制定了差异化的管控措施。
河北省还对设置保障类企业和车辆进行了明确。为保障涉民生、涉公共服务和正面清单等企业(项目)的正常生产、施工,预案中明确了保障类企业和保障类车辆的有关具体要求。
保障类企业包括涉及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企业,为纳入正面清单的工业企业和重点建设工程提供保障的工业企业。此类企业实施“以热定产”“以量定产”。原则上,保障类企业应达到B级绩效分级水平。未参与绩效评级的保障类企业,由各地本着环保标准从高从严、污染防治措施从严从细的原则,从优选取。保障类企业在预警期间仅准许从事特定保障任务的生产经营,如超出允许生产经营范围、保障类工程未做到相关要求的,一经发现,立即移出保障类清单。
保障类车辆包括保障民生和城市正常运行的运输车辆、为纳入正面清单的工业企业和重点建设工程运输物料的车辆等。原则上,使用重型载货车辆的保障类车辆,依法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柴油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危化品车辆除外)。要求各级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协调交通运输、城管、公安等部门,为保障类车辆发放“绿色通行证”,划定允许通行路线,确保原辅料能够通畅运输。
《预案》中新增了安全保障措施。明确提出工业企业制定的应急减排措施,应符合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要求各地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后,生态环境部门要及时书面通知同级应急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限产、停产期间,市级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确定限产停产企业安全风险等级,对于风险较大的企业,要同时指导县级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部门派专家及监管人员到现场,按照各自职责开展风险辨识,全面排查隐患,确保生产经营单位限产、停产期间安全稳定,避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相较以前,新的预案中调整了区域二、区域三所含城市范围。根据秦皇岛市大气污染防治实际情况,将秦皇岛市由区域三(张家口、承德、秦皇岛),调整到了区域二内(唐山、廊坊、沧州、秦皇岛)。
最后,《预案》增设了对城市预案的修订要求。今年预案的一大特点,就是在预案附件中增加了对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编制要求。主要从预案修订内容、修订程序、绩效评级的原则、减排清单编制、正面清单制度、严防“一刀切”、“一厂一策”实施方案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对今年生态环境部的应急减排政策进行了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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